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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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17]22号)准则,依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 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准则,依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 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具体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并就“某一时段内”还是“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相应的收入。
4.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准则)要求对公司收入确认进行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收入确认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