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于2020年8月2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梁晨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0]1645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33,333,334股。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0]1645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33,333,334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海晨股份”,股票代码“30087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及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3,328.4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442.8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额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深圳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对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增资25,857.08万元,对变更后的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4,829.2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