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解除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
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835,4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3,356,509股的40.67%。如本次顺昌投资解除质押完成后,顺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合计12,8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3.17%,占公司总股本的17.56%。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顺昌投资关于拟办理其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品种一)所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 | 4,985,498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6.7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80% |
持股数量 | 29,835,498股 |
持股比例 | 40.67% |
顺昌投资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次顺昌投资解除质押完成后,顺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合计
12,8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3.17%,占公司总股本的17.56%。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