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准则和建筑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新收入准则,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本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预收账款科目调整为2020年1月1日的合同负债科目,仅为负债重分类调整,财务报表调整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按原收入准则) | 重新计量 | 2020年1月1日 (按新收入准则) |
预收款项 | 409,958,066.63 | -367,282,660.59 | 42,675,406.04 |
合同负债 | 367,282,660.59 | 367,282,660.59 |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按原收入准则) | 重新计量 | 2020年1月1日 (按新收入准则) |
预收款项 | 300,514,722.76 | -261,847,507.89 | 38,667,214.87 |
合同负债 | 261,847,507.89 | 261,847,507.89 |
除该重分类事项外,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资产负债表项目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