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周国雄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20半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半年报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0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