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华科”或“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254.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获得补助的主体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万元) | 收到补 助时间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确认与 计量 |
大庆华科 | 高性能间戊二烯石油树脂产业化 | 578 | 2020年2月25日 |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2019年项目资金的通知(黑财教【2019】80号) | 是 | 否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大庆华科 | C5石油树脂扩能改造项目 | 81 | 2020年4月10日 |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产业)【2019】560号) | 是 | 否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大庆华科 | 专利奖励补助资金 | 0.6 | 2020年4月10日 |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发放2019年度企业专利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 是 | 否 |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大庆华科 | 暂困企业“稳岗返还” | 595.09 | 2020年4月26日 |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黑政办规【2020】3号) | 是 | 否 |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合计 | 1254.69 |
上述各项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补助,并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并划分政府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59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95.69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其中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确认相关的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59万元,已于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95.69万元,已于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预计计入其他收益595.09万元,冲减相关成本0.6万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2020年利润总额638.46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
加利润总额43.37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利润总额
595.09万元。
4.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涉及的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补助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