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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

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1,042.7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242.7万元,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4%。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042.7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通过对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半年度,公司没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李晓、胡晓明、吴长顺

2020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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