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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股票代码00095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陈益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99号
电话010-88293727
电子信箱Chenyi@shougang.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33,686,829,620.2232,783,613,535.5033,086,305,368.28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3,187,906.561,001,940,333.86931,052,439.31-4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75,899,363.48996,990,880.21996,990,880.20-5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43,545,903.831,126,925,791.511,020,240,652.05168.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890.18940.1760-43.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890.18940.1760-43.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2%3.85%3.58%同比降低1.66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145,383,337,635.66141,370,925,410.35146,872,471,898.20-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7,453,066,306.5327,028,680,992.2026,881,935,733.012.1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9,15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4.38%3,405,352,431232,286,354质押842,000,000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00%793,408,440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2%159,790,000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1%79,900,000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11%58,590,000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93%49,270,000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50%26,475,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46%24,452,452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35%18,650,000
刘伟0.34%18,102,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首钢集团持有宝钢股份2.19%股权,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宝钢股份61.93%股权,除此之外首钢集团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8,395,500股,转入其在东北证券、申万宏源开立的融资融券信用帐户中。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先降后升,二季度主要经济指标明显回升,经济运行稳步向好。粗钢产量持续增长,用钢需求从骤降中逐步恢复,供需矛盾呈阶段性、结构性分化。上游铁矿石需求较强、叠加供给不畅,价格保持高位运行。钢材库存突破历史纪录后波动下行,但仍处于高位区间。钢材价格在快速探底后,5月份开始缓慢回升,行业利润5、6月份降幅收窄,上半年总体同比呈下降趋势。公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生产工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影响,精细组织,深挖内部潜力,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推动各项预算目标、重点工作落账为实、落袋为安,运营质量不断提升。

1、抓紧抓实、落细落地,实现疫情防控“三零”目标

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科学施策、精准防控、常态化管理,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全面构建网格化、立体式疫情防控体系;开展全员联防联控,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力织密织牢防疫网,保障职工及家属生命健康安全。

针对北京市连续出现确诊病例,公司迅速切断京冀两地人员往来,迁顺基地、京唐基地第一时间分别完成1917名、3204名返岗员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实现零确诊、零疑似、零密接,有效保障了经营生产正常秩序。

2、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实现全流程高效顺稳生产

迁顺基地铁、钢、材均创历史新高。发电量达13.6亿kWh,分别创单月、单季发电量历史新高。深入学习巴登钢厂经验,不断提升效率,1#高炉创新送风模式,实现3小时全风。热送比例超年度目标水平。CA2机组改造投产即达产,无取向高牌号产品增产1万吨/月。

京唐基地最大限度化解秘鲁铁矿停产影响,优化配煤配矿结构,调整生产检修安排,保证大高炉稳定运行。强化生产组织,上半年多次创出月产新纪录,生产水平实现进一步突破,2、3号两座高炉3月份产

量分别刷新月产历史纪录;炼钢1月产量创新历史月产纪录;热轧两条轧线1月份产量均打破历史纪录;1700酸轧机组5月份产量刷新纪录;2230酸轧机组从上年10月连续6个月创出高水平,达到国内同类轧机领先水平。

3、全力推进降本增效,对冲市场减利

迁顺基地通过加大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深化市场化运作,推进应拍尽拍和制造费用打开严控,炼钢加工费(不含合金)连续两月超越对标企业。热轧创新实施“一长一短”中修组织模式和“化整为零”日常检修模式,降低检修费用。上半年降本增效超过4亿元。

京唐基地着眼全流程、系统性降本,聚焦协同降本、技术降本、管理降本等,成立17个专项攻关组,充分发挥铁前“产供研”一体化优势,开展配煤科研,有序调整入炉结构,大力推进烧结固废回吃。推进转炉碳氧积攻关,优化转炉操作,降低渣量消耗。统筹资金运作,通过供应链金融、低息置换等降低财务费用。上半年降本增效超过10亿元。

4、提升精益管理能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迁顺基地持续推进精益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固化一级推广一级。推进世界一流企业识别体系建设,经营过程管控能力主要指标维持稳定,总体向好。持续开展功能精度攻关,强化设备运行趋势管理,推进智能点检、精密点检,非计划停机时间降低20%。推进与国内龙头工业品电商平台合作,上半年在线交易平台交易额突破18亿元。

京唐基地开展“质量、效率、效益、成本”四个维度对标,建立以与标杆齐平的“达标率”、与自身相比的“进步率”的追赶激励机制,上半年累计破记录42项,与标杆齐平或超过标杆43项,5项指标长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做实以成本派驻为核心的精益成本体系,实施“一级成本核算”,成本管理重心向现场转移。自主打造以QTI管理为抓手的管理创新品牌,围绕“做精现场标准化管理,做优全员快速改善,提高过程组织能力,提升自主改善能力”深入推进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效率效益提升。

5、强化“制造+服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聚焦高端客户需求,强化“制造+服务”,推进汽车板做精做强、电工钢持续引领、镀锡板坚持高端、酸洗板提质增量,上半年产品提质和渠道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

面向产品市场,打造产品竞争力。上半年国内汽车产量下降16.8%,公司汽车用钢实现逆势增长,同比增幅12.2%。实现在一汽丰田的供货突破,巩固在长城汽车第一供应商的地位,成为沃尔沃在亚太区域唯一一家DH780+Z供应商,获得上汽大众2019年度优秀供应商入围奖。开发电工钢新产品6个,超高牌号和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同比增长18.1%。镀锡产品提升高盈利能力产品比例。冷轧板成功开发抗菌型、抗静电彩涂板,填补首钢彩涂产品在医用环境使用的空白。

坚持质量优先,打造质量竞争力。迁顺基地全面做实“质量提升年”,建立汽车板质量问题清单、质量指标管控体系,源头追溯,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强化项目督办机制,形成客户诉求全闭环管理。京唐基地狠抓过程控制,确保产品质量一致性,大力推进SPC等工具实战运用,明确关键控制点,覆盖全工序,Cpk≥1.0完成率提升13.4个百分点。

提升精准服务,打造服务竞争力。全面推广智慧营销平台,构建“首钢-客户”生态圈,成立专属区域大客户经理团队,响应客户需求速度和能力得到提升。加强与用户技术交流,EVI供货量超计划22.5%。通过合同优化组织和再平衡,有效缓解结构性、阶段性供需矛盾,整体合同兑现率、重点客户整单合同兑现率均实现提升。

6、强化对外投资管控,聚焦主业投资,发挥主业优势

通过置入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链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优化资产配置。重点关注下属投资企业运营质量管控,在调研、分析、研究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改善投资企业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17665.6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迁钢公司:铁407万吨,同比增长3%;钢422万吨,同比增长2%;材407万吨,同比增长3%。京唐公司:铁585万吨,同比增长57%;钢470万吨,同比增长12%;材414万吨,同比增长11%。智新公司:电工钢75万吨,同比下降10%。冷轧公司:冷轧板材87万吨,同比增长9%。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营业收入336.87亿元,同比增长1.82%;利润总额7.54亿元,同比下降46.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3亿元,同比下降43.81%;每股收益0.1元,总资产1453.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74.53亿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以“控制”为合并基础,合并范围包括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冷轧

薄板有限公司、首钢股份迁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2020年7月更名为迁安首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期,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新增子公司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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