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000585 A股股票简称:*ST东电 公告编号:2020-04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A股股票简称 | *ST东电 | 股票代码 | 000585 | |
A股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H股股票简称 | 东北电气 | H股股票代码 | 0042 | |
H股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丁继实 | 朱欣光,巨萌 | ||
办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 | ||
电话 | 0898-68876008 | 0898-68876008 | ||
电子信箱 | dbdqdshbgs@hnair.com | nemm585@sina.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7,838,750.59 | 45,163,758.53 | -1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818,431.23 | -3,924,330.7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119,309.96 | -3,924,330.7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702,699.13 | -2,091,919.29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35 | -0.004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35 | -0.004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74,674,913.01 | 477,041,464.23 | -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7,768,465.95 | -56,590,261.98 | 不适用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5,03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9.44% | 257,097,899 | 0 | 257,097,899 | ||||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33% | 81,494,850 | 0 | 质押 | 81,494,850 | |||
赵睿 | 境内自然人 | 0.71% | 6,167,810 | 0 | 6,167,810 | ||||
金雷 | 境内自然人 | 0.66% | 5,723,710 | 0 | 5,723,710 | ||||
傅连军 | 境内自然人 | 0.57% | 4,974,489 | 0 | 4,974,489 | ||||
黄涛 | 境内自然人 | 0.54% | 4,675,609 | 0 | 4,675,609 | ||||
缪灏楠 | 境内自然人 | 0.51% | 4,428,812 | 0 | 4,428,812 | ||||
高艳 | 境内自然人 | 0.44% | 3,834,094 | 0 | 3,834,094 | ||||
史宇波 | 境内自然人 | 0.41% | 3,568,200 | 0 | 3,568,200 | ||||
深圳中达软件开发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3,550,000 | 0 | 3,5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就本公司知晓的范围内,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根据半年度报告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可以知悉、而且董事亦知悉的公开资料作为基准,本公司确认公众持股量足够。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全球经济贸易遭遇“寒流”,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抬头,世界经济复苏前景不容乐观。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推进,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市场预期总体向好,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上半年机械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基本恢复,主要经济指标已实现大幅回升;下半年行业发展环境总体向好,同时占机械工业80%以上的主要分行业走势趋向改善。预计全年机械工业经济运行将呈现前低后高、逐步回升的走势,工业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将有望实现小幅正增长。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为输变电设备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酒店餐饮业务。公司主营产品主要为封闭母线,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领域,用以提高输电线路的输电能效,支持大功率电能的传输,是电力系统的重要设备。同时,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了酒店管理、餐饮、住宿业务。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所处的酒店业受到很大冲击,加之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受宏观经济结构性调整因素影响,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日趋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上下紧密围绕工作大局,勤勉尽责,奋勇攻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妥善应对各种不利局面,全面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部署,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3.88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6.22%,同比减少732.5万元。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㈠ 公司A股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情况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9日出具的《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 170018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341,085.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165,739.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590,261.9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5月6日开市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A股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㈡ 收购重庆海航酒店少数股东股权为进一步拓展上市公司酒店业务,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逸唐酒店与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酒店控股”)签署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酒店”)《股权转让协议》(详情参见《关于收购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估值报告》【中威正信评咨字(2020)第 5005-1 号】,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重庆酒店净资产评估值为 16,333.86万元,逸唐酒店以现金4,890万元受让海航酒店控股持有的重庆酒店 1,500 万股股权,占重庆酒店总股本的30%。本次收购重庆酒店股权,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展酒店业务,通过股权合作强化业务合作,实现酒店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㈢ 政府征收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南厂区东北电气控股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阜新母线”)2018 年整体搬迁到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河西村玉龙路 369 号的新厂区后,其原有位于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46 号的南厂区(含土地、工业房产、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于阜新市政府规划并批准的征收范围。为积极配合市政规划实施,同时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核心资产利益,阜新母线与阜新市海州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征收办公室”,一家隶属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详情参见《关于政府征收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南厂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根据该协议,由征收办公室对阜新母线拥有的上述南厂区进行征收,本次征收涉及阜新母线的各项补偿款项合计约4,400 万元。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南厂区的议案》,2020年6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南厂区的议案》。
㈣ 终止非公开发行H股鉴于公司于2017年4月5日与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H股《股份认购协议》于2020年6月30日逾期失效而自动终止,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申请文件。2020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详情参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㈤ 重大诉讼进展
1、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起诉公司支付职工安置费纠纷案。2018年6月12日本案在沈阳中院开庭审理,7月18日沈阳中院签发(2017)辽01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沈阳中院认为,原告铁西国资局于2016年7月21日向东北电气重新主张权利时,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沈阳中院对于原告铁西国资局要求被告东北电气偿付欠款2853万元、利息及违约金的主张,不予支持。沈阳中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高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铁西国资局欠款2499万元及违约金124.95万元。(二)驳回原告铁西国资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526元,由被告沈高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铁西区国资局已于上诉期内向沈阳中院提出上诉申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初立案受理原告上诉申请,并于2019年5月8日二审开庭,2019年8月2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2018)辽民终10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撤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1民初430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该案已于2020年2月11日由沈阳中院移送海南省一中院管辖并于2020年8月10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2、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在2008年9月22日之前阜新母线持有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原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74.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因东北电气履行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9月5日对国家开发银行诉讼案的(2008)民二终字第23号终审判决书,经协调全资子公司阜新母线,阜新母线向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高开”)无偿返还标的股权,并按照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要求于2008年9月22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由此,阜新母线持有的标的股权已经无偿返还沈阳高开,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31日作出的(2017)最高法执复27号执行裁定书“经东北电气协调无偿返还案涉股权的事实不能认定”。鉴于沈高公司未支付1600万美元股权转让款构成违约,为维护公司利益,阜新母线遂向沈阳高开、东北电气两家被告提出返还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的诉讼申请。海南省高院于2018年11月30日立案受理本案,案号为(2018)琼民初69号,并于2019年1月3日向沈高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等案件材料。2019年5月20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因被告公告期内未上诉,本案一审判决已经于2019年8月7日生效,东北电气不承担连带责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