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战略任务考核细则
为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公司《2020年度战略任务考核细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考核细则。
我们认为上述考核细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最大限度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考核细则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