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27日在福州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其中贲圣林外部监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云明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0年1-7月流动性管理情况报告》《集团并表管理情况报告》《关于2016-2020年规划执行情况及2021-2025年发展初步思路的报告》《2020年1-7月压力测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国银保监会有关本行2019年度监管通报的整改报告》和《关于金融科技服务银行管理情况的报告》等六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