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0-024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9,0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48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00.00元。截止2017年5月1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582,754.66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项目28,678,427.95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4,217,245.34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9,130,866.25元差450,863,79.09元,其中50,000,000.00元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913,620.91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0年6月30日,四创电子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期末余额 |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 | 551900014010166 | 257,400,000.00 | 100,169.26 |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 | 551903190010921 | - | 79,130,866.25 |
合计 | - | - | 257,400,000.00 | 79,231,035.51 |
注: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0,000.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6,8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00元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预警雷达项目。
三、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2,582,754.6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3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详见公告:临 2019-015)。博微长安已于2020年1月1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 2020-001)。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告:临2020-00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项目总投资为26,399.7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25,680.00 万元,其余部分由博微长安自筹资金适时解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或补充建设 DAM 盒体精密加工、微电子装联及封装、大型构建精密加工、复合材料方舱、雷达系统集成联调等十二条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雷达微电子封装测试中心、3 号工业厂房(雷达装载平台集成厂房)、9-1 号工业厂房(雷达系统集成联调厂房)、9-2 号(分系统调试中心)、9-3 号(质量检测中心)等。项目建成后新增批产雷达整机 13 部/年、雷达配套装备 200 台/年,实现规模化生产。
1、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为应对新的市场需要和业务机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地点并建设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9-014),现对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如下:
(1)取消3号工业厂房(雷达装载平台集成厂房)建设。
(2)9-1号厂房建设面积由9984平方米增加到22872.53平方米,取消9-2号(分系统调试中心)和 9-3 号(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全部纳入9-1号厂房中。
(3)对 DAM 盒体精密加工、微电子装联及封装、大型构建精密加工、复合材料方舱、雷达系统集成联调等十二条生产线的购置设备进行了部分调整。
(4)新增整机联试场及相关科研生产配套设施改造建设。
项目调整前总投资为 26,399.7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25,680.00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为 15,855.57 万元,基建投资为 6,094.55 万元,其他费用资金4,449.58 万元。项目进行上述调整后,总投资仍为 26,399.7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25,680.00 万元),其中设
备投资 14,209.68 万元,基建投资 8,391.28 万元,其他费用资金 3,798.74 万元。
2、增加项目实施地点
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全部位于博微长安科技园区,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后,项目实施地点变为博微长安科技园区和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棚岗工业园区。
3、项目建设延期
项目原建设周期为2年,即2017年5月-2019年5月;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变更,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规律、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需求状态调整、配套工程建设中的天气影响等不可控因素,为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与实效性,出于慎重性考虑,现拟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 19 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 2020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68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7.8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58.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 | 25,680.00 | - | 25,680.00 | 2,867.84 | 13,258.27 | -12,421.72 | 51.63 | 2020年12月 | — | —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博微长安已于2020年1月1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 2020-001)。 2、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告:临2020-003)。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582,754.66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项目28,678,427.95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4,217,245.34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9,130,866.25元差450,863,79.09元,其中50,000,000.00元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913,620.91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