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唐证券持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关于汉唐证券对ST百花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7日受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申请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截至目前,汉唐证券持有本公司股票9,512,1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54%。为最大限度维护汉唐证券债权人利益,管理人拟定了《分配方案》,其中拟将汉唐证券持有本公司股票9,512,184股分配给债权人。
2010年12月21日,汉唐证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分配方案》。2011年1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可《分配方案》。2011年1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管理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管理人将依法执行《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执行后,汉唐证券持有本公司股票9,512,184股将分配给汉唐证券债权人,汉唐证券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将由原来9,512,184股减少为8股。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