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连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非关连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延展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和申请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关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延展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和申请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了相关议案的资料后,同意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新一期《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延展新一期《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和申请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并就该等关连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关连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等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
3、该等交易之条款为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签署:
王小康
王小康 | 段洪义 | 许汉忠 | 李大进 |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