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28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韩敬文董事、保罗希尔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接入方式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陶以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1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0年第四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核销子公司单笔损失大于1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0年第一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福州同城机房实施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听取了《集团并表管理情况报告》《关于2016-2020年规划执行情况及2021-2025年发展初步思路的报告》《2020年1-7月流动性管理情况报告》《2020年1-7月压力测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020年第二季度全面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执法检查意见的整改报告》《关于中国银保监会有关本行2019年度监管通报的整改报告》和《关于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八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