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议案,现就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精神,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仔细核查,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未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
2、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0年1-6月份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28日 | 2,000 | 2017年02月2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 | 否 | 否 |
南京华日触控 | 2017年 | 4,000 | 2017年08月 | 1,533.12 | 连带责任 | 3 | 否 | 否 |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06月12日 | 03日 | 保证 | ||||||
2017年08月14日 | 1,643.52 | 连带责任保证 | 3 | 否 | 否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6,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116.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6,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116.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33%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116.4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116.4 |
公司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并进行了披露,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审阅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与中电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 张百哲 林雷 李郁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