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监事长宋望明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俞锋、邓涛、杨星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监事李庚、邹伟视频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宋望明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于2020年8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