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8月28日下午2:30,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实施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承租人向中航租赁出售公司电缆生产设备,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8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由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依据特定交易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利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