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0)第6934号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0年8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0]1645号”文《关于同意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4股,发行价格30.72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024,000,020.48元,扣除承销佣金(不含税)76,800,001.5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7,200,018.94元,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存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337040100100324579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7,446,964.82(不含税金额)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7,753,054.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0)6796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建设期 | 项目备案情况 |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 13,800.00 | 12,900.00 | 24 | 吴发改行外备发[2019]16号 |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25,857.08 | 25,857.08 | 24 | 合经区经项(2019)68号 |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 14,829.23 | 14,829.23 | 24 |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9]0138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
合 计 | 66,486.31 | 65,586.31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 12,900.00 | 2,678.33 |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25,857.08 | 650.12 |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 14,829.23 | - |
合 计 | 53,586.31 | 3,328.45 |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9,624.70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7,880.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44.70万元,截至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442.85万元,故本次拟一并置换。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