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骏、总经理王坊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荔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三、其他披露事项”之“(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中闽能源 | 指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0年6月30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福建监管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 | 指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闽有限 | 指 |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哈密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指 | 新疆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 |
海峡投资 | 指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
华兴创投 | 指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铁路投资 | 指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华兴新兴创投 | 指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湘电风能 | 指 |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
福清风电 | 指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连江风电 | 指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平潭风电 | 指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长乐风电 | 指 |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 |
中闽哈密 | 指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富龙风电 | 指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富龙科技 | 指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平潭新能源 | 指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木垒能源 | 指 | 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 |
中闽海电 | 指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富锦生物质热电 | 指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闽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ONGMIN ENER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MN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骏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段静静 | 彭蕾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 |
电话 | 0591-87868796 | 0591-87868796 |
传真 | 0591-87865515 | 0591-87865515 |
电子信箱 | zmzqb@zmny600163.com | zmzqb@zmny600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3000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二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003 |
公司网址 | www.zhongmin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zmzqb@zmny600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未变更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法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未变更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闽能源 | 600163 | *ST闽能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45,765,789.53 | 292,641,299.71 | 5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695,386.91 | 54,998,905.37 | 155.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1,447,742.18 | 62,659,870.26 | 93.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116,422.75 | 262,719,051.50 | -34.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26,916,816.29 | 3,258,037,732.77 | -0.96 |
总资产 | 9,446,374,527.37 | 9,021,938,039.29 | 4.7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33 | 0.0326 | 155.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19 | 0.0315 | 16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32 | 0.0627 | 32.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391 | 1.9694 | 增加2.369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701 | 3.3170 | 增加0.853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0年2月2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已办理至公司名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编制合并当期期末的比较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提供比较报表时,应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对同期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并据此对各项指标重新计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1,261.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976.19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9,131,488.35 | 同一控制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45.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556.0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980.59 | |
合计 | 19,247,644.73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为70.7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68.7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通过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除自主开发项目外,公司还以优质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资产为标的实施股权收购,在并购完成后对并购项目进行运营管理。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资源、资金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35万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19.36亿千瓦,同比增长5.3%,其中,并网风电2.17亿千瓦,同比增长12.4%。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3.36万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其中,并网风电发电量23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72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1123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663小时,同比提高13小时。清洁能源消纳持续好转,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到96.1%、97.9%,同比上升0.8、0.3个百分点。
随着国家能源局《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平价上网、竞争性配置、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等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总体延续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政策思路,包括: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有利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新情况,该通知对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具体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引导、消纳保障、建设管理和上网电价等方面的政策机制逐步完善,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开始从标杆电价阶段过渡到平价和竞价阶段,同时,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风电项目装机容量68.75万千瓦,其中,福建省内57.8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的16.77%。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标的资产中闽海电 100%股权完成交割,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5万千瓦项目和二期24.6万千瓦项目注入公司,公司业务范围增加了海上风电业务;陆上风电方面,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和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全部并网发电,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上述项目的建成投产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风电项目装机规模,公司在福建省风电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0年2月2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已办理至公司名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编制合并当期期末的比较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
的状态存在,提供比较报表时,应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因此,公司主要资产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末(调整前)相比发生重大变化。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公司已投产和在建的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质量较优的福建福清、平潭、连江等地,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福建省近海风能资源是沿海陆上风能资源的数倍,发展海上风电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并购中闽海电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在现有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了海上风电业务,区位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此外,福建省位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社会用电需求,弃风限电的风险较小。
2、专业化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自2015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一直专注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公司在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
3、项目拓展优势
公司坚持项目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拥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并购中闽海电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成功收购控股股东所属优质海上风电项目资产;同时,公司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立足于正在建设的黑龙江富锦市二龙山镇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开拓生物质发电项目领域的投资。公司通过项目滚动开发与优质资产并购,促进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4、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陆上风电场运营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技能精湛、具有技术创新和攻关能力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积累了各种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经验,具备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部件故障解决能力。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中闽海电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其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是东南沿海地区首个投入商业运行的海上风电项目。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396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31%,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262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38%,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营效率。
5、人才优势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电力项目建设运营人才体系,构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教育培训机制,努力打造专业知识过硬、行业经验丰富、开拓能力强、职业素养好、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梯队。公司高级管理层大多为电力专业科班出身,从事工作以来就投身于电力项目管理,能够较为准确的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挖潜,实施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员工团队。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克服重重困难,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70.75万千瓦,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 86,192.68 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 57,780.02万千瓦时增长49.17%;累计完成上网电量83,831.33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 56,089.95 万千瓦时增长 49.46%。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576.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32%;实现利润总额18,560.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81%;实现净利润16,178.53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70.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69.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81%。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全力做好防疫情、保生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压紧压实防控主体责任,科学有效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各已投产项目在疫情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并于2020年3月初实现全面复工。在疫情防控常态形势下,公司继续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切实守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在建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19台风电机组和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19台风电机组相继全部并网发电;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完成12个机位的基础开挖、10台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完成17台风机基础施工、15台风机并网发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已完成20个风机基础施工、14台风机吊装、12台风机并网发电;富锦生物质热电项目已完成锅炉钢结构吊装施工,正在进行锅炉设备安装,主厂房、行政服务楼、启动锅炉房正在结构施工,其他各辅助系统已全面开展基础施工。公司参股的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投运自建充电站13座、204个桩,完成充电量331.40万千瓦时;收购充电站52座、480个桩,完成充电量599.96万千瓦时。
3、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实施
自2019年12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实施事宜,分别于2020年2月底完成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3月底完成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手续,并于6月下旬正式启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最终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共 6 家,募集资金总额5.6亿元;7月22日,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工作。
4、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公司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春季及防汛防台、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发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和“5S”管理示范区评比活动,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45,765,789.53 | 292,641,299.71 | 52.32 |
营业成本 | 166,247,867.99 | 144,532,161.85 | 15.02 |
财务费用 | 54,969,066.44 | 43,285,045.94 | 26.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116,422.75 | 262,719,051.50 | -34.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8,402,032.56 | -619,171,076.41 | -6.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589,227.56 | 1,197,447,618.30 | -73.23 |
税金及附加 | 3,728,233.92 | 2,401,472.55 | 55.2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46,488.68 | -5,842,141.68 | 71.97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5,610,465.10 | 80,817,393.48 | 129.67 |
营业外收入 | 1,700.30 | 1,392,452.83 | -99.88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5,601,919.95 | 82,194,949.82 | 125.81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785,287.08 | 59,877,945.15 | 170.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695,386.91 | 54,998,905.37 | 155.81 |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089,900.17 | 4,879,039.78 | 332.2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中闽海电升压站改造以及配合国网线路改造停产营收减少及本期中闽海电、福清风电及平潭新能源有新风机投产营收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中闽海电、福清风电及平潭新能源有新风机投产营业成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福清王母山、马头山、平潭青峰二期、平海湾二期等项目陆续投产转固定资产,财务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中闽海电与公司控股股东有发生资金往来,而本期已不再发生资金往来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支付的对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中闽海电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出资款,福清风电收到售后回租融资款;本期中闽海电、平潭风电固贷提款减少所致。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购中闽海电产生的印花税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木垒能源取得相关前期合同数据成果转移收入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应收账款增加,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利润增加所致。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平潭新能源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2020年2月2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已变更至公司名下,因此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中增加了海上风电业务。由于本次交易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数据也按照视同上年期初已经合并进行了调整,亦即上年同期利润构成中也已包含了海上风电业务。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同期期末数 | 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预付款项 | 8,075,093.40 | 0.09 | 5,058,954.68 | 0.06 | 59.62 | 主要为本期末中闽海电、福清风电预付保险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5,873,349.42 | 0.59 | 24,727,601.19 | 0.31 | 125.96 | 主要为本期中闽海电的工程代垫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20,394,449.36 | 3.39 | 209,418,569.46 | 2.59 | 52.99 | 主要为本期末待认证和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4,729,436,787.23 | 50.07 | 3,062,616,835.99 | 37.86 | 54.42 | 主要为本期福清风电、平潭新能源和中闽海电的在建项目陆续转固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58,399,944.39 | 0.62 | 16,237,322.00 | 0.20 | 259.66 | 主要受中闽海电本期末的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79,081.31 | 0.14 | 9,183,401.77 | 0.11 | 42.42 | 主要为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681,756.99 | 0.41 | 123,965,586.54 | 1.53 | -68.80 | 主要为本期福清风电、中闽海电、平潭新能源的在建项目设备到货,冲回原来的设备预付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
短期借款 | 490,464,003.19 | 5.19 | 300,338,756.25 | 3.71 | 63.30 | 主要为本期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5,388,868.50 | 0.16 | 9,173,167.98 | 0.11 | 67.76 | 主要为本期同比营业利润增加,导致本期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加。 |
应付债券 | 173,796,596.50 | 1.84 | 主要为本期公司并购中闽海电发行可转换债券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1,277,141,411.54 | 13.52 | 814,960,870.79 | 10.08 | 56.71 | 主要为本期中闽海电新开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预计负债 | 63,543,515.36 | 0.67 | 37,396,106.78 | 0.46 | 69.92 | 主要为中闽海电本期末计提的弃置费增加所致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57,767,901.81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2020年2月2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已办理至公司名下。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投资总额 | 报告期 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 投入金额 | 报告期 项目收益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 | 447,656.00 | 17,418.41 | 295,785.18 | 4,284.90 | 已完成20个风机基础施工、14台风机吊装、12台风机并网发电 | 募集资金、 贷款、自筹 |
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 | 41,649.35 | 464.26 | 38,060.39 | 726.21 | 19台风电机组已全部并网发电 | 贷款、自筹 |
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 | 40,189.40 | 238.09 | 35,698.78 | 722.72 | 19台风电机组已全部并网发电 | 贷款、自筹 |
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 | 36,860.00 | 12,512.52 | 19,638.75 | 已完成12个机位的基础开挖、10台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 | 贷款、自筹 | |
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 | 50,162.00 | 11,003.08 | 44,707.54 | 3,161.85 | 已完成17台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15台风机吊装及并网发电。 | 贷款、自筹 |
富锦市二龙山镇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29,806.00 | 6,256.13 | 6,352.86 | 已完成锅炉钢结构吊装施工,正在进行锅炉设备安装,主厂房、行政服务楼、启动锅炉房正在结构施工,其他各辅助系统已全面开展基础施工。 | 贷款、自筹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截止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建设及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设备租赁。 | 44,500 | 100 | 411,859.29 | 167,990.89 | 26,016.07 | 9,858.04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 | 12,681 | 100 | 32,587.68 | 24,232.38 | 2,894.76 | 946.63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 | 11,050 | 100 | 38,002.39 | 15,781.54 | 2,994.82 | 913.27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生物质能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质能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风能发电工程施工,热力输送管道设施施工,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销售,灰渣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仓储、销售,休闲观光活动。 | 6,000 | 100 | 9,178.33 | 5,990.79 | -6.90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采购供应;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 | 115,672 | 100 | 474,062.27 | 131,923.88 | 13,141.82 | 6,159.01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2、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中闽有限持股比例(%) | 截止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咨询;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 60,700 | 100 | 214,956.83 | 78,772.29 | 12,343.51 | 4,151.06 | 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力发电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 | 15,700 | 100 | 55,321.51 | 39,236.25 | 3,815.71 | 1,431.44 | 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中闽有限持股比例(%) | 截止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 | 11,966 | 51 | 93,916.91 | 24,302.75 | 8,143.41 | 3,974.97 | 中闽有限控股子公司 |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 | 2,000 | 100 | 33.07 | -497.01 | -0.76 | 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物资采购、供应;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业旅游开发与经营。 | 3,500 | 100 | 16,896.95 | 4,342.88 | 1,242.56 | 338.77 | 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
3、三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平潭风电持股比例(%) | 截止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旅游管理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 9,000 | 90 | 51,392.51 | 12,001.11 | 4,637.51 | 3,161.85 | 平潭风电控股子公司 |
4、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截止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电气安装,其他建筑安装业,汽车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房地产业,汽车租赁(不含营运),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承装、装修、承试电力设施;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 50,000 | 30 | 23,105.55 | 19,255.97 | 449.45 | -413.27 | 公司参股公司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电价风险
2017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明确提出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供求,实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多次下调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自2019年7月1日起均改为指导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和《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未来陆上风电、光伏发电指导价退坡和竞价上网的不确定性,将对公司新开发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国家财政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等文件规定,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中闽海电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于2016年5月核准,目前正在建设。若该项目全部机组因工程建设延期等意外因素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则无法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将直接影响标的资产的收入和盈利能力。此外,国家正积极推动电力市场交易,根据福建、黑龙江、新疆等地区现行的有关风电、光伏交易政策,公司发电项目的部分电量需参与市场化交易,由此造成上网电价低于批复电价的风险。鉴于新的电价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新建项目,公司在未来新项目投资时,将有效评估项目开发的可行性,做好成本收益分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同时尽力获取新项目资源,降低电价政策变化对新建项目盈利水平的影响。针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海上风电行业动态,多方协调稀缺大型海工船机资源,督促施工单位确保船机设备充足,并密切关注海况、风况等气象条件,充分利用海上施工窗口期,全力争取在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公司将认真总结分析福建、黑龙江、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优先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得到消纳。
2、弃风、弃光限电风险
2020年上半年,我国弃风、弃光限电状况持续改善,但弃风、弃光限电问题短期内难以得到彻底解决。在“三北”地区(指西北、华北、东北)因为消纳问题风电装机增长受限的状况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无疑成为风电新增量的重要接替区。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也将面临着消纳风险。
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依然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弃风、弃光限电风险的存在将持续对公司在相关地区项目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和不必要的弃风、弃光。
3、市场竞争风险
自2019年起,风电、光伏项目将要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因此,风电、光伏运营企业对项目资源开发的竞争将异常激烈。同时,福建省已暂缓陆上风电开发,风电项目资源获取难度加大。在福建省外,新能源产业经过数年高速发展,获取优质项目资源成本不断增加,难度也越来越大。
公司将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开发,继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做好省外项目开发或并购,重点开拓不限电地区或具备特高压外送条件地区的新能源市场;在效益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选择优质项目资产实施并购,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拓展新能源业务范围,积极争取在生物质热电联产、充电桩、储能等业务领域取得突破,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项目建设风险
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恶劣天气导致无法施工、设备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设备和材料的质量不达标、施工作业队伍短缺等问题,上述任何事项都可能导致项目建设的延期或成本超支,造成项目建设存在一定风险。
受疫情影响,市场上设备供应企业产能大幅下滑,设备供货普遍出现延迟;工程施工队伍复工时间迟延、人手不足、人员流动受到限制。公司在建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富锦市二龙山镇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受上游设备供应不足、运输受阻、人员和安装设备资源紧缺等影响,建设进度暂时滞后于原定计划,从而可能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造成较大影响。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公司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一步积极与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沟通协调,督促其加大人力和设备投入,加强对风机设备重要部件采购、生产排产、运输计划的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优化施工组织,充分利用有限的施工窗口期,采取各项赶工措施,尽可能降低疫情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5、补贴发放滞后风险
目前,我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后,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因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自于从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近年来,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有所滞后。若该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直接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尚有84326.72万元补贴款项未得到拨付。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总体保持在健康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和保障的计划性,继续对公司系统闲散资金进行归集管理、统一调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优。
6、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考核风险
为了增强电力系统灵活性,保障安全运行,提升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实现多种电源互利共赢,黑龙江、福建等地区电力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已基本建成。公司风电场将分担系统容量调峰、调频辅助服务的费用,从而将对营业收入造成一定影响。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所属项
目累计分摊的调峰、调频辅助服务费用为1585.09万元,其中福建省项目471.94万元(暂结算至2020年5月份)、黑龙江省项目1100.91万元、哈密光伏项目12.24万元。未来公司可考虑探索多能互补运营模式,配套建设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7、自然条件风险
公司所属陆上风电项目大部分均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海域,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公司系统安全绩效考核,同时完善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0年5月9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4月1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0年4月14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2020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4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本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闽投海电、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霞浦闽东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但如果前述资产在按照本承诺启动资产注入工作之前已经不再从事发电类业务、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上述承诺中的“稳定投产”系指相关公司的所有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试运行期满后,确定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并签署相关验收证书(试运行的标准按照启动资产注入工作时有效的相关发电机组验收规范执行)。 2、除上述承诺事宜以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3、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本公司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若在上述过程中出现因上市公司放弃上述商业机会而最终由本公司承接的情况,本公司将在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若存在无法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本公司依法将其持有的该等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由上市公司代管、监管,直至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 1、本公司/本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共同控制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3、本公司/本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本企业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就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企业保证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2、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将协助中闽海电最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结二期项目鸬鹚岛及陆上升压站的房产证,如中闽海电因其于交割日前在鸬鹚岛上的生产、建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中闽海电被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等任何行政处罚,由此给中闽海电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海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全部予以承担。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2019年7月17日-2020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 | / |
中闽海电在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石井村、编号为“闽(2017)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866号”的土地上建造的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就该等瑕疵房屋,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中闽海电办理瑕疵房屋的产权证办理手续,协助中闽海电最迟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结上述无证房产的权属登记手续;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闽海电因上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问题受到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能源及中闽海电予以充分的补偿。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2019年7月17日-2020年6月30日 | 是 | 是 | / |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闽海电的部分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能向中闽海电提供所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或有权出租证明文件(包括共同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部分租赁房产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且中闽海电的全部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为避免中闽能源因本次交易而遭受损失,本公司已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中闽海电租赁房产的权属或土地性质问题等瑕疵导致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被有关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者给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能源以及中闽海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予以充分的补偿。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1、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通过质押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2、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如本公司拟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以及需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3年 | 是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中闽能源与投资集团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利润补偿期限为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如果本次交易于 2019年度内实施完成,投资集团承诺,如果本次交易于2019年度内实施完成,则中闽海电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456.05万元、27,829.84万元、49,708.75万元;如果本次交易于2020年度内实施完成,则中闽海电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829.84万元、49,708.75万元、46,249.72万元。(上述所致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投资集团承诺,如果中闽海电在承诺期限内各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的,乙方应就上述利润差额部分(下称“利润差额”)对中闽能源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1)投资集团首先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投资集团已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2)如投资集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由投资集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投资集团已进行转股部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赎回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赎回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投资集团保证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优先用于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义务,不得通过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实施完毕前,如投资集团拟质押其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该协议该等拟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利润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在承诺期限内如果发生签署该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导致中闽海电各年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或利润延迟实现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或减轻投资集团的补偿责任。该协议中的“台风”系指在出现热带气旋期间,风速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安全风速指“3秒平均风速70m/s或10分钟平均风速50m/s”,下同)的强风。在出现热带气旋时,若风速不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投资集团将不就因该等热带气旋导致的中闽海电利润损失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只有在(1)热带气旋的风速超过安全风速,且(2)该等热带气旋对中闽海电的利润造成损失时,投资集团可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3年 | 是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本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自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的,本公司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5、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而取得的股份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6、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4日 期限:42个月 | 是 | 是 | / | /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 |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 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企业将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本公司/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子公司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 |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分红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以现金分红为优先,同时可以采用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2、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3年 | 是 | 是 | / | /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和《公司2020年度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和25日在相关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1)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 预计金额 | 本期实际 发生额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 | 租入 | 办公场所 | 75.04 | 37.52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租入 | 办公场所 | 20.00 | 14.82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购买商品 | 保险费 | 1,177.05 | 947.02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物业安保费等 | 41.80 | 19.00 |
合计 | 1,313.89 | 1,018.36 |
(2)与关联银行存款业务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 预计金额 | 本期实际发生额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银行存款 |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 截止2020年6月30日,日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0,375.67万元 |
(3)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 预计金额 | 本期实际 发生额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 | 金融财务服务交易 | 中闽海电取得福建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清洁发展基金贷款:支付资金占用费 | 915.00 | 408.24 |
中闽海电取得福建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新开发银行贷款:新增借款 | 119,622.00 | 17,704.40 | |||
中闽海电取得福建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新开发银行贷款:支付利息 | 4,500.00 | 1,091.87 | |||
合计 | 125,037.00 | 19,204.51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公司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报告期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和3月31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4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次重组之《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福建投资集团承诺,如果本次交易于2020年度内实施完成,则中闽海电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27,829.84万元,2020年1-6月中闽海电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59.01万元(未经审计)。受突发的新冠疫情影响,发生延期复工及人员、安装设备资源紧缺等企业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形,导致标的资产在建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的建设进度滞后,截至目前仅完成14台风机的并网发电,预计标的资产实现2020年度承诺业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中闽海电2020年业绩实际情况,若确实无法完成承诺业绩,公司将按照证监会5月15日发布的《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精神,及时披露业绩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并在2020年业绩数据确定后严格履行股东大会等必要程序,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调整承诺内容。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 联交易 |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1台XE115-5000风力发电机组样机 | 2012年5月28日 | 协议约定 | 积极影响 | 否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红星二场光伏产业园区内的793亩土地 | 2015年5月1日 | 2035年4月30日 | 积极影响 | 否 | |
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尚德红星二场50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哈密红星二场光伏110kV汇集站相关资产和送出线路设备 | 2015年12月31日 | 2035年12月31日 | 积极影响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
①根据2010年4月16日中闽有限与湘电风能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福清市三山镇上坤村合作安装一台XE115-5000风力发电机组样机(即“5MW风机样机”),中闽有限授权其全资子公司福清风电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2011年4月28日福清风电与湘电风能签订的《5MW风机样机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该5MW风机样机项目为福清风电与湘电风能合作项目,湘电风能为项目的责任主体,福清风电配合协助湘电风能实施建设。双方主要约定如下:
A、项目建设成本分担的约定
5MW风机样机项目为双方的合作项目,为该项目支付的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和征地等所有相关费用,经福清风电确认工程进度、工程量、工程单价后,予以支付。以上相关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由福清风电承担并据实支付,超过2000万元部分均由湘电风能承担。B、质保期及样机购买的相关约定质保期为自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250小时试运行合格后之日算起2.5年。若该样机顺利通过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则在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由福清风电按不高于国内同期市场价采购。
若样机发现存在重大的设备缺陷或隐患而未能顺利通过试验、验收,福清风电可拒绝采购该样机,并且湘电风能还应补偿福清风电为开展本项目而支付的土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和征地等福清风电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费用。
C、资产购买选择权行使前项目收益的相关约定
在福清风电购买样机前,由福清风电向湘电风能租赁该套样机,该套样机的电费收入归福清风电所有。
租赁费按照以下约定计算,并于每年12月31日进行结算并及时支付:
当实际销售电量为1000万千瓦时及以下时,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1%;
当实际售电量为1000万千瓦-120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4%;
当实际售电量为1200万千瓦-150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9%;
当实际售电量为1500万千瓦-175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24%;
当实际销售电量为1750万千瓦时以上时,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26%。
2020年1-6月份,5MW样机累计发电0万千瓦时。主要因为自2019年7月起,5MW样机因故障停机,目前尚未修复。
②中闽哈密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签订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将其位于红星二场光伏产业园区内的793亩土地租赁给中闽哈密,用于中闽哈密建设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租赁期限共20年,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35年4月30日;租赁的土地按人民币424.18元/年?亩的标准缴纳,每年缴纳的土地租赁费用为33.6375万元(含税)。
③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关于下达兵团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指标和开发权。该项目的开发建设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项目于 2015年4月15 日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的备案文件。
为满足该项目并网发电的需要,2015年8月3日,中闽哈密与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尚德红星二场50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110kV汇集站及线路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同意中闽哈密投资建设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接入其尚德红星二场50 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哈密红星二场光伏110kV汇集站(以下简称110kV汇集站),并同意中闽哈密租赁其110 kV汇集站相关资产和送出线路设备,以满足中闽哈密项目接入电网的要求。
租赁期限为20年,自项目发电并网接入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10kV汇集站之日起算。因项目获批的运营期为25年,租赁期满后中闽哈密可继续无偿使用110kV汇集站相关资产及送出线路设备5年。
租赁费用(含税)合计为人民币950万元,中闽哈密已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950万元租赁费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5,11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11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5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0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借款合同
①2020年4月23日,中闽能源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
2020年5月29日,中闽能源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
②2020年6月17日,中闽有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
③2020年6月29日,中闽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
④2020年6月12日,福清风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12日至2026年11月25日,已提款8,900,000.00 元。
(2)重大工程采购合同
①2020 年 4 月24日,福清风电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福清大帽山风电场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及附件材料采购合同》,约定福清风电向其采购大帽山风电场项目电缆,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6,495,497.50元;
②2020 年6月29日,中闽海电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风机设备金井码头装卸、堆存及转运服务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2,388,714.35元。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大力支持和参与扶贫工作。公司坚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无偿捐助、驻村扶贫、关心慰问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了以下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支持省派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在春节期间开展光泽县鸾凤乡油溪村困难户慰问,总计发放慰问品1次,共30份,金额10,225.04元。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2.物资折款 | 10,225.04 |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时间紧、难度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通过结对帮扶、无偿捐助、关心慰问、消费扶贫、产业支持、创造就业机会、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全力推动各项扶贫工作的有效落实。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2020年3月31日,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中闽定01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100.00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负债情况
报告期,公司期末负债总额60.94亿元,比年初增加4.34亿元,提高7.68%;资产负债率64.51 %,比年初增加1.78个百分点,负债结构仍保持合理水平。
2、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兑付, 以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
(1)偿债计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付息日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监管机构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2)偿本付息的资金来源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偿债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银行贷款和发债资金等。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4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5%、第三年0.8%、第四年1.5%,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和光伏发电业务,专注于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与运营。2020年1-6月,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86,192.68万千瓦时,与同规模火电企业相比,相当于节约标煤约 26.8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0.93万吨、二氧化硫336.16吨、氮氧化物310.30吨和烟尘颗粒物68.96万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9,837,758 | 689,837,758 | 689,837,758 | 40.84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89,837,758 | 689,837,758 | 689,837,758 | 40.84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99,465,230 | 100.00 | 999,465,230 | 59.1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99,465,230 | 100.00 | 999,465,230 | 59.16 | |||||
三、股份总数 | 999,465,230 | 100.00 | 689,837,758 | 689,837,758 | 1,689,302,988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2020年3月30日,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99,465,230股增加至1,689,302,988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689,837,758 | 689,837,758 | 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 | 2023年9月30日 |
合计 | 0 | 0 | 689,837,758 | 689,837,758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811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9,837,758 | 1,161,550,784 | 68.76 | 689,837,75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 0 | 25,763,163 | 1.53 | 0 | 无 | 0 | 其他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25,602,143 | 1.5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0 | 16,991,027 | 1.01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16,101,977 | 0.9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881,581 | 0.7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849,001 | 0.64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孙贞兰 | 0 | 9,038,000 | 0.54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0 | 6,545,618 | 0.39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陈爱群 | -200 | 4,540,000 | 0.27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1,713,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713,026 |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 25,763,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63,163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602,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02,143 | |||||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6,991,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91,027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101,9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01,977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881,5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81,581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10,849,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49,001 |
孙贞兰 | 9,0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38,000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6,545,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545,618 |
陈爱群 | 4,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4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和海峡投资、华兴创投、铁路投资、华兴新兴创投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9,837,758 | 2023年9月30日 | 689,837,758 | 1、本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唐晖 | 董事 | 离任 |
严水霖 | 董事 | 选举 |
李永和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段静静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4月13日,唐晖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严水霖先生为公司董事。
2、2020年6月5日,李永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段静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09,389,607.05 | 894,085,989.3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860,874,096.60 | 630,421,458.8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8,075,093.40 | 2,651,995.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5,873,349.42 | 57,004,863.80 |
其中:应收利息 | 3,375,000.00 | 1,856,250.00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7,702,280.73 | 20,059,957.0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20,394,449.36 | 284,656,592.35 |
流动资产合计 | 2,072,308,876.56 | 1,888,880,856.8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7,767,901.81 | 59,007,725.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729,436,787.23 | 3,441,833,815.85 |
在建工程 | 七、22 | 2,343,495,504.00 | 3,339,179,572.2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33,204,675.08 | 138,858,461.2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58,399,944.39 | 61,357,440.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3,079,081.31 | 11,322,049.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8,681,756.99 | 81,498,117.3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374,065,650.81 | 7,133,057,182.49 | |
资产总计 | 9,446,374,527.37 | 9,021,938,039.2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90,464,003.19 | 360,414,079.1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347,713,606.34 | 1,491,985,716.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342,326.27 | 16,819,756.85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388,868.50 | 31,429,403.4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22,711.49 | 2,131,651.9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09,915,136.67 | 308,686,868.26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74,246,652.46 | 2,211,467,476.0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383,217,774.98 | 2,274,219,643.99 |
应付债券 | 七、46 | 173,796,596.5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277,141,411.54 | 1,107,558,581.9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63,543,515.36 | 42,972,619.16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20,000.00 | 1,92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0,387,697.78 | 21,647,823.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20,006,996.16 | 3,448,318,668.20 | |
负债合计 | 6,094,253,648.62 | 5,659,786,144.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89,302,988.00 | 999,465,23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28,673,303.9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58,136,817.55 | 3,248,464,182.8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93,246,394.01 | 93,246,394.0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42,442,687.22 | -1,083,138,074.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26,916,816.29 | 3,258,037,732.7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5,204,062.46 | 104,114,162.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52,120,878.75 | 3,362,151,895.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446,374,527.37 | 9,021,938,039.29 |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759,512.92 | 13,101,789.7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1.6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45,000,000.00 | 216,000,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91,459.18 | 829,841.0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7,751,053.75 | 229,931,630.8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156,451,763.64 | 1,840,911,461.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481.90 | 24,502.87 | |
在建工程 | 232,478.62 | 232,478.6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3,846.21 | 984,487.2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57,549,570.37 | 1,842,152,930.27 | |
资产总计 | 3,415,300,624.12 | 2,072,084,561.0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27,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4,360.00 | 24,36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237,919.07 | 272,736.5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624,647.34 | 37,565,824.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7,913,926.41 | 37,862,921.0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1,980,000.00 | 130,660,000.00 | |
应付债券 | 173,796,596.5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5,776,596.50 | 130,660,000.00 | |
负债合计 | 423,690,522.91 | 168,522,921.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89,302,988.00 | 999,465,23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8,673,303.9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92,673,114.71 | 2,306,220,354.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0,724,893.09 | 70,724,893.09 | |
未分配利润 | -1,489,764,198.54 | -1,472,848,837.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91,610,101.21 | 1,903,561,639.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15,300,624.12 | 2,072,084,561.07 |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45,765,789.53 | 292,641,299.7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45,765,789.53 | 292,641,299.7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4,980,684.50 | 214,567,522.3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66,247,867.99 | 144,532,161.8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728,233.92 | 2,401,472.55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七、64 | 30,035,516.15 | 24,348,842.0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54,969,066.44 | 43,285,045.94 |
其中:利息费用 | 59,095,575.50 | 46,402,544.38 | |
利息收入 | 4,163,466.76 | 3,163,340.7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020,410.22 | 8,146,101.5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239,823.42 | 439,656.2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39,823.42 | 402,834.3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1 | -10,046,488.68 | -5,842,141.6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1,261.9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5,610,465.10 | 80,817,393.4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700.30 | 1,392,452.8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245.45 | 14,896.4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5,601,919.95 | 82,194,949.8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816,632.87 | 22,317,004.6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785,287.08 | 59,877,945.1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785,287.08 | 59,877,945.1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695,386.91 | 54,998,905.3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089,900.17 | 4,879,039.7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1,785,287.08 | 59,877,945.1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0,695,386.91 | 54,998,905.3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089,900.17 | 4,879,039.7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33 | 0.03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19 | 0.031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9,131,488.35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9,075,493.42 元。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1,538,470.00 | 47.6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7,878,837.24 | 2,082,699.7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6,258,230.23 | 5,294,095.10 | |
其中:利息费用 | 6,391,311.64 | 5,620,002.39 | |
利息收入 | 135,028.11 | 327,653.42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239,823.42 | 402,834.3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39,823.42 | 402,834.3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915,360.89 | -6,974,008.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0.0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915,360.89 | -6,979,008.1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15,360.89 | -6,979,008.1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15,360.89 | -6,979,008.1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915,360.89 | -6,979,008.1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9,747,686.92 | 220,612,770.2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034,334.29 | 10,545,448.3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442,446.88 | 875,719,004.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224,468.09 | 1,106,877,222.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842,229.18 | 24,920,041.6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007,854.35 | 32,879,754.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637,423.97 | 54,253,555.7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3,620,537.84 | 732,104,819.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108,045.34 | 844,158,171.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116,422.75 | 262,719,051.5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821.9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2,606.9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606.95 | 36,821.9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8,564,639.51 | 559,207,898.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8,564,639.51 | 619,207,898.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8,402,032.56 | -619,171,076.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3,6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22,630,239.87 | 916,366,301.9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9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2,630,239.87 | 1,609,966,301.9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3,688,126.03 | 338,982,835.6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806,433.75 | 73,535,848.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11,546,452.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2,041,012.31 | 412,518,683.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589,227.56 | 1,197,447,618.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4,696,382.25 | 840,995,593.3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4,085,989.30 | 254,402,465.3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9,389,607.05 | 1,095,398,058.78 |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4,527.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135,028.11 | 35,333,342.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6,459,555.88 | 35,333,342.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139.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38,470.00 | 97,775.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208,790.55 | 2,690,685.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747,260.55 | 2,800,600.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287,704.67 | 32,532,742.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062.9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000,000.00 | 60,027,062.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00,000.00 | -60,027,062.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680,000.00 | 43,2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35,588.35 | 5,703,351.2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8,983.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54,572.13 | 48,973,351.2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945,427.87 | -48,973,351.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2,276.80 | -76,467,672.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01,789.72 | 86,258,279.2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59,512.92 | 9,790,607.03 |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99,465,230.00 | 2,091,744,182.89 | 70,724,893.09 | -1,161,545,210.37 | 2,000,389,095.61 | 104,114,162.29 | 2,104,503,257.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156,720,000.00 | 22,521,500.92 | 78,407,136.24 | 1,257,648,637.16 | 1,257,648,637.16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9,465,230.00 | 3,248,464,182.89 | 93,246,394.01 | -1,083,138,074.13 | 3,258,037,732.77 | 104,114,162.29 | 3,362,151,895.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9,837,758.00 | 28,673,303.95 | -890,327,365.34 | 140,695,386.91 | -31,120,916.48 | 21,089,900.17 | -10,031,016.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0,695,386.91 | 140,695,386.91 | 21,089,900.17 | 161,785,287.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9,837,758.00 | 28,673,303.95 | -890,327,365.34 | -171,816,303.39 | -171,816,303.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89,837,758.00 | -890,327,365.34 | -200,489,607.34 | -200,489,607.3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8,673,303.95 | 28,673,303.95 | 28,673,303.9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89,302,988.00 | 28,673,303.95 | 2,358,136,817.55 | 93,246,394.01 | -942,442,687.22 | 3,226,916,816.29 | 125,204,062.46 | 3,352,120,878.75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99,465,230.00 | 2,648,464,182.89 | 89,008,253.18 | -1,252,528,820.57 | 2,484,408,845.50 | 88,749,075.75 | 2,573,157,921.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274,548.08 | -19,274,548.08 | -870,593.66 | -20,145,141.7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9,465,230.00 | 2,648,464,182.89 | 89,008,253.18 | -1,271,803,368.65 | 2,465,134,297.42 | 87,878,482.09 | 2,553,012,779.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600,000,000.00 | 54,998,905.37 | 654,998,905.37 | 8,479,039.78 | 663,477,945.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998,905.37 | 54,998,905.37 | 4,879,039.78 | 59,877,945.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3,600,000.00 | 603,6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3,600,000.00 | 603,6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9,465,230.00 | 3,248,464,182.89 | 89,008,253.18 | -1,216,804,463.28 | 3,120,133,202.79 | 96,357,521.87 | 3,216,490,724.66 |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99,465,230.00 | 2,306,220,354.54 | 70,724,893.09 | -1,472,848,837.65 | 1,903,561,639.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9,465,230.00 | 2,306,220,354.54 | 70,724,893.09 | -1,472,848,837.65 | 1,903,561,639.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9,837,758.00 | 28,673,303.95 | 386,452,760.17 | -16,915,360.89 | 1,088,048,461.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915,360.89 | -16,915,360.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9,837,758.00 | 28,673,303.95 | 386,452,760.17 | 1,104,963,822.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89,837,758.00 | 386,452,760.17 | 1,076,290,518.1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8,673,303.95 | 28,673,303.9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89,302,988.00 | 28,673,303.95 | 2,692,673,114.71 | 70,724,893.09 | -1,489,764,198.54 | 2,991,610,101.21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99,465,230.00 | 2,306,220,354.54 | 70,724,893.09 | -1,627,265,145.15 | 1,749,145,332.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9,465,230.00 | 2,306,220,354.54 | 70,724,893.09 | -1,627,265,145.15 | 1,749,145,332.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79,008.19 | -6,979,008.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79,008.19 | -6,979,008.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9,465,230.00 | 2,306,220,354.54 | 70,724,893.09 | -1,634,244,153.34 | 1,742,166,324.29 |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8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 由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已更名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南平造纸厂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1998年6月2日上市流通。200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27,8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2,786.664万股普通股(其中国家股股东配售686.664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100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30,594.664万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闽国资产权[2006]62号文批复,2006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对价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获得3.3股的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支付3,003万股给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0,594.664万股,其中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491.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4%;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2008年1月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5号核准,2008年3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发行股份17,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8,094.664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491.66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2008年5月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8,094.6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4,047.33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2,141.996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237.4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611.5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27号),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8,611.511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3年8月1日办理完毕。2015年4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8号《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18,270.990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9,533.5365万股。2019年12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68,983.7758万股和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68,930.2988万股,福建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6,155.07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6%。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8,930.2988万元,注册地: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法定代表人:张骏,公司的母公司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属电力行业,公司的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备注 |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③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④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
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⑤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⑥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资产的种类,贷记“贷款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等科目;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当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贷记相应的资产科目,如“贷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还应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
债。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股东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复核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信用损失风险,并在出现信用损失风险情况时评估信用损失的具体金额。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性质、债务人的信用情况、以往冲销的经验及时间分布等因素做出估计。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应收押金、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应收备用金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5 | 应收往来款及其他 |
其他应收款组合6 | 应收政府补助 |
其他应收款组合7 | 应收代垫款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备品备件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的判断依据为: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依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
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②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
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23项固定资产及折旧和第29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4.75%-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 | 5% | 11.88%-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3.33%-20.00%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剩余使用年限 | 土地证 |
软件 | 10年 | |
特许经营权 |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剩余年限 | 电力业务许可证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产和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项 目 | 摊销年限 |
租赁生产办公用房装修支出 | 租赁期和预计下次装修时间孰短 |
租赁费 | 租赁期 |
保险费 | 保险期限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
①总体原则
在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②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本公司下属公司与所在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包括特许经营权项目与电网公司所签署购售电合同。一般主要条款包括:购电人购买售电人所拥有风电机组的电能;风电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量;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执行;电能计量,包括上网电量计量点及主副电能表确定;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每月结算日北京时间24:00抄表电量为依据;上网电费计算公式为:
上网电费=当月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
根据以上购售电合同及相关特许权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下属公司在购售电业务中的实质性义务为向各地电网公司供应上网电力。上网电力供应完成后,双方执行的抄表、核对、结算单填制、发票开具等其他事项仅为程序性工作。在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电力公司时,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电力供应已经完成;
B、由于电力的生产、供应及使用具有“即时性”的特点,本公司在电力供应完成后,即不再保留与所供应商品(电力)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C、供电量在电力供应完成后即可通过读表获得,并得到购电方的确认;同时,供电价格已在购售电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此,本公司可以可靠地计算计量相关收入的金额;
D、购电方为各地电力公司,其资信能力及根据协议付款的历史记录良好。本公司可以合理确信相关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
E、本公司与电力供应相关的成本(主要包括折旧、人工、运营维护等)能够可靠地计量。
鉴于以上条件的满足,本公司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确认其电力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提供资金的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他人使用公司非现金资产,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④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⑤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作为结构化融资的载体,公司把金融资产转移到特殊目的主体,如果公司能够控制该特殊目的主体,这些特殊目的主体则视同为子公司而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出售金融资产作出承诺,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将来发生信用损失时,由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公司实质上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公司未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
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列专项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融资费用(包括财务顾问费、银行担保费等)列入当期财务费用,收益权与实际募集的委托资金差额列长期待摊费用,在存续期内按证券化实施的项目进行摊销列入财务费用。
(3)套期会计
①套期会计方法及套期工具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公司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被套期项目是指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A、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B、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
C、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的要求。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B)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②套期会计确认和计量
A、公允价值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B、现金流量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
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进行后续处理:
a.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公司应当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b.对于不属于上述a.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公司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公司应当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套期关系作出再平衡的,应当在调整套期关系之前确定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更新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原因的分析,并相应更新套期关系的书面文件。
套期关系再平衡可能会导致企业增加或减少指定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企业增加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增加部分自指定增加之日起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进行处理;企业减少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减少部分自指定减少之日起不再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作为套期关系终止处理。
(4)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程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程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5)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按规定执行。 |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附加费 | 应纳增值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利用风力生产电力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生的电力、热力,实行增值税
即征即退100%的政策。公司下属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规定,对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46号)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属公司各独立风电场享受自开始发电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报告期享有优惠政策的有: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钟厝风电场自2013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的黄岐风电场自2016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青峰风电场自2013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峰二期风电场自2019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
②按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自2016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同时,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取得哈密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根据财税〔2011〕58号文,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享受2016年—2020年减按15%的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公司下属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人总额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672.96 | 26,549.57 |
银行存款 | 809,370,934.09 | 894,059,439.73 |
合计 | 809,389,607.05 | 894,085,989.30 |
注:公司期末数不存在抵押、冻结,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615,655,302.60 |
1年以内小计 | 615,655,302.60 |
1至2年 | 276,125,015.78 |
2至3年 | 6,429,529.61 |
坏账准备 | -37,335,751.39 |
合计 | 860,874,096.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03,250.56 | 0.43 | 1,951,625.28 | 50.00 | 1,951,625.28 | 3,903,250.56 | 0.59 | 1,951,625.28 | 50.00 | 1,951,625.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4,306,597.43 | 99.57 | 35,384,126.11 | 3.96 | 858,922,471.32 | 653,807,471.01 | 99.41 | 25,337,637.43 | 3.88 | 628,469,833.58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4,306,597.43 | 99.57 | 35,384,126.11 | 3.96 | 858,922,471.32 | 653,807,471.01 | 99.41 | 25,337,637.43 | 3.88 | 628,469,833.58 |
合计 | 898,209,847.99 | / | 37,335,751.39 | / | 860,874,096.60 | 657,710,721.57 | / | 27,289,262.71 | / | 630,421,458.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1,951,625.28 | 50.00 | 预计信用损失 |
合计 | 3,903,250.56 | 1,951,625.28 | 5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由于国家接网补贴政策发生变化,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接网补贴的回收出现迟滞现象,本公司谨慎估计账面接网补贴余额的可收回性,按账面原值50%预计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电费 | 894,306,597.43 | 35,384,126.11 | 3.96 |
合计 | 894,306,597.43 | 35,384,126.11 | 3.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51,625.28 | 1,951,625.2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337,637.43 | 10,046,488.68 | 35,384,126.11 | |||
合计 | 27,289,262.71 | 10,046,488.68 | 37,335,751.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663,555,253.22 | 73.88 | 25,867,572.68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 150,454,140.11 | 16.75 | 8,006,672.98 |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49,355,409.41 | 5.49 | 2,088,034.95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34,845,045.25 | 3.88 | 1,373,470.78 |
合计 | 898,209,847.99 | 100.00 | 37,335,751.3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质押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45、长期借款”。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895,824.19 | 97.78 | 2,509,693.08 | 94.63 |
1至2年 | 142,659.11 | 1.77 | 105,692.31 | 3.99 |
3年以上 | 36,610.10 | 0.45 | 36,610.10 | 1.38 |
合计 | 8,075,093.40 | 100.00 | 2,651,995.49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5,661,052.47 | 70.11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446,506.11 | 5.53 |
湖南优利泰克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 353,628.32 | 4.38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73,345.54 | 2.15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126,721.82 | 1.57 |
合计 | 6,761,254.26 | 83.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375,000.00 | 1,856,250.00 |
其他应收款 | 52,498,349.42 | 55,148,613.80 |
合计 | 55,873,349.42 | 57,004,863.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七天通知存款利息 | 3,375,000.00 | 1,856,250.00 |
合计 | 3,375,000.00 | 1,856,250.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一年) | 35,586,493.96 |
1年以内小计 | 35,586,493.96 |
1至2年 | 5,743,591.63 |
2至3年 | 81,563.11 |
3至4年 | 251,202.00 |
4至5年 | 4,598,834.37 |
5年以上 | 10,690,737.16 |
坏账准备 | -4,454,072.81 |
合计 | 52,498,349.4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工程款 | 47,910,624.18 | 50,298,035.21 |
押金及保证金 | 696,524.30 | 775,004.30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2,713,932.93 | 6,838,267.72 |
其他 | 5,631,340.82 | 1,691,379.38 |
合计 | 56,952,422.23 | 59,602,686.6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068,918.22 | 3,375,154.59 | 10,000.00 | 4,454,072.81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1,068,918.22 | 3,375,154.59 | 10,000.00 | 4,454,072.8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代垫工程款 | 4,417,960.55 | 4,417,960.55 | ||||
押金及保证金 | 36,112.26 | 36,112.26 | ||||
合计 | 4,454,072.81 | 4,454,072.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代垫工程款 | 31,716,518.60 | 1年以内 | 55.69 | |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 代垫工程款 | 15,537,836.64 | 2-3、3-4年、4-5年、5年以上 | 27.28 | 3,375,154.59 |
福建省财政厅 | 待拨付的新开行借款 | 5,393,686.45 | 1-2年 | 9.47 | |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2,448,109.43 | 1年以内 | 4.30 | |
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代垫工程款 | 354,373.12 | 1年以内 | 0.62 | |
合计 | / | 55,450,524.24 | / | 97.36 | 3,375,154.5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中国国家金库连江县中心支库 | 即增即退增值税 | 265,823.50 | 1年以内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 | 即增即退增值税 | 2,448,109.43 | 1年以内 |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702,280.73 | 17,702,280.73 | 20,059,957.00 | 20,059,957.00 | ||
合计 | 17,702,280.73 | 17,702,280.73 | 20,059,957.00 | 20,059,957.0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320,394,449.36 | 284,656,592.35 |
合计 | 320,394,449.36 | 284,656,592.35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9,007,725.23 | -1,239,823.42 | 57,767,901.81 | ||||||||
小计 | 59,007,725.23 | -1,239,823.42 | 57,767,901.81 | ||||||||
合计 | 59,007,725.23 | -1,239,823.42 | 57,767,901.81 |
注: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0%。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728,546,349.73 | 3,441,833,815.85 |
固定资产清理 | 890,437.50 | |
合计 | 4,729,436,787.23 | 3,441,833,815.85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695,223.06 | 4,796,601,697.56 | 10,934,453.76 | 16,750,812.53 | 4,976,982,186.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96,159.69 | 1,408,590,940.18 | 1,837,849.57 | 574,848.31 | 1,419,599,797.75 |
(1)购置 | 3,398,264.35 | 1,837,849.57 | 574,848.31 | 5,810,962.2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596,159.69 | 1,405,192,675.83 | 1,413,788,835.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0,000.00 | 2,001,918.15 | 244,453.68 | 3,596,371.83 | |
(1)处置或报废 | 1,350,000.00 | 2,001,918.15 | 244,453.68 | 3,596,371.83 | |
4.期末余额 | 161,291,382.75 | 6,203,842,637.74 | 10,770,385.18 | 17,081,207.16 | 6,392,985,612.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148,283.05 | 1,486,661,177.33 | 7,977,604.38 | 11,477,568.50 | 1,531,264,633.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9,425.27 | 126,931,088.61 | 560,499.11 | 1,345,717.47 | 131,896,730.46 |
(1)计提 | 3,059,425.27 | 126,931,088.61 | 560,499.11 | 1,345,717.47 | 131,896,730.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9,562.50 | 1,901,822.24 | 244,453.68 | 2,605,838.42 | |
(1)处置或报废 | 459,562.50 | 1,901,822.24 | 244,453.68 | 2,605,838.42 | |
4.期末余额 | 28,207,708.32 | 1,613,132,703.44 | 6,636,281.25 | 12,578,832.29 | 1,660,555,525.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75,508.62 | 2,808,229.18 | 3,883,737.8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75,508.62 | 2,808,229.18 | 3,883,737.8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2,008,165.81 | 4,587,901,705.12 | 4,134,103.93 | 4,502,374.87 | 4,728,546,349.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471,431.39 | 3,307,132,291.05 | 2,956,849.38 | 5,273,244.03 | 3,441,833,815.8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5MW样机风机基础建筑 | 17,460,091.92 | 6,517,398.29 | 2,808,229.18 | 8,134,464.45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钟厝项目机器设备 | 220,000,000.00 | 15,097,505.62 | 204,902,494.38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综合楼(岛上升压站) | 12,903,659.20 | 2019年8月完工,尚未办理 |
辅助生产建筑(岛上升压站) | 2,173,159.81 | 2019年8月完工,尚未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平潭风电齿轮箱报废 | 890,437.50 | |
合计 | 890,437.50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89,143,178.96 | 2,883,845,483.53 |
工程物资 | 454,352,325.04 | 455,334,088.76 |
合计 | 2,343,495,504.00 | 3,339,179,572.29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青峰二期风电项目 | 31,389,778.24 | 31,389,778.24 | 150,747,952.15 | 150,747,952.15 | ||
福清马头山风电场 | 78,424,566.19 | 78,424,566.19 | 375,961,298.70 | 375,961,298.70 | ||
福清王母山风电场 | 93,179,730.31 | 93,179,730.31 | 354,606,906.43 | 354,606,906.43 | ||
福清大帽山风电场 | 173,860,814.18 | 173,860,814.18 | 71,262,327.08 | 71,262,327.08 | ||
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62,816,733.11 | 62,816,733.11 | 967,257.19 | 967,257.19 | ||
莆田平海湾二期海上风电项目 | 1,448,179,609.24 | 1,448,179,609.24 | 1,930,067,263.36 | 1,930,067,263.36 | ||
富龙风力自动消防装置 | 580,531.00 | 580,531.00 | ||||
富龙科技自动消防装置 | 478,938.07 | 478,938.07 | ||||
其他在建工程 | 2,431,221.43 | 2,198,742.81 | 232,478.62 | 2,431,221.43 | 2,198,742.81 | 232,478.62 |
合计 | 1,891,341,921.77 | 2,198,742.81 | 1,889,143,178.96 | 2,886,044,226.34 | 2,198,742.81 | 2,883,845,483.5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青峰二期项目 | 579,945,100.00 | 150,747,952.15 | 59,720,586.49 | 179,078,760.40 | 31,389,778.24 | 69 | 76.61% | 12,377,072.32 | 2,601,148.97 | 4.42 | 贷款、自筹 | |
莆田平海湾二期海上风电项目 | 4,960,000,000.00 | 1,930,067,263.36 | 174,184,111.63 | 656,071,765.75 | 1,448,179,609.24 | 67 | 74.86% | 23,030,236.47 | 10,359,663.88 | 3.25 | 募集资金、贷款、自筹 | |
大帽山风电项目 | 398,600,000.00 | 71,262,327.08 | 102,598,487.10 | 173,860,814.18 | 44 | 79.65% | 7,819,413.25 | 1,173,719.51 | 4.55 | 贷款、自筹 | ||
王母山风电项目 | 443,894,000.00 | 354,606,906.43 | 2,373,006.54 | 263,800,182.66 | 93,179,730.31 | 94 | 100% | 20,965,139.14 | 3,201,036.25 | 4.55 | 贷款、自筹 | |
马头山风电项目 | 459,293,500.00 | 375,961,298.70 | 4,339,465.58 | 301,876,198.09 | 78,424,566.19 | 90 | 100% | 22,733,934.62 | 2,753,511.87 | 4.55 | 贷款、自筹 | |
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299,255,700.00 | 967,257.19 | 61,849,475.92 | 62,816,733.11 | 21 | 21.28% | 贷款、自筹 | |||||
合计 | 7,140,988,300.00 | 2,883,613,004.91 | 405,065,133.26 | 1,400,826,906.90 | 1,887,851,231.27 | / | / | 86,925,795.80 | 20,089,080.4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设备 | 454,352,325.04 | 454,352,325.04 | 455,334,088.76 | 455,334,088.76 | ||
合计 | 454,352,325.04 | 454,352,325.04 | 455,334,088.76 | 455,334,088.76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海域使用权 | 海岛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062,749.09 | 3,848,421.76 | 88,851,512.39 | 124,342.40 | 21,303,114.00 | 171,190,139.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358.45 | 131,358.45 | ||||
(1)购置 | 131,358.45 | 131,358.4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7,062,749.09 | 3,979,780.21 | 88,851,512.39 | 124,342.40 | 21,303,114.00 | 171,321,498.0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330,949.23 | 1,670,605.62 | 20,615,927.15 | 9,947.29 | 1,704,249.12 | 32,331,678.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3,510.87 | 188,448.08 | 4,123,185.65 | 5,785,144.60 |
(1)计提 | 1,473,510.87 | 188,448.08 | 4,123,185.65 | 5,785,144.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804,460.10 | 1,859,053.70 | 24,739,112.80 | 9,947.29 | 1,704,249.12 | 38,116,823.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258,288.99 | 2,120,726.51 | 64,112,399.59 | 114,395.11 | 19,598,864.88 | 133,204,675.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731,799.86 | 2,177,816.14 | 68,235,585.24 | 114,395.11 | 19,598,864.88 | 138,858,461.2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952,937.45 | 53,709.62 | 543,967.44 | 2,462,679.63 | |
哈密20MW光伏发电场汇集站及线路租赁费 | 6,820,512.64 | 162,393.18 | 6,658,119.46 | ||
中闽海电建安一切险 | 2,614,163.78 | 1,045,665.52 | 1,568,498.26 | ||
中闽海电220kv送出线路 | 48,969,826.70 | 1,259,179.66 | 47,710,647.04 | ||
合计 | 61,357,440.57 | 53,709.62 | 3,011,205.80 | 0.00 | 58,399,944.39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745,852.10 | 936,463.03 | 3,745,852.10 | 936,463.03 |
坏账准备 | 28,976,142.24 | 6,738,272.60 | 31,410,088.30 | 6,438,533.35 |
应付职工薪酬 | 5,749,729.69 | 1,329,706.67 | 5,749,729.69 | 1,329,706.67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855,152.38 | 213,788.10 | 855,152.38 | 213,788.10 |
弃置费用 | 21,272,572.10 | 3,860,850.91 | 9,614,235.10 | 2,403,558.78 |
合计 | 60,599,448.51 | 13,079,081.31 | 51,375,057.57 | 11,322,049.9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1,905,826.08 | 20,387,697.78 | 86,946,327.20 | 21,647,823.06 |
合计 | 81,905,826.08 | 20,387,697.78 | 86,946,327.20 | 21,647,823.0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03,262,379.92 | 229,129,508.32 |
坏账准备 | 1,010,053.30 | 199,871.85 |
应付职工薪酬 | 495,587.28 | 968,159.18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25,299,569.43 | 25,299,569.43 |
合计 | 130,067,589.93 | 255,597,108.7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0年 | 142,112,302.68 | |
2021年 | 12,879,097.36 | 12,879,097.36 |
2022年 | 26,217,705.47 | 26,217,705.47 |
2023年 | 27,175,705.21 | 27,175,705.21 |
2024年 | 20,744,697.60 | 20,744,697.60 |
2025年 | 16,245,174.28 | |
合计 | 103,262,379.92 | 229,129,508.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24,426,344.11 | 24,426,344.11 | 66,736,595.15 | 66,736,595.15 |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钟厝项目融资租赁) | 14,255,412.88 | 14,255,412.88 | 14,761,522.24 | 14,761,522.24 | ||
合计 | 38,681,756.99 | 38,681,756.99 | 81,498,117.39 | 81,498,117.39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490,464,003.19 | 360,414,079.17 |
合计 | 490,464,003.19 | 360,414,079.17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61,886,802.52 | 1,012,661,542.63 |
1-2年(含2年) | 426,581,192.23 | 420,183,671.17 |
2-3年(含3年) | 4,607,720.21 | 4,482,018.87 |
3年以上 | 54,637,891.38 | 54,658,483.69 |
合计 | 1,347,713,606.34 | 1,491,985,716.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 217,966,521.13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59,915,115.52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 44,214,473.74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 16,414,906.63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公司 | 6,404,174.62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344,915,191.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394,665.47 | 29,680,153.74 | 35,496,715.51 | 5,578,103.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425,091.38 | 3,069,953.43 | 5,730,822.24 | 2,764,222.57 |
合计 | 16,819,756.85 | 32,750,107.17 | 41,227,537.75 | 8,342,326.2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911,547.46 | 22,370,799.07 | 28,115,403.91 | 5,166,942.62 |
二、职工福利费 | 2,534,793.34 | 2,534,793.3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2,821.56 | 1,421,116.41 | 1,363,593.62 | 200,344.3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30,556.73 | 1,281,784.86 | 48,771.87 | |
工伤保险费 | 15,155.30 | 12,279.28 | 2,876.02 | |
生育保险费 | 73,367.33 | 67,492.43 | 5,874.90 | |
补充医疗保险 | 142,821.56 | 2,037.05 | 2,037.05 | 142,821.56 |
四、住房公积金 | 2,478,006.92 | 2,436,510.92 | 41,49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0,296.45 | 875,438.00 | 1,046,413.72 | 169,320.73 |
合计 | 11,394,665.47 | 29,680,153.74 | 35,496,715.51 | 5,578,103.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72,349.01 | 702,109.65 | 170,239.36 | |
2、失业保险费 | 24,772.04 | 19,451.82 | 5,320.2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5,425,091.38 | 2,172,832.38 | 5,009,260.77 | 2,588,662.99 |
合计 | 5,425,091.38 | 3,069,953.43 | 5,730,822.24 | 2,764,222.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34,286.65 | 4,318,673.23 |
企业所得税 | 10,139,884.62 | 26,199,978.56 |
个人所得税 | 442,690.62 | 199,290.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8,221.26 | 160,975.56 |
房产税 | 108,156.72 | 157,143.56 |
土地使用税 | 55,756.25 | 58,344.96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0,333.88 | 137,961.56 |
印花税 | 29,538.50 | 186,063.20 |
防洪费 | 10,971.97 | |
合计 | 15,388,868.50 | 31,429,403.44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422,711.49 | 2,131,651.95 |
合计 | 2,422,711.49 | 2,131,651.95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745,797.75 | 730,066.88 |
员工代扣款项 | 596,891.99 | 710,028.84 |
往来款 | 258,764.09 | 243,722.59 |
其他 | 821,257.66 | 447,833.64 |
合计 | 2,422,711.49 | 2,131,651.9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8,905.07 | 待摊销的免租期租赁费 |
党建活动经费 | 105,141.45 | 计提党建活动经费 |
安塞尔(长沙)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90,576.13 | 履约保证金 |
福建世纪盛源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87,055.62 | 履约保证金 |
福建九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9,014.00 | 工程质保金 |
合计 | 520,692.2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2,493,061.87 | 291,331,608.84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7,422,074.80 | 17,355,259.42 |
合计 | 309,915,136.67 | 308,686,868.26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283,815,974.98 | 1,187,319,043.99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1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19,510,000.00 | 214,600,000.00 |
信用借款 | 419,850,000.00 | 396,850,000.00 |
抵押、质押借款 | 56,300,000.00 | 82,708,800.00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 109,400,000.00 | 104,4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274,341,800.00 | 278,341,800.00 |
合计 | 2,383,217,774.98 | 2,274,219,643.99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公司一级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二级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的应收账款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97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88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900.00万元)。
(2)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嘉儒一期1-8号风机和百分之三十三的电费收费权益抵(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38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38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0.00万元)。
(3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泽岐1-12号风机及百分之五十的电费收费权益抵(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5,63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3,5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80.00万元)。
(4)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大帽山风电场机器设备及电费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8,418.76万元(其中:长期借款7143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275.76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5)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嘉儒二期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借款余额9,0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8,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0.00万元)。
(6)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王母山、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3,550.00万元(其中:长
期借款21,5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00.00万元)。
(7)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嘉儒二期25-38号风机抵押,向交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0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00.00万元)。
(8)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大帽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兴业银行温泉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824.75万元(其中:长期借款2519.15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305.6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9)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兴业银行温泉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0090.096998万元(其中:长期借款8863.676998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226.42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10)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061.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461.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6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11)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61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1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0.00万元)。
(12)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王母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工商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0690.63万元(其中:长期借款9736.63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954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13)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嘉儒一期所形成固定资产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466.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466.00万元)。上述抵押手续尚未办理。
(14)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北茭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6,3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4,5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8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15)公司三级子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青峰二期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 35,7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33,4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300.00万元)。
(16)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0,3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7,6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700.00万元)。
(17)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475.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 1,275.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200.00万元)。
(18)公司以一级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向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4,934.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1,198.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3,736.00万元)。
(19)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平海湾一期项目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工行福建莆田分行荔城支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8046万元,均为长期借款。
(20)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平海湾一期项目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建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5888.18万元,均为长期借款。
(21)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平海湾一期项目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农行福州市湖东支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892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856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360万元)。
(22)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平海湾二期项目以平海湾二期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7000万元,均为长期借款。
(23)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平海湾二期项目以平海湾二期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邮储银行莆田文献路支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737.64万元,均为长期借款。
(24)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平海湾二期项目以平海湾二期风电场的建设期信用贷款,运营期收费权质押,向工行福建莆田分行荔城支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4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3518.5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481.5万元)。
(25)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平海湾二期项目向农行莆田荔城支行申请借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41485万元,均为长期借款。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闽定01(债券代码110805) | 173,796,596.50 | |
合计 | 173,796,596.50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中闽定01(债券代码110805) | 100.00 | 2020年3月31日 | 4年 | 200,000,000.00 | 0.00 | 171,326,696.05 | 100,000.00 | 2,469,900.45 | 0.00 | 173,796,596.50 |
合计 | / | / | / | 200,000,000.00 | 0.00 | 171,326,696.05 | 100,000.00 | 2,469,900.45 | 0.00 | 173,796,596.5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4年,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3.39元/股。交易对方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的,交易对方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当交易对方所持可转换债券满足解锁条件后,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强制转股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通过上述程序后,上市公司有权行使强制转股权,将满足解锁条件的可转换债券按照当时有效的转股价格强制转化为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277,141,411.54 | 1,107,558,581.99 |
合计 | 1,277,141,411.54 | 1,107,558,581.99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统借统贷借款本金 | 1,180,814,665.17 | 1,003,770,682.32 |
融资租赁应付款 | 58,382,765.62 | 68,931,384.3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2,324,837.72 | -15,412,303.18 |
质保金 | 50,268,818.47 | 50,268,818.47 |
合计 | 1,277,141,411.54 | 1,107,558,581.99 |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弃置费用 | 42,972,619.16 | 63,543,515.3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原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本公司根据《福建莆田平海湾50MW海上风电场风机及基础拆除方案设计报告》和《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预估的弃置费用,按现值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和预计负债,后续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
合计 | 42,972,619.16 | 63,543,515.36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1,920,000.00 | 1,920,000.00 | ||
合计 | 1,920,000.00 | 1,92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1,920,000.00 | 1,9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注:根据公司与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关于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子项目赠款协议》(No.A5-SG-2018-02),公司于2018年、2019年分别收到关于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赠款576,000.00元、1,344,000.0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项目尚未完工。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99,465,230 | 689,837,758 | 689,837,758 | 1,689,302,988 |
其他说明:
2020年3月30日,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689,837,758股股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加28,673,303.95元。主要是因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2020年2月2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已办理至公司名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发行的一项非衍生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的,应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116,624,658.15 | 890,327,365.34 | 2,226,297,292.8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1,839,524.74 | 131,839,524.74 | ||
合计 | 3,248,464,182.89 | 890,327,365.34 | 2,358,136,817.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2020年2月2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已办理至公司名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3,246,394.01 | 93,246,394.01 | ||
合计 | 93,246,394.01 | 93,246,394.01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61,545,210.37 | -1,252,528,820.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8,407,136.24 | -19,274,548.0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83,138,074.13 | -1,271,803,368.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0,695,386.91 | 188,665,294.5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42,442,687.22 | -1,083,138,074.1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8,407,136.24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5,765,789.53 | 166,247,867.99 | 292,038,711.73 | 144,532,161.85 |
其他业务 | 602,587.98 | |||
合计 | 445,765,789.53 | 166,247,867.99 | 292,641,299.71 | 144,532,161.8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3,384.94 | 804,082.64 |
教育费附加 | 628,705.82 | 693,585.04 |
房产税 | 293,838.62 | 226,775.59 |
土地使用税 | 290,682.21 | 303,484.75 |
车船使用税 | 33,584.65 | 9,634.94 |
印花税 | 1,689,845.70 | 279,933.02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78,191.98 | 83,976.57 |
合计 | 3,728,233.92 | 2,401,472.55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250,552.68 | 16,187,886.77 |
办公费 | 245,230.33 | 193,844.43 |
差旅费 | 219,523.14 | 402,738.85 |
折旧费 | 1,071,551.57 | 775,363.89 |
租赁费 | 952,665.60 | 665,795.34 |
业务招待费 | 118,671.00 | 467,377.62 |
修理费 | 74,897.48 | 161,679.71 |
低值易耗品 | 367,446.01 | 247,126.71 |
保险费 | 128,990.16 | 94,339.62 |
审计费 | 130,591.30 | 1,045,583.33 |
咨询费 | 6,977,082.73 | 884,353.45 |
环保及排污费 | 10,098.00 | 10,508.85 |
会议费 | 6,385.23 | 54,790.57 |
出国人员经费 | 39,547.67 | |
广告宣传费 | 31,053.64 | 48,109.06 |
董事会经费 | 72,000.00 | 71,281.1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34,096.29 | 526,568.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56,003.04 | 228,501.42 |
无形资产摊销 | 965,085.11 | 967,884.14 |
会员费 | 19,000.00 | 15,000.00 |
汽车使用费 | 449,573.85 | 328,924.57 |
党建工作经费 | 229,354.99 | 38,773.92 |
其他支出 | 1,125,664.00 | 892,862.96 |
合计 | 30,035,516.15 | 24,348,842.0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9,095,575.50 | 46,402,544.38 |
利息收入(以“-”号填列) | -4,163,466.76 | -3,163,340.76 |
其他 | 36,957.70 | 45,842.32 |
合计 | 54,969,066.44 | 43,285,045.94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974,434.03 | 8,146,101.57 |
个税手续费退返 | 19,952.18 | |
稳岗补贴 | 26,024.01 | |
合计 | 6,020,410.22 | 8,146,101.5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9,823.42 | 402,834.31 |
其他-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 | 36,821.92 | |
合计 | -1,239,823.42 | 439,656.23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6.91 | |
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046,488.68 | -5,842,004.77 |
合计 | -10,046,488.68 | -5,842,141.68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91,261.95 | |
合计 | 91,261.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1,700.00 | 1,700.00 | |
其他 | 0.30 | 1,392,452.83 | 0.30 |
合计 | 1,700.30 | 1,392,452.83 | 1,700.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225.04 | 13,988.00 | 10,225.04 |
其他 | 20.41 | 908.49 | 20.41 |
合计 | 10,245.45 | 14,896.49 | 10,245.45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833,789.54 | 24,217,061.5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017,156.67 | -1,900,056.86 |
合计 | 23,816,632.87 | 22,317,004.6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5,601,919.9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6,400,479.9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412,652.4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215.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423.3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29,061.0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566,743.85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309,955.86 |
其他纳税调减事项 | -223,040.91 |
所得税费用 | 23,816,632.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992,164.04 | 826,908.76 |
往来款 | 874,301,961.63 | |
政府补助 | 45,976.19 | |
保险理赔款 | 1,389,012.00 | |
押金和保证金 | 206,560.00 | |
其他 | 808,734.65 | 590,134.00 |
合计 | 4,442,446.88 | 875,719,004.39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代垫款项 | 375,183.90 | 719,324,140.22 |
管理费用 | 10,274,705.24 | 7,724,655.00 |
融资租赁手续费 | 1,125,000.00 | |
其他 | 2,970,648.70 | 3,931,024.29 |
合计 | 13,620,537.84 | 732,104,819.51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钟厝项目资产融资租赁 | 90,000,000.00 | |
合计 | 90,0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钟厝项目资产融资租赁本息 | 11,546,452.53 | |
合计 | 11,546,452.53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1,785,287.08 | 59,877,945.1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046,488.68 | 5,842,141.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1,896,730.46 | 103,038,393.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5,785,144.60 | 5,348,781.2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11,205.80 | 526,845.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261.9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9,095,575.50 | 46,402,544.3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9,823.42 | -439,656.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57,031.38 | -1,463,787.1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60,125.28 | -1,215,771.8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57,676.27 | 3,160,540.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4,766,184.47 | 53,635,476.8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226,905.98 | -11,994,401.8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116,422.75 | 262,719,051.5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09,389,607.05 | 1,095,398,058.7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94,085,989.30 | 254,402,465.3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4,696,382.25 | 840,995,593.3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09,389,607.05 | 894,085,989.30 |
其中:库存现金 | 18,672.96 | 26,549.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09,370,934.09 | 894,059,439.73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9,389,607.05 | 894,085,989.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462,544,755.78 | 抵押融资 |
应收账款 | 449,514,660.82 | 收费权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387,067,100.00 | 股权质押融资 |
合计 | 1,299,126,516.60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974,434.03 | 其他收益 | 5,974,434.0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100% | 中闽能源和中闽海电均受福建投资集团控制 | 2020年2月29日 | 控制权转移 | 40,801,561.60 | 19,131,488.35 | 137,045,137.94 | 42,605,222.6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2020年2月2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已办理至公司名下。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和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171,326,696.05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689,837,758.00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4,559,167,567.14 | 4,515,166,590.91 |
货币资金 | 653,962,014.21 | 601,206,333.42 |
应收款项 | 182,162,791.96 | 156,793,204.58 |
存货 | 405,803.39 | 415,412.05 |
固定资产 | 1,276,284,972.15 | 1,050,197,589.96 |
无形资产 | 27,539,360.97 | 27,750,502.03 |
预付款项 | 1,170,437.94 | 224,642.32 |
应收利息 | 3,375,000.00 | 1,856,250.00 |
其他应收款 | 39,481,998.18 | 39,431,926.30 |
其他流动资产 | 139,052,188.33 | 197,190,591.52 |
在建工程 | 2,181,301,744.39 | 2,384,419,588.40 |
长期待摊费用 | 50,929,725.79 | 52,421,100.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01,529.83 | 3,259,450.20 |
负债: | 3,282,387,441.63 | 3,257,517,953.75 |
应付款项 | 1,196,233,323.60 | 1,240,487,681.54 |
应付职工薪酬 | 1,691,417.02 | 1,664,731.46 |
应交税费 | 2,403,241.07 | 4,678,087.37 |
应付利息 | 20,080,899.28 | 7,970,374.65 |
其他应付款 | 173,045.21 | 155,092.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56,000.00 | 12,015,000.00 |
长期借款 | 944,935,800.00 | 899,976,800.00 |
长期应付款 | 1,051,274,569.90 | 1,045,677,567.54 |
预计负债 | 50,619,145.55 | 42,972,619.16 |
递延收益 | 1,920,000.00 | 1,920,000.00 |
净资产 | 1,276,780,125.51 | 1,257,648,637.16 |
取得的净资产 | 1,276,780,125.51 | 1,257,648,637.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 100.00 | 企业合并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 | 福建省莆田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清市 | 福建省福清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连江县 | 福建省连江县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平潭县 | 福建省平潭县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51.00 | 企业合并 | |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 | 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省平潭县 | 福建省平潭县 | 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 | 45.90 | 设立 |
注: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49 | 21,089,900.17 | 0.00 | 125,204,062.4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212,076,547.59 | 727,092,561.05 | 939,169,108.64 | 173,391,570.16 | 522,750,000.00 | 696,141,570.16 | 220,192,683.29 | 684,101,398.15 | 904,294,081.44 | 214,516,254.32 | 486,500,000.00 | 701,016,254.3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81,434,137.51 | 39,749,711.36 | 39,749,711.36 | 67,335,037.76 | 37,649,813.44 | 10,300,091.03 | 10,300,091.03 | 27,897,078.15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 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 3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157,835,064.70 | 184,293,714.11 |
非流动资产 | 73,220,389.77 | 49,620,068.75 |
资产合计 | 231,055,454.47 | 233,913,782.86 |
流动负债 | 38,495,781.76 | 37,221,365.41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38,495,781.76 | 37,221,365.4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92,559,672.71 | 196,692,417.4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7,767,901.81 | 59,007,725.2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7,767,901.81 | 59,007,725.23 |
营业收入 | 4,494,467.19 | |
净利润 | -4,132,744.74 | 1,342,781.02 |
综合收益总额 | -4,132,744.74 | 1,342,781.0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除现金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应收账款均为销售给电厂所在地电网公司的售电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退税款、保证金及押金、内部存款、应收统借统贷款、应收代垫工程款等,本公司通过定期与对方沟通、对账、检查账龄等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并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外币存款和贷款,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借款、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上述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均不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摊余价值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 | 68.76 | 68.7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61,55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6%。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参股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费 | 9,470,204.19 | 1,312,600.00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物业安保费等 | 190,041.18 | 166,142.2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场所 | 375,183.90 | 322,500.00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场所 | 148,150.00 | 148,15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投资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9月续签至2018年12月31日),向投资集团租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新华福广场1#楼1524-1530单元房产,建筑面积约445.79平方米作为办公地点。本公司与投资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投资集团租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新华福广场1#楼1604-1623单元房产,建筑面积约1,107.83平方米作为办公地点;租赁新华福广场1#、2#连体楼地下一层04、05车位作为停车位使用。
②公司控股孙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写字楼1号楼26层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建筑面积约1,848.34平方米。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16,100,000.00 | 2009年3月23日 | 2021年3月23日 | 否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2019年6月19日 | 2024年6月19日 | 否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11年12月27日 | 2021年12月10日 | 否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61,500,000.00 | 2011年12月27日 | 2023年12月27日 | 否 |
注: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和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7,000,000.00 | 2012年8月7日 | 2029年8月7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000,000.00 | 2012年3月19日 | 2029年3月18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360,000.00 | 2012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10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90,000.00 | 2012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10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800,000.00 | 2009年3月31日 | 2020年9月30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660,000.00 | 2009年3月26日 | 2022年11月20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 | 2013年8月27日 | 2027年5月28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460,000.00 | 2015年5月7日 | 2029年9月21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8,881,800.00 | 2015年6月5日 | 2030年6月5日 | 否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9,200,000.00 | 2015年6月26日 | 2032年6月23日 | 否 |
注:上述担保事项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和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 2,538,550,000.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1.93 | 267.2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0,375.67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565,381.71 | 1,297,822.06 | ||
预付账款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7,310.36 | 4,768.30 | ||
其他应收款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9,905.18 | 49,905.18 | ||
其他应收款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2,237.0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8,905.07 | 243,722.59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814,665.17 | 999,249,151.12 |
应付利息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337,657.93 | 6,295,841.09 |
应付账款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67,033.78 | 267,033.7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的“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文核准,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2020年7月22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5,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托管手续。
(2)2020年8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子公司中闽海电受托管理福建投资集团子公司闽投海电,并就该托管事项由中闽海电与福建投资集团、闽投海电签署托管协议。
(3)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于2020年2月26日办理完毕。截至2020年8月25日收盘后,公司股票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和初始转股价格3.39元/股的情况。根据交易相关承诺,福建投资集团本次交易取得的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将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其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而取得的股份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将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2015年起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将应承担的年金费用视同职工薪酬,同时按时将应支付的年金款项划入员工在账户管理人处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截止本期末,年金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45,000,000.00 | 216,000,000.00 |
合计 | 245,000,000.00 | 216,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5,000,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245,000,000.00 |
合计 | 245,000,000.0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245,000,000.00 | 216,000,000.00 |
合计 | 245,000,000.00 | 216,000,000.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福建中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25,000,000.00 | 一年以内 | 91.84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000,000.00 | 一年以内 | 8.16 | |
合计 | / | 245,000,000.00 | / | 1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98,683,861.83 | 3,098,683,861.83 | 1,781,903,736.32 | 1,781,903,736.3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7,767,901.81 | 57,767,901.81 | 59,007,725.23 | 59,007,725.23 | ||
合计 | 3,156,451,763.64 | 3,156,451,763.64 | 1,840,911,461.55 | 1,840,911,461.5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374,836,636.32 | 1,374,836,636.32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1,276,780,125.51 | 1,276,780,125.51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8,975,200.00 | 228,975,200.00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8,091,900.00 | 158,091,900.00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4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合计 | 1,781,903,736.32 | 1,316,780,125.51 | 3,098,683,861.8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9,823.42 | 402,834.31 |
合计 | -1,239,823.42 | 402,834.31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1,261.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976.19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9,131,488.35 | 同一控制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45.1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980.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556.02 | |
合计 | 19,247,644.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391 | 0.0833 | 0.08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701 | 0.0832 | 0.082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
董事长:张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