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拟向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4.8亿元融资租赁服务,具体模式为售后回租。
?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过去12月与关联方中航租赁及其他关联人未实际发生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含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航空工业集团子公司中航租赁提供的4.8亿元融资租赁服务,租赁物为电缆生产设备。该项目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公司以自有的电缆生产设备出售给中航租赁,再向中航租赁租回使用,公司定期向中航租赁支付设备租金及其他价款。
中航租赁为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子公司,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过去12月与关联方中航租赁及其他关联人未实际发生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997,846.7899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和关联关系
中航租赁于1993年11月05日成立,是公司实控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3、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 科目 | 金额 |
1 | 营业收入 | 1,007,684.52 |
2 | 利润总额 | 221,831.38 |
3 | 资产总计 | 14,875,570.43 |
4 | 净资产 | 2,113,628.16 |
5 | 负债合计 | 12,761,942.27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为优化债务结构,拟作为承租人接受中航租赁提
供的融资服务,本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公司自有的电缆生产设备,租赁期限为3年,融资租赁费用合计0.34亿元,由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乙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4.8亿元的融资租赁服务,即乙方将自有电缆生产设备出售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价款,乙方从甲方租回设备使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租金及相应价款。
3、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业务模式为售后回租。
(2)乙方将自有电缆生产设备出售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价款,乙方从甲方租回设备使用。
(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租金及相应价款。
4、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应当适当地、全面地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责任、保证及承诺二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协议成立与生效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航租赁进行的租赁业务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费用,丰富融资渠道,并合理安排融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的关联方已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需求。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
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泽元先生、邵文林先生、梁文旭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进行融资租赁及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融资租赁及关联交易事项。
2、本次公司进行融资租赁及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该次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实施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