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57 公司简称:大湖股份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大湖股份 | 600257 | 洞庭水殖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园美 | |
电话 | 0736-7252796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 | |
电子信箱 | zymdhgf@163.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783,360,727.30 | 1,704,978,026.25 | 4.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63,054,355.17 | 1,159,004,376.86 | 0.35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
(1-6月) | 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723,461.23 | -80,752,309.93 | -49.50 |
营业收入 | 392,576,459.04 | 485,793,017.64 | -1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78,231.20 | 4,708,972.92 | -11.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632,564.58 | -7,461,721.97 | 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0.3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7 | 0.0098 | -11.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87 | 0.0098 | -11.22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689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74 | 104,631,211 | 0 | 质押 | 60,552,216 |
西藏小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未知 | 2.05 | 9,852,216 | 0 | 质押 | 8,852,216 |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1.02 | 4,926,108 | 0 | 质押 | 4,926,108 |
刘在南 | 未知 | 0.96 | 4,600,000 | 0 | 未知 | 0 |
朱世国 | 未知 | 0.80 | 3,869,128 | 0 | 未知 | 0 |
聂志红 | 未知 | 0.62 | 2,980,000 | 0 | 未知 | 0 |
施梁 | 未知 | 0.57 | 2,730,000 | 0 | 未知 | 0 |
顾兴华 | 未知 | 0.52 | 2,504,299 | 0 | 未知 | 0 |
张逸君 | 未知 | 0.47 | 2,280,660 | 0 | 未知 | 0 |
赵广莲 | 未知 | 0.44 | 2,115,601 | 0 | 未知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泓杉与其他九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2、公司未知其他九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聚焦“健康产品+健康服务”为发展思路,秉承“诚信为本、创新引领、厚德载物”的企业宗旨,以淡水渔业为基础,完善健康产品销售布局,贸易协同健康服务,打造大健康全产业链,实现向大健康产业转型升级。
(1)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按照“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主动融入国家及地方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推动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基础上,以水资源综合利用为引导,坚持“人放天养,自然生长”的绿色养殖策略,采用湖泊生物治理与富营养化控制等技术,结合水质良好的水域资源,持续出产高品质绿色有机生态淡水产品。
(2)深耕湖南本土市场,提升品牌高度。德山酒业公司通过开展“德山酒业,‘疫’不容辞”“致敬逆行英雄”等疫情防控慰问活动,组织“线上云游直播,探秘德山酒的古法酿造工艺”“线下御品之约德山酒生产工业游”等品牌宣传活动,参加“常德市推介产品系列活动”“常德美食文化暨金融服务节活动” 等形式多样的消费培育活动,营造了德山酒品牌热度。同时,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紧跟市场变化,化危为机,建立和完善了营销渠道直营、代理、团购、专属定制及电商等多元化营销模式,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加强高端品牌建设,持续巩固和提升产品形象和品牌地位,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3)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完善治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能力,更好服务于业务发展。通过调整内部管理机构,整合和优化现有水产品、医药贸易、保健品和酒类产品等资源,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同时通过资本运作方式积极布局康复医疗产业,聚焦发展健康产品和健康服务业务,围绕大健康产业积极布局,健康产品和健康服务协同发展,实现公司向大健康产业升级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
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需要将期初“预收款项”金额全部调整至“合同负债”,不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