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陈峥董事委托陈玲董事、夏宏建董事委托李剑锋董事、赵曙明独立董事委托李心丹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上半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存量资管产品规范整改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