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格林达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因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单位有误,现对该部分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 | 2020年1月-6月平均售价(元/吨) | 2019年1月-6月平均售价(元/吨) | 变动幅度(%) |
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 7.42 | 7.46 | -0.54 |
更正后: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 | 2020年1月-6月平均售价(元/公斤) | 2019年1月-6月平均售价(元/公斤) | 变动幅度(%) |
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 7.42 | 7.46 | -0.54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