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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0-042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0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剑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非关联/连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结果:通过。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非关连董事同意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和申请2021-2023年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签署协议相关事宜。公司关联/连董事蔡剑江先生、宋志勇先生、冯刚先生、薛亚松先生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关联/连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连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上述关联/连交易。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连股东审议、批准。

(四)非关连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延展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和申请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结果:通过。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非关连董事同意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延展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和申请2021-2023年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同意设立由王小康先生、段洪义先生、许汉忠先生和李大进先生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对持续关连交易及年度上限,在考虑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后,就非关连股东提供表决建议。公司关连董事蔡剑江先生、宋志勇先生、冯刚先生、薛亚松先生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披露的相关H股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连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关连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连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上述关连交易。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连股东审议、批准。

(五)非关联/连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延展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和申请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结果:通过。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非关联/连董事同意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延展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和申请2021-2023年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同意设立由王小康先生、段洪义先生、许汉忠先生和李大进先生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对持续关联/连交易及年度上限,在考虑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后,为非关联/连股东提供表决建议。公司关联/连董事蔡剑江先生、宋志勇先生、冯刚先生、薛亚松先生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展<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连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关联/连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连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上述关联/连交易。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连股东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国北京,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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