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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7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数据)的5.86%,其中对外担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6,7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数据)的5.8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天津弘方2020年04月08日2,0002020年04月15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天津弘方2019年08月16日1,0002019年08月19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四川雅彦2020年02月05日1,0002020年02月04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四川弘方2019年12月07日5002019年12月20日5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湖北晶盟2019年04月29日2,0002019年10月27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河南弘方2020年04月29日1,0002020年05月25日99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河南弘方2019年04月29日1,0002019年07月12日4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新铁汇茂2019年10月15日2,0002019年10月22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新铁汇茂2019年10月15日2,0002020年01月03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甘肃博文弘方2019年12月07日1,0002020年01月10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广州栋方2019年12月07日5402020年01月14日54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浙江汇茂达2020年05月21日11,00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金王国贸2020年05月21日11,00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天津弘方2019年01月11日2,5502019年01月11日2,550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浙江金庄2019年01月11日7202019年01月11日720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河南弘方2020年04月29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27,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6,7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39,31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16,7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27,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6,7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39,31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6,7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5.8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1,4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1,40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上述对外担保不存在风险,也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2003) 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王竹泉 王蕊 徐胜锐

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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