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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要求,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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