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邮编: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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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 3
引言 ...... 8
正文 ...... 11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1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3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5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1
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27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33
八、发行人的业务 ...... 4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5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6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31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34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36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38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44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14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60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61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162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63
二十一、发行人的员工及社会保障 ...... 169
二十二、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70
二十三、结论 ......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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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发行人/谱尼测试/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谱尼有限 | 指 | 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即发行人的前身 |
谱尼中心 | 指 | 北京谱尼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
发起人 | 指 | 共同发起设立发行人的两个股东:宋薇、杨凤玉 |
谱瑞恒祥 | 指 | 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谱泰中瑞 | 指 | 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谱尼认证 | 指 | 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谱尼一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上海谱尼三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上海谱尼六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
上海谱尼徐州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
上海谱尼芜湖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上海谱尼南昌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该分公司已注销 |
深圳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市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谱尼东莞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深圳谱尼宝安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深圳谱尼赣州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
深圳谱尼韶关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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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谱尼佛山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深圳谱尼南宁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
深圳谱尼惠州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
深圳谱尼中山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天津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宁波谱尼 | 指 | 宁波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谱尼 | 指 | 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香港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台湾谱尼 | 指 | 台湾谱尼检测有限公司 |
武汉车附所 | 指 | 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 |
山西谱尼 | 指 | 山西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吉林省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谱尼 | 指 | 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谱尼 | 指 | 河北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谱尼 | 指 | 合肥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大连谱尼 | 指 | 大连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谱尼 | 指 | 乌鲁木齐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谱尼 | 指 | 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谱尼职业卫生 | 指 | 郑州谱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谱尼濮阳分公司 | 指 | 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 |
郑州谱尼漯河分公司 | 指 | 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
四川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东莞谱尼 | 指 | 东莞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谱尼 | 指 | 厦门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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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谱尼福州分公司 | 指 | 厦门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珠海谱尼 | 指 | 珠海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中山谱尼 | 指 | 中山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苏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谱尼昆山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
江苏谱尼无锡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江苏谱尼常熟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 |
江苏谱尼南京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江苏谱尼南通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武汉谱尼 | 指 | 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 |
谱尼集团武汉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
杭州谱尼 | 指 | 杭州谱尼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谱尼 | 指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青岛谱尼烟台分公司 | 指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青岛谱尼济南分公司 | 指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青岛谱尼莱阳分公司 | 指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莱阳分公司 |
青岛谱尼西海岸分公司 | 指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西海岸分公司 |
陕西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内蒙古谱尼 | 指 | 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温州谱尼 | 指 | 温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湖南谱尼 | 指 | 湖南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谱尼企管 | 指 | 上海谱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苏州谱尼计量 | 指 | 苏州谱尼计量测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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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尼生物医疗 | 指 | 科安尼生物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谱尼测试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谱尼研究院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北京检验认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谱尼计量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北京计量有限公司 |
北京谱尼计量上海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北京计量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北京谱尼计量苏州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北京计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北京谱尼科技 | 指 | 北京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谱尼集团沈阳分公司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山东谱尼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谱尼医学检验 | 指 | 北京谱尼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谱尼医疗用品 | 指 | 谱尼医疗用品(北京)有限公司 |
河北谱尼食品 | 指 | 河北谱尼食品检测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及上市 | 指 | 发行人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通诚 | 指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审计报告》 | 指 | 立信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184号《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指 | 立信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165号《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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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第12号规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公司章程》 | 指 | 发行人于2010年11月22日经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经历次修改后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发行人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适用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招股说明书》 | 指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报告期 | 指 |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
三会 | 指 |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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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德恒01F20090001-10号致: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发行及上市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本次签名律师简介本所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一九九三年一月创建于北京,一九九五年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已形成遍布中国和世界主要城市的服务网络和客户群,为中国最大规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的业务范围涉及公司融资、银行、公司、项目融资、房地产、商务仲裁与诉讼等领域。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项目出具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签名律师为张杰军律师、彭闳律师、谷亚韬律师和刘元军律师。
张杰军律师
本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民商法硕士学位;2002年起在本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外商投资、税务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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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参与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组及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业务;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收购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彭闳律师本所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文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在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私募融资、外商投资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
联系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谷亚韬律师本所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在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外商投资、税务等法律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传真:
010-52682999。刘元军律师本所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获得经济法硕士学位。在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等法律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联系电话:
010-52682888;传真:
010-52682999。
二、律师制作法律意见的工作过程本所律师接受发行人的聘请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后,参加了由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历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就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发行人所在地,会同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办人员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情况进行现场尽职调查。
本所律师期间根据工作进程的需要多次进驻发行人所在地,并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在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曾先后向发行人提交了作为本次发行及上市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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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发行人提供的文件清单,并提出了律师应当予以关注和了解的问题。此后,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交的所有书面文件逐份进行了查验,并对发行人对问题的回答进行了核对。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又对律师应当了解而又无充分书面材料加以证明的事实,向有关人员作了访谈记录,并要求发行人就相关重大问题和事项出具了书面承诺。
在此过程中,本所律师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对发行人的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对发行人资产的现状和权属状况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并作了现场勘查记录。本所律师向相关政府部门等查证、确认有关事实,并形成书面记录。
三、本所律师的说明
在对发行人提交的截至到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所有书面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相关法律的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及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依据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法律意见及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中某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的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备案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材料中部分或全部引用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发行人做上述引用不得引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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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如下: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发行及上市已经过如下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做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就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特别决议、逐项审议)》
发行人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重新就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做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人于2020年
月
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重新审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特别决议、逐项审议)》。根据该决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为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元。
2.发行数量:公开发行不超过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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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3.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证券交易所开设创业板账户的自然人、法人、机构投资者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认购者除外)。
.定价方式:股票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7.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启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机关 | 投资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 |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 | 54,419.00 | 42,96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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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21,000.00 | 16,243.03 |
3 | 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7,000 | 7,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7,000.00 | 17,000.00 |
合计 | 99,419.00 | 83,209.83 |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额为99,419.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3,209.83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项目所需金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所需,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的流动资金。若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可用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发行人全体股东同意豁免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期并确认已收到相关议案,无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做出了批准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的决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发行及上市的事宜,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及上市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发行人前身为谱尼有限,系谱尼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11月5日,谱尼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将谱尼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8日,信永中和对发起人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2010年
月
日验资报告》(XYZH/2009A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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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截至2010年6月30日,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全体股东已将净资产折合为注册资本(股本)5,000万元。2010年12月1日,发行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3877702)。记载事项如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盈智大厦11层法定代表人:宋薇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2007年04月11日至长期。关于发行人的设立情况,请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
(二)发行人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现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
月
日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0053589U),根据该《营业执照》记载,发行人目前的基本信息如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5层101法定代表人:张英杰注册资本:5,7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医疗器械检验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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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
月
日)。营业期限:自2007年04月11日至长期。根据发行人《营业执照》记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等需要终止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股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经核查,发行人已经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发行人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公司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关机构,各个机构分工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履行各自的职责。因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经核查,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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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核查,立信为发行人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报字[2020]第ZG10184号《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经核查,发行人依法设立于2010年12月1日,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公司章程等,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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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检验检测、计量、认证及相关技术服务。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5,700万股,本次拟发行1,900万股的A股股票。因此,本次股票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二)、(三)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1,621.37万元、10,7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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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四)项和第
2.1.2条第(一)项的规定。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发行人由谱尼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2010年11月5日,谱尼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以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55,018,908.38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5,000万股(每股面值
元),剩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金。谱尼有限各股东按照各自在谱尼有限时出资比例持有发行人相应数额的股份,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 | 股份数(万股)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3,972.5 | 79.45% |
2 | 杨凤玉 | 1,027.5 | 20.55% |
合计 | 5,000 | 100% |
(二)发行人的设立程序谱尼有限股东会已经就谱尼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形成决议,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谱尼有限整体变更前的财务报表已经委托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进行审计,用于出资的净资产已经中通诚评估并经信永中和验资确认;谱尼有限全部资产的财产权属均已变更至发行人名下;公司已经召开创立大会,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履行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设立的资格及条件谱尼有限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谱尼测试设立时的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住所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达到当时《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制定了章程,并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有自己的名称,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四)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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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5日,谱尼有限的股东宋薇、杨凤玉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该协议就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名称、宗旨、经营范围、公司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和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内容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
1.2010年11月5日,信永中和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10A9002),截至2010年
月
日,谱尼有限的净资产为55,018,908.38元。
2.2010年11月6日,中通诚出具了以2010年6月30日作为改制基准日的《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0]第
号),谱尼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6,478.80万元。
3.2010年
月
日,信永中和对发起人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2010年6月30日验资报告》(XYZH/2009A9002-1),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中通诚评估后的净资产64,788,013.40元,经信永中和审计后的净资产55,018,908.38元,折合成50,000,000.00股份(每股面值
元)。经审验,截至2010年6月30日,谱尼测试(筹)收到的与上述投入股本相关的净资产折合注册资本为50,000,000.00元(大写伍千万元整),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六)创立大会召开情况发行人于2010年11月22日召开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发起人宋薇召集并主持,全体发起人出席了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3.设立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选举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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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8.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0.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1.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12.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13.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4.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15.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七)个人所得税2011年11月15日,发行人向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园所代扣代缴宋薇和杨凤玉因未分配利润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2011年
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园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八)工商登记2010年12月1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2.发行人改制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3.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有关审计、资产评估、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发行人创立大会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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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法律障碍或潜在的法律风险。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发行人系由谱尼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资产系从原有限公司承继而来,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2010年
月30日验资报告》(XYZH/2009A9002-1),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的过程中,已将可折股净资产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经本所律师核查,谱尼有限用于出资的资产的相关权属已经变更至发行人名下。
经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拥有与实验室检测业务相关的研发、采购、检测系统及配套设施等有关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对发行人签署的相关合同进行审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资产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发行人人员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员工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发行人对其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均独立管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外,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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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其他任职单位 | 担任职务 | 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关系 |
张俊杰 | 深圳市前海汇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
深圳市拔超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深圳左邻永佳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唐学东 | 北京中平建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北京金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财务部长、监事 | 否 | |
北京知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北京润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北京育青富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卫东 | 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副科长 | 否 |
孔媛 | 朝阳顺发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
除上述人员外,谱尼测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在外任职情况。
(三)发行人财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及其他核查,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规定,发行人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2.发行人设立了单独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3.发行人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并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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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情形;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发行人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如下图所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经建立起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独立行使各自的经营管理职权,保证了发行人运转顺利。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发行人业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具备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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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情况介绍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1 | 发行人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医疗器械检验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11日)。 |
2 | 上海谱尼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检测检验、机械设备科技、建筑材料科技、医疗器械检验、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3 | 上海谱尼认证 | 从事认证技术、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4 | 深圳谱尼 | 产品的技术检测。 |
5 | 广州谱尼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建筑材料检验服务;贵金属检测服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珠宝玉石检测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环境评估;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水污染监测;废料监测;噪声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光污染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食品检测服务。 |
6 | 天津谱尼 | 质检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科技中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
7 | 宁波谱尼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 |
8 | 武汉车附所 | 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玩具、文具、金属、纺织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电气机械的检测、验厂验货和计量校准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研究、试制、测试及产品鉴定、标准化制定并传递车身信息;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工产品检测服务;汽车检验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
9 | 香港谱尼 | 主要开展海外技术检测业务的拓展和行销服务。 |
10 | 山西谱尼 | 环境监测服务;检验检测:水质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检测、农副产品检验检测、农残检验检测、药物残留检验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商务信息(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咨询。 |
11 | 吉林谱尼 | 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医药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消费品检验、装饰装修材料及电子产品检验、土壤和底泥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工程验收检测、饲料检测、肥料检测、农产品检测、工作场所检测;仪器仪表校准技术服务、认证服务;企业环境管理咨询、排污许可证申报咨询;公共环境卫生检测服务及评价;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咨询服务;学校卫生检测、咨询服务;水土保持监测;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及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 |
12 | 黑龙江谱尼 | 环境保护监测测试技术开发、水质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技术、医药检验技术、电子检验技术、玩具检验技术、纺织品检验技术、汽车检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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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日用消费品检验技术服务、化肥检验服务、土壤质量检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 ||
13 | 河北谱尼 | 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环境保护检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品检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 |
14 | 合肥谱尼 | 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日用消费品、医药的检测,承担玩具、饲料、肥料、轻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的商品检验、鉴定、货物查验和技术服务。 |
15 | 大连谱尼 | 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技术服务;动植物检验技术服务;农药化肥检验技术服务;食品检验技术服务;水质检验技术服务;汽车检验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 |
16 | 乌鲁木齐谱尼 | 环境保护监测,质检技术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7 | 郑州谱尼 | 环境、水质、土壤、污泥、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公共场所卫生、食品与相关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涉水产品、药品、饲料、肥料、日化产品、消毒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针纺织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汽车的检验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产品质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环境保护监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8 | 郑州谱尼职业卫生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托幼机构环境空气卫生检测;消毒产品功效及消毒效果检测。 |
19 | 四川谱尼 | 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医药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消费品检验;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质检技术服务(不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机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检测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 |
20 | 东莞谱尼 | 检测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及推广;技术检测(不含认证、进出口商品检测);环境监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 |
21 | 厦门谱尼 | 环境保护监测;其他质检技术服务;生态监测;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 |
22 | 珠海谱尼 | 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医药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消费品检验技术咨询服务。 |
23 | 中山谱尼 | 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医药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消费品检验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24 | 江苏谱尼 | 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水产品和渔业环境领域方面的技术检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调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25 | 武汉谱尼 | 实验室(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配套产品、农产品、饲料、药品药材、保健品、环境、肥料、建材、玩具、纺织、轻工、日用消费品、电子电器、汽车及相关配套产品)检测;职业安全与卫生咨询服务;实验室检测技术研发、信息咨询;环保工程检测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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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谱尼集团武汉 | 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饲料、肥料、机电产品、金属方面的检测服务。 |
27 | 杭州谱尼 | 服务:电子产品、纺织品、环境、玩具、食品的检测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
28 | 青岛谱尼 | 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检验检测技术、食品安全及环境保护技术、实验室一体化建设技术咨询与服务,为企业提供产品及体系认证服务、验厂验货和计量校准服务。 |
29 | 陕西谱尼 | 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检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
30 | 内蒙古谱尼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验检测服务;环境监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凭备案经营)。 |
31 | 温州谱尼 | 质量检测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眼镜及配件检测服务;环境检测及技术服务。 |
32 | 湖南谱尼 | 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相关技术服务;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相关技术服务;食品检测服务;电子产品检测;环境检测;建筑材料检验服务;独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独立的第三方质量评估与监管;独立的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机动车卫生检测;环境评估;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水污染监测;废料监测;噪声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光污染监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瓦斯监控检测。 |
33 | 台湾谱尼 | 主要开展检测服务销售业务。 |
34 | 上海谱尼企管 | 企业管理咨询,质检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
35 | 苏州谱尼计量 | 计量检测技术服务;计量仪器设备的技术咨询;环境检测服务;认证服务。 |
36 | 科安尼生物医疗 | 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认证服务。 |
37 | 谱尼研究院 |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技术检测;销售医疗器械I类、医疗器械II类;制造生物技术产品、快检试剂盒产品、生物制剂产品(限研发、中试、设计等);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 |
38 | 北京谱尼计量 | 计量服务;仪器仪表修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
39 | 北京谱尼科技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检测。 |
40 | 山东谱尼 | 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检测技术、方法的开发、咨询推广及转让业务,实验室建设咨询与服务,为企业提供产品及体系认证、验厂验货和计量校准的技术服务及中介咨询服务。 |
41 | 谱尼医学检验 | 医学检验科医疗服务。 |
42 | 河北谱尼食品 | 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食品包装材料、药品包装材料、饲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玩具、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的检测技术服务及检验技术咨询;水质检测服务;环境保护检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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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谱尼医疗用品 |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情况介绍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1 | 谱瑞恒祥 | 技术推广 |
2 | 谱泰中瑞 | 技术推广 |
3 | 北京雷宾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经本所律师核查,谱瑞恒祥、谱泰中瑞和北京雷宾置业有限公司均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
3.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八、发行人的业务”、“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发行人业务独立,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设立了研发、实验、质量、销售和财务等职能部门,拥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发行人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合同,拥有独立的采购渠道、销售渠道和业务领域。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宋薇、杨凤玉,其中杨凤玉为宋薇的母亲;发行人目前的股东为宋薇、李阳谷、谱瑞恒祥、谱泰中瑞,其中李阳谷为宋薇的儿子,谱瑞恒祥和谱泰中瑞是由发行人部分员工以货币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发起人
1.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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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110221196*********,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972.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69.69%,通过谱瑞恒祥和谱泰中瑞间接持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85%,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75.54%。
2.杨凤玉
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110221194*********,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6月,杨凤玉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全部转让给李阳谷。
(二)发行人设立后新增的其他股东
1.李阳谷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110108199*********,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现持有发行人股份1,027.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8.03%。
2.谱瑞恒祥
谱瑞恒祥成立于2010年
月
日,现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5674731167),注册资本为
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号
号楼A-1111-017室,法定代表人为李尔全,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谱瑞恒祥现持有发行人股份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6.14%。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谱瑞恒祥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在发行人现任职位 |
1 | 宋薇 | 141 | 35.97% | 董事长 |
2 | 刘永梅 | 65 | 16.58%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3 | 李小冬 | 25 | 6.38% | 董事会秘书 |
4 | 林晓音 | 22 | 5.61% | 总经办助理 |
5 | 杨鹏远 | 20 | 5.10% | 审计副总监 |
6 | 杨冠瑜 | 13.5 | 3.44% | 客服部副总监 |
7 | 张英杰 | 10 | 2.55% | 董事、总经理 |
8 | 马昆 | 10 | 2.55% | 法务部副总经理 |
9 | 嵇春波 | 8 | 2.04% | 副总经理 |
10 | 魏海燕 | 8 | 2.04% | 技术副总监 |
11 | 宋敬宁 | 6 | 1.53% | 销售部副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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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闫继忠 | 6 | 1.53% | 客服部副总监 |
13 | 刘文达 | 5 | 1.28% | 信息部总监 |
14 | 钟琰 | 5 | 1.28% | 总经办助理 |
15 | 张冰 | 5 | 1.28% | 总经办助理(财务方向) |
16 | 王文娟 | 5 | 1.28% | 区域总监 |
17 | 吴俊霞 | 5 | 1.28% | 财务主管 |
18 | 李玉强 | 3 | 0.77% | 技术经理 |
19 | 刘宁 | 3 | 0.77% | 技术副总监 |
20 | 山香菊 | 3 | 0.77% | 技术副总监 |
21 | 杨柏崇 | 3 | 0.77% | 技术总监 |
22 | 赵永彪 | 3 | 0.77% | 技术总监 |
23 | 柴世杰 | 2 | 0.51% | 客服部主管 |
24 | 冯宇 | 2 | 0.51% | 区域销售副总监 |
25 | 胡小明 | 2 | 0.51% | 区域销售副总监 |
26 | 李尔全 | 2 | 0.51% | 人事经理 |
27 | 徐烈 | 2 | 0.51% | 区域销售经理 |
28 | 贾秀钢 | 1 | 0.26% | 区域销售经理 |
29 | 刘智锋 | 1 | 0.26% | 区域销售主管 |
30 | 盛利娟 | 1 | 0.26% | 客服部副经理 |
31 | 赵根会 | 1 | 0.26% | 已离职 |
32 | 富玉 | 1 | 0.26% | 技术副总监 |
33 | 闫珊 | 1 | 0.26% | 客服部经理 |
34 | 李丽兵 | 1 | 0.26% | 技术副总监 |
35 | 高敏 | 0.5 | 0.13% | 技术经理 |
合计 | 392 | 100% | - |
3.谱泰中瑞谱泰中瑞成立于2010年12月30日,现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
月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5674731242),注册资本为392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C-801-003室,法定代表人为杨枕,经营范围:技术推广。
谱泰中瑞现持有发行人股份35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14%。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谱泰中瑞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在发行人现任职位 |
1 | 宋薇 | 232.5 | 59.31% | 董事长 |
2 | 张英杰 | 55 | 14.03% | 董事、总经理 |
3 | 宋虹 | 12.5 | 3.19% | 已离职 |
3-3-2-30
4 | 何啟泰 | 12 | 3.06% | 区域销售总监 |
5 | 余江昊 | 12 | 3.06% | 区域销售副总监 |
6 | 嵇春波 | 12 | 3.06% | 副总经理 |
7 | 杜领吉 | 9 | 2.30% | 区域销售总监 |
8 | 叶萍 | 8 | 2.04% | 区域销售总监 |
9 | 梁钟凤 | 5 | 1.28% | 客服部经理 |
10 | 卢海燕 | 5 | 1.28% | 已离职 |
11 | 黄贺利 | 3 | 0.77% | 区域销售经理 |
12 | 黄英 | 3 | 0.77% | 客服部经理 |
13 | 孟辉 | 3 | 0.77% | 财务主管 |
14 | 王亮 | 3 | 0.77% | 区域销售经理 |
15 | 王莹 | 3 | 0.77% | 财务主管 |
16 | 罗先刚 | 2 | 0.51% | 已离职 |
17 | 潘星科 | 2 | 0.51% | 已离职 |
18 | 王彩侠 | 2 | 0.51% | 区域销售经理 |
19 | 杨枕 | 2 | 0.51% | 信息部主管 |
20 | 张代琴 | 2 | 0.51% | 技术副总监 |
21 | 方味 | 1 | 0.26% | 区域销售经理 |
22 | 黄华 | 1 | 0.26% | 区域销售副总监 |
23 | 唐婵君 | 1 | 0.26% | 区域销售副总监 |
24 | 周家宽 | 1 | 0.26% | 人事部主管 |
合计 | 392 | 100% | - |
除已离职的股东外,谱瑞恒祥、谱泰中瑞的股东对是否存在代持、出资来源的事项出具如下承诺:“股权系本人所有,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或其它方式代持股份等情况;股权不存在冻结、被采取措施或其他任何权属纠纷,也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权利的情况;本人用于向有限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
谱瑞恒祥、谱泰中瑞对是否存在代持的事项出具如下承诺:“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或其它方式代持股份等情况;不存在他人通过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或其它方式代本公司持有谱尼测试的股份等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宋薇、杨凤玉均具有中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发行人的新增股东李阳谷具有中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谱瑞恒祥、谱泰中瑞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上述股东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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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发行人的股东人数、住所、持股比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2010年
月
日验资报告》(XYZH/2009A9002-1)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由谱尼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各自持有谱尼有限股权的比例,以谱尼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发行人的出资。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经本所律师核查,谱尼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时,相应的机器设备、商标、专利等资产和债权债务全部由发行人承继,相应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权属证书已转移给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四)发行人不存在发起人注销所属企业再以其资产入股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工商档案及发行人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设立发行人过程中,不存在发起人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
(五)发行人不存在发起人以其他企业权益入股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工商档案及发行人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设立发行人过程中,不存在发起人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设立时,宋薇持有发行人79.45%的股份;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宋薇对发行人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75.54%。因此,宋薇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宋薇与李阳谷为母子关系,且李阳谷持有发行人股份达到5%以上,因此,宋薇和李阳谷共同控制发行人。
2.谱尼有限自设立时起至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未设立董事会,一直由宋薇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12月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宋薇担任公司董事长。
3-3-2-32
3.根据宋薇、李阳谷分别出具的《承诺函》,“本人所持谱尼测试的股份系本人独自所有,不存在股权划分等影响股权完整性和独立性的安排;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或其它方式代持股份等情况;不存在他人通过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或其它方式代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等情况;不存在对赌协议及违法的影响上市的协议或者其他利益安排;股权不存在争议。”宋薇、李阳谷持有的谱尼测试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
4.根据宋薇出具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股份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根据李阳谷出具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股份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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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会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认为,该等股份锁定承诺能够有效维持宋薇、李阳谷对谱尼测试控制权的稳定性。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宋薇,实际控制人为宋薇和李阳谷。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设立前的股本及演变
1.谱尼中心的设立
谱尼有限的前身为谱尼中心。2002年
月
日,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了《关于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组建北京谱尼理化分析测试中心的批复》(京科院业发[2002]82号),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院属单位组建、改建有限责任公司审批程序通知》的规定,同意组建谱尼中心。
2002年6月6日,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谱尼理化分析测试中心验资报告》(京仲开验字[2002]0606J-Z号)记载,截至2002年6月6日,谱尼中心申报的注册资本10万元已全部到位,其全部为货币资金。2002年
月
日,谱尼中心成立,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1387770),法定代表人为宋薇,注册资金为
万元,经济性质为股份制(合作),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1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实验楼1层101号,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谱尼中心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5.6 | 56% |
2 | 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 | 2.0 | 20% |
3 | 丁辉 | 0.5 | 5% |
4 | 孙广利 | 0.5 | 5% |
3-3-2-34
5 | 柳燕云 | 0.5 | 5% |
6 | 曹红 | 0.3 | 3% |
7 | 曹宝森 | 0.3 | 3% |
8 | 刘卫东 | 0.3 | 3% |
合计 | 10 | 100% |
经核查,对于谱尼中心的设立,本所律师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谱尼中心设立的依据根据《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宋薇为谱尼中心职工,柳燕云等6名自然人不是谱尼中心职工,属于社会个人股东,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为社会法人股东,谱尼中心是由职工股东宋薇、社会个人股东柳燕云等
名自然人及社会法人股东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而且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因此谱尼中心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合作制公司设立的规定。
(2)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的出资符合国资管理相关规定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说明》,全民所有制企业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的下属企业,其投资设立谱尼中心,已经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批准,因此,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投资谱尼中心履行了出资审批程序,不违反国资管理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谱尼中心的设立的程序、条件、方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2004年增资至50万元
2004年
月
日,谱尼中心股东和职工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40万元,为非专利技术出资,其中宋薇增加30.9万元出资、丁辉增加5万元出资、孙广利增加1.7万元出资、柳燕云增加1.7万元出资、曹红增加0.2万元出资、曹宝森增加
0.2
万元出资、刘卫东增加
0.3
万元出资,增资后谱尼中心注册资本为50万元。
3-3-2-35
2004年3月11日,全体自然人出资人签署《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及确认书》,一致确认共同持有非专利技术“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价值为
万元,并同意以该高新技术成果投入到谱尼中心。
2004年
月
日,根据华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华青验字[2004]第014号)记载,截至2004年3月16日,新增注册资本金40万元,已实际投资到位。根据华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日出具的《非专利技术资产转移专项审计报告书》(华青财审字[2004]第005号)记载,验证非专利技术出资额40万元,公司已登记入账,并已办理完毕财产转移手续。
2004年
月
日,谱尼中心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1387770)。
谱尼中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36.5 | 73% |
2 | 丁辉 | 5.5 | 11% |
3 | 孙广利 | 2.2 | 4.4% |
4 | 柳燕云 | 2.2 | 4.4% |
5 | 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 | 2 | 4% |
6 | 刘卫东 | 0.6 | 1.2% |
7 | 曹宝森 | 0.5 | 1% |
8 | 曹红 | 0.5 | 1% |
合计 | 50 | 100% |
经核查,对于谱尼中心2004年增资,本所律师发表如下意见:
(
)关于非专利技术“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的权属根据宋薇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的《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及确认书》记载,非专利技术“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主要由宋薇研制和开发,其他股东参与了少量相关工作,宋薇及其他股东共同持有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声明》、宋薇曾就职的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和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分别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走访发行人有关
3-3-2-36
技术人员,该项非专利技术不属于发行人及宋薇曾就职过的上述单位的职务技术成果。
该非专利技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无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对其提出权属争议表示,从未因此而发生过任何权属纠纷。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非专利技术“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法律瑕疵。
(2)关于非专利技术“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的出资比例
经本所律师核查,2004年增资后谱尼中心的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出资额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当时有效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第一条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颁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由出资各方协商约定,但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3月2日颁布的《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设立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的,对其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所占注册资本(金)和股权的比例不作限制,由出资人在企业章程中约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2月15日颁布的《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京工商发[2004]19号)第二条规定:“改革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缴付方式(十二)投资人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应当出具经全体投资人一致确认的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可以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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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3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出具说明确定“非专利技术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属于高新技术成果,该企业在2004年
月以该技术作为高新技术成果出资40万元(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80%)符合北京市政府2001年发布的《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中“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设立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的,对其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所占注册资本(金)和股权的比例不作限制,由出资人在企业章程中约定”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谱尼中心的全体股东通过《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及确认书》、股东会决议和章程确认出资比例,因此,本次增资符合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的相关规定。
(
)关于以非专利技术“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出资未经评估
经本所律师核查,谱尼中心2004年增资时的无形资产未经评估机构评估,对此,本所律师认为:
第一,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进行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改组试点的通知>的通知》(京工商发[2000]127号)第七条的规定,“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在
万元(含)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注册资本中以高新技术作价出资的部分,经全体股东确认,可不进行资产评估。”谱尼中心住所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自2002年
月
日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此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50万元,增资时全体出资人签署《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及确认书》,一致确认共同持有非专利技术“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并同意以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40万投入到谱尼中心。因此,此次无形资产增资未进行评估具有相关的法规依据,且工商部门据此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
第二,尽管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3月2日颁布的《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号令)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设立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的,对其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所占注册资本(金)和股权的比例不作限制,由出资人在企业章程中约定。企业注册资本(金)中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对高新技术成果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但该办法于2007年废止,而京工商发[2000]127号文件至今仍然有效。谱尼中心进行此次增
3-3-2-38
资时,工商部门并没有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0号令,而是执行了京工商发[2000]127号文件的规定,对未经评估的增资行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谱尼中心此次增资没有经过评估是由于政府执法部门执行的依据不同造成的。
第三,经本所律师核查,直至200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号令废止,谱尼中心从未收到工商部门关于纠正2004年以未评估的无形资产出资行为的通知。第四,谱尼中心在2007年改制为谱尼有限之前,注册资本一直保持
万元,没有进行过增资,因此,一直符合京工商发[2000]127号文件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出资可以不进行评估的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
第五,根据谱尼中心2006年国有股东退出时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记载,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
月
日,谱尼中心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万元,评估价值33万元,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谱尼中心在2006年4月30日前仅有一项无形资产即“中药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分析技术”,且每年按10%的比例进行摊销。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在每年按10%的比例进行摊销的情况下,谱尼中心在2004年的无形资产价值应不低于40万元。本所律师认为,2004年谱尼有限增资时无形资产未经评估机构评估有相应的法规依据,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本所律师已经给予特别说明的情形外,谱尼中心2004年增资扩股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2006年股权变更2006年3月28日,谱尼中心召开股东与职工大会,形成如下决议:丁辉将
2.4
万元出资转让给宋薇;丁辉将
1.5
万元出资转让给孙广利;丁辉将
0.2
万元出资转让给曹红;丁辉将1万元出资转让给柳燕云;丁辉将0.4万元出资转让给刘卫东;曹宝森将0.5万元出资转让给曹红。
2006年
月
日,转让方丁辉、曹宝森和受让方宋薇、孙广利、柳燕云、曹红、刘卫东就上述出资转让事宜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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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8日,谱尼中心于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1387770)。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谱尼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38.9 | 77.8% |
2 | 孙广利 | 3.7 | 7.4% |
3 | 柳燕云 | 3.2 | 6.4% |
4 | 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 | 2 | 4% |
5 | 曹红 | 1.2 | 2.4% |
6 | 刘卫东 | 1 | 2% |
合计 | 50 | 100% |
本所律师认为,谱尼中心2006年的股权变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2006年国有股东退出
2006年
月
日,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作出的《关于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转让所持北京谱尼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股权的请示的批复》(京科院条发[2006]81号),同意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转让其持有谱尼中心的2万元国有股权。
2006年
月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制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记载,对谱尼中心的资产进行评估的基准日为2006年4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为392.47万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06年7月12日,转让方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与受让方刘卫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2006年7月15日,谱尼中心股东和职工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将2.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刘卫东。
2006年7月19日,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与刘卫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同日,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No:
3-3-2-40
0021557),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将持有的谱尼中心4%的股权转让给刘卫东,成交金额为
15.7万元。2006年8月3日,谱尼中心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1387770)。经过上述股权转让,谱尼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38.9 | 77.8% |
2 | 孙广利 | 3.7 | 7.4% |
3 | 柳燕云 | 3.2 | 6.4% |
4 | 刘卫东 | 3 | 6% |
5 | 曹红 | 1.2 | 2.4% |
合计 | 50 | 100% |
经核查,关于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的退出符合国资管理相关规定: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第八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决定或者批准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履行监管职责。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五)产权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退出时履行了国有产权转让必备的评估备案和审批程序,符合国资管理等相关规定,国有股东的退出真实、有效。
5.2007年
月股权变更
3-3-2-41
2007年3月28日,谱尼中心股东与职工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孙广利将2.7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和
1.0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宋薇,刘卫东将
1.9
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宋薇。同日,转让方孙广利、刘卫东和受让方宋薇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结清。
2007年3月29日,谱尼中心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3877702)。经过上述股权转让,谱尼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44.5 | 89% |
2 | 柳燕云 | 3.2 | 6.4% |
3 | 曹红 | 1.2 | 2.4% |
4 | 刘卫东 | 1.1 | 2.2% |
合计 | 50 | 100% |
本所律师认为,谱尼中心2007年
月股权变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6.谱尼有限的设立
2007年3月31日,谱尼中心股东和职工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将谱尼中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根据北京中仁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
月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仁信验字[2007]第1071号),截至2007年3月31日,经本次改制变更后注册资本仍为50万元,此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是于2004年3月16日变更时由全体股东缴足的,同时已经华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青验字(2004)第014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予以确认。
2007年
月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为企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3877702)。
对于2007年谱尼中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本所律师认为:
(1)关于谱尼中心改制为谱尼有限的法律依据
3-3-2-42
①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改制改组工作的试点意见》(京工商发[2000]127号——附件
):“四、加快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改组进程11、内外资企业互转、股份合作制企业及联营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经审计验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初始投资到位的,可不进行资产评估,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改制登记。”
②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制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工商发[2004]16号):“五、简化企业改制登记程序10、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注册资金不变的,不再提交初始投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经核查,谱尼中心改制为谱尼有限时,不涉及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制资产,且改制前后股东和注册资金都未发生变化;经谱尼中心职工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北京中仁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谱尼中心直接改制为谱尼有限。本所律师认为,谱尼中心改制为谱尼有限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关于改制时资产未经评估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5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谱尼中心2007年改制为谱尼有限时,并未按照上述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3-2-43
而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改制改组工作的试点意见》(京工商发[2000]127号——附件
)第十一条规定:
“内外资企业互转、股份合作制企业及联营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经审计验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初始投资到位的,可不进行资产评估,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改制登记。”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制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工商发[2004]16号)第十条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注册资金不变的,不再提交初始投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对上述法律适用及谱尼中心改制时未经评估的合法性,本所律师认为:
第一,尽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当进行评估,但谱尼中心改制为谱尼有限时,没有股东新投入的非货币资产,而是在保持注册资本不变的情况下仅变更企业形式,工商部门也是按照企业改制的审批流程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而不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进行的登记,因此,谱尼中心改制为谱尼有限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情况。
第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上述规定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在法律适用上不存在冲突,理由是:上述规定所适用的情形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注册资本不变的情况下变更企业形式,不涉及企业净资产的折股问题,因此,属于此类改制形式的特别规定,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适用的情况不同,二者不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第三,谱尼中心改制时,工商部门仍然遵照执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上述规定,并未要求谱尼中心提供资产评估报告,企业完全按照工商部门要求的程序进行改制登记。
因此,谱尼中心2007年改制为谱尼有限时未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不违反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关于非专利技术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根据谱尼中心改制设立谱尼有限的工商登记资料记载,谱尼有限的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出资占80%,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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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即非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为70%)。对此,本所律师认为:
第一,尽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初始设立时的货币资金比例做出了规定,但是,谱尼有限并非股东以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经验资初始设立的,而是由股份合作制企业谱尼中心改制设立的,工商登记机关也是按照改制程序予以登记的,而《公司法》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不能认定此次改制后谱尼有限的无形资产出资比例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二,根据本部分“
.2004年增资至
万元”的分析,谱尼中心无形资产出资占注册资本80%不存在法律障碍,并且,根据谱尼中心设立时和2004年增资时的验资报告,谱尼中心50万元注册资本均已投资到位。
第三,根据《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改制改组工作的试点意见》(京工商发[2000]127号——附件
)第十一条规定:“内外资企业互转、股份合作制企业及联营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经审计验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初始投资到位的,可不进行资产评估,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改制登记。”由于谱尼中心改制为谱尼有限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且经过验资机构审验谱尼中心初始投资到位,因此,谱尼中心改制为谱尼有限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谱尼中心改制为谱尼有限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7.2007年
月股东变更
2007年11月28日,谱尼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柳燕云将0.5万元货币出资和2.7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转让给宋薇,曹红将0.6万元货币出资和0.6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转让给宋薇。同日,转让方柳燕云、曹红分别和受让方宋薇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结清。
2007年11月29日,谱尼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387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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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上述股权转让,谱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48.9 | 97.8% |
2 | 刘卫东 | 1.1 | 2.2% |
合计 | 50 | 100% |
本所律师认为,谱尼有限2007年
月股权变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8.2008年增资至
万元2008年1月27日,谱尼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300万元。2008年2月1日,北京中诚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食品中低聚木糖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诚铭评报字[2008]第01-013号)记载,宋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食品中低聚木糖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技术”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70万元。2008年
月
日,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诚恒平审字[2008]第02-012号)记载,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250万元包括宋薇的货币出资
万元和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食品中低聚木糖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技术”出资170万元。以上股东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食品中低聚木糖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技术”出资已经转移到谱尼有限,并记入企业会计账目。同日,根据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记载(中诚恒平[2008]验字第0047号),截至2008年
月
日,谱尼有限已收到宋薇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5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80万元,知识产权出资17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300万元。
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298.9 | 99.63% |
2 | 刘卫东 | 1.1 | 0.37% |
合计 | 3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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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谱尼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3877702)。
经核查,对于谱尼中心2008年增资,本所律师关于非专利技术“食品中低聚木糖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技术”的权属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宋薇出具的说明,非专利技术“食品中低聚木糖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技术”由宋薇独立研发完成,没有利用工作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亦未因执行当时工作单位的任务完成。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声明》、宋薇曾就职的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和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分别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走访发行人有关技术人员,该项非专利技术不属于发行人及宋薇曾就职过的上述单位的职务技术成果。
该非专利技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无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对其提出权属争议表示,从未因此而发生过任何权属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非专利技术“食品中低聚木糖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技术”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法律瑕疵。
9.2009年
月股东变更
2009年8月14日,谱尼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杨凤玉,由宋薇将货币出资中价值
83.1万的股权转让给杨凤玉。同日,转让方宋薇和受让方杨凤玉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9年
月
日,谱尼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3877702)。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谱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215.8 | 71.93% |
2 | 杨凤玉 | 83.1 | 27.7% |
3 | 刘卫东 | 1.1 | 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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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 | 100% |
本所律师认为,谱尼有限2009年8月股权转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0.2009年12月股东变更、增资至1,300万元2009年
月
日,谱尼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刘卫东将
0.4
万货币出资和0.7万知识产权出资转让给宋薇,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双方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9年
月
日,谱尼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300万元,增加的1,000万元包括宋薇货币出资816万元、杨凤玉货币出资184万元。2009年
月
日,信永中和出具的《谱尼测试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日验资报告》(XYZH/2009A9016-3)记载,截至2009年12月3日,谱尼有限收到宋薇、杨凤玉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1,300万元。
2009年
月
日,谱尼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108003877702)。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谱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宋薇 | 1,032.9 | 79.45% |
2 | 杨凤玉 | 267.1 | 20.55% |
合计 | 1,300 | 100% |
本所律师认为,谱尼有限2009年1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设立及设立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的设立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份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3-3-2-48
2.2010年发行人增发700万股,增加股东谱瑞恒祥和谱泰中瑞2010年
月
日,谱尼测试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谱尼测试增发股份7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股变更为5,700万股,新增股东谱瑞恒祥和谱泰中瑞。
2010年12月31日,谱瑞恒祥、谱泰中瑞与谱尼测试签订《增资协议》,谱瑞恒祥、谱泰中瑞均以3,851,500元对谱尼测试增资,持有股份数均为3,500,000股,持股比例均为6.14%。2011年1月13日,信永中和出具的《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13日验资报告》(XYZH/2010A9002-2),验证截至2011年
月
日,谱尼测试收到谱泰中瑞、谱瑞恒祥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谱尼测试累计注册资本变更为5,7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5,700万元。2011年1月25日,发行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3877702)。发行人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宋薇 | 3,972.5 | 69.69% |
2 | 杨凤玉 | 1,027.5 | 18.03% |
3 | 谱瑞恒祥 | 350 | 6.14% |
4 | 谱泰中瑞 | 350 | 6.14% |
合计 | 5,700 | 100% |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此次增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3.2019年
月股东变更
2019年6月24日,杨凤玉与李阳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凤玉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027.5万股股票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李阳谷。
经上述股权转让,发行人的股权结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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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薇 | 3,972.5 | 69.69% |
2 | 李阳谷 | 1,027.5 | 18.03% |
3 | 谱瑞恒祥 | 350 | 6.14% |
4 | 谱泰中瑞 | 350 | 6.14% |
合计 | 5,700 | 100% |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7号)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杨凤玉为李阳谷的外祖母,因此上述转让价格为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此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根据发行人各股东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各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设立时的股份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2.除本所律师已经给予特别说明的情形外,发行人、谱尼中心及谱尼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发行人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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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取得的国内资质情况
序号 | 主体名称 | 序号 | 主要取得的资质 | 编号 | 有效期 |
1 | 发行人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60000343608 | 2018.6.4-2022.9.13 |
2 | 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 CNASIB0282 | 2018.7.24-2023.10.13 | ||
3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0412 | 2018.7.24-2023.2.25 | ||
4 | 认证机构批准证书 | CNCA-R-2016-236 | 2016.6.2-2022.6.2 | ||
5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测微量具检定装置) | [2016]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77号 | 2016.7.6-2020.7.5 | ||
6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卡尺量具检定装置) | [2016]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72号 | 2016.7.6-2020.7.5 | ||
7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离子色谱仪检定装置) | [2016]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76号 | 2016.7.6-2020.7.5 | ||
8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秒表检定仪标准装置) | [2016]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74号 | 2016.7.6-2020.7.5 | ||
9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装置) | [2016]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75号 | 2016.7.6-2020.7.5 | ||
10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装置) | [2016]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73号 | 2016.7.6-2020.7.5 | ||
11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指示表检定仪标准装置) | [2016]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78号 | 2016.7.6-2020.7.5 | ||
12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扭矩扳子检定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90号 | 2017.6.20-2021.6.19 | ||
13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02号 | 2017.10.25-2021.10.24 | ||
14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子荧光光度计检定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01号 | 2017.10.25-2021.10.24 | ||
15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配热电阻用温度仪表检定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03号 | 2017.11.1-2021.10.31 | ||
16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精密压力表检定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04号 | 2017.11.1-2021.10.31 | ||
17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0.05级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05号 | 2017.11.1-2021.10.31 |
3-3-2-51
序号 | 主体名称 | 序号 | 主要取得的资质 | 编号 | 有效期 |
18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温度变送器(带传感器)校准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06号 | 2017.11.1-2021.10.31 | ||
19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塞尺检定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07号 | 2017.11.1-2021.10.31 | ||
20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配热电偶用温度仪表检定装置) | [2017]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08号 | 2017.11.1-2021.10.31 | ||
21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配热电偶用温度变送器校准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26号 | 2018.3.5-2022.3.4 | ||
22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配热电阻用温度变送器校准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27号 | 2018.3.5-2022.3.4 | ||
23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大气采样器检定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28号 | 2018.3.5-2022.3.4 | ||
24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非自动衡器检定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29号 | 2018.3.5-2022.3.4 | ||
25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二等铂电阻温度计标准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30号 | 2018.3.5-2022.3.4 | ||
26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数字压力计检定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31号 | 2018.3.5-2022.3.4 | ||
27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检定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32号 | 2018.3.5-2022.3.4 | ||
28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pH(酸度计)检定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33号 | 2018.3.5-2022.3.4 | ||
29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定碳定硫分析仪检定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46号 | 2018.9.21-2022.9.20 | ||
30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校准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47号 | 2018.9.21-2022.9.20 | ||
31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电导率仪检定装置) | [2018]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48号 | 2018.9.21-2022.9.20 | ||
32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平尺、平板检定装置) | [2019]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59号 | 2019.4.17-2023.4.16 | ||
33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三等金属线纹尺标准装置) | [2019]京海量标企(检定)证字第160号 | 2019.4.17-2023.4.16 | ||
34 | 苏州市计量校准机构备案证书 | [2018]苏量校备S020号 | 2018.3.23-2021.3.22 |
3-3-2-52
序号 | 主体名称 | 序号 | 主要取得的资质 | 编号 | 有效期 |
35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1171014 | - | ||
36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京交运营许可货字110108003348号 | 2018.7.10-2021.9.11 | ||
37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20]农质检核(京)字第0002号 | 2020.1.22-2026.1.21 | ||
38 | 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 | 农质安发[2017]15号 | 2017.12.25-2020.12.24 | ||
39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约检测机构 | - | 2018.7.1-2020.8.31 | ||
40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 国质检检许字[169]号 | 2019.1.5-2025.1.4 | ||
41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京)安职技字(2018)第B-0008号 | 2018.7.27-2021.6.17 | ||
42 | 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43 |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产品委托检测机构 | - | - | ||
44 | 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 中绿体(2018)101号 | - | ||
45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 | - | - | ||
46 | 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47 |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协作测定网协作实验室 | 2019023 | 2019.1.1-2021.12.31 | ||
48 |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书 | SYXK(京)2018-0022号 | 2018.6.26-2023.6.26 | ||
49 | 非洲猪瘟检测资质 | 京政农发[2019]104号 | - | ||
50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 | 农办牧[2018]23号 | - | ||
51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31108261918678 | 2018.6.21-2023.6.20 | ||
52 | 医疗器械防疫用品检验检测机构 | - | - | ||
5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03173777 | - | ||
2 | 上海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60920340809 | 2016.4.26-2022.4.25 |
2 |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沪卫计场考(2017)第003号 | - | ||
3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3061 | 2019.5.15-2024.5.9 | ||
4 | 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 CNASIB0310 | 2018.8.8-2024.8.13 | ||
5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7]农质检核(沪)字第0005号 | 2017.12.17-2023.12.16 |
3-3-2-53
序号 | 主体名称 | 序号 | 主要取得的资质 | 编号 | 有效期 |
6 |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 | SCETO-167 | 2018.3.29-2021.3.28 | ||
7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1241065 | - | ||
8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 国质检检许字[237]号 | 2018.3.19-2024.3.18 | ||
9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 | 农办牧[2018]23号 | - | ||
10 | 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11 |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产品委托检测机构 | - | - | ||
12 | 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13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 | ||||
3 | 青岛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2015150587V | 2015.11.26-2021.11.25 |
2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4349 | 2018.12.5-2025.1.21 | ||
3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 署检许字[246]号 | 2018.9.29-2024.9.28 | ||
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9]农质检核(鲁)字第0026号 | 2019.4.30-2025.4.29 | ||
5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1251067 | - | ||
6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社会化试点单位 | 鲁环评函[2011]121号 | - | ||
7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7]农质检核(鲁牧)字第0017号 | 2017.9.15-2020.9.14 | ||
8 | 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 | 中绿体[2019]18号 | - | ||
9 |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产品委托检测机构 | - | - | ||
10 | 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11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 | - | - | ||
12 | 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4 | 武汉车附所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80008221722 | 2018.6.11-2024.6.10 |
2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0522 | 2018.6.5-2024.6.14 | ||
3 | 机构认定资质证书 | 机检汽[2018]22号 | 2018.6.15-2021.6.14 | ||
4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约检测机构 | - | 2018.7.1-2020.8.31 | ||
5 | 国家认监委指定承担部 | - | - |
3-3-2-54
序号 | 主体名称 | 序号 | 主要取得的资质 | 编号 | 有效期 |
分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和检测任务的检测实验室 | |||||
5 | 武汉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1700340088 | 2017.3.9-2023.3.8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9]农质检核(鄂)字第0002号 | 2019.1.14-2025.1.13 | ||
6 | 大连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061205B025 | 2017.5.12-2023.5.11 |
2 | 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 2017年第8号 | 2017.11.10-2020.12.31 | ||
7 | 宁波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1120341513 | 2017.12.26-2023.12.25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9]农质检核(浙)字第0089号 | 2019.2.27-2025.2.26 | ||
3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 国质检检许字[271]号 | 2016.4.17-2022.4.16 | ||
8 | 杭州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1100111668 | 2018.5.30-2023.10.12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9]农质检核(浙)字第0086号 | 2019.1.16-2025.1.15 | ||
3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种植业、畜牧业) | 浙农质安发(2018)8号 | 2018.4.4-2021.4.3 | ||
4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03121340 | - | ||
5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 | - | - | ||
9 | 广州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F201719000749 | 2018.9.3-2023.6.21 |
2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04241503 | - | ||
3 | CMAF(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F2017190213 | 2017.6.16-2023.6.15 | ||
4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 署检许字[273]号 | 2019.4.17-2025.4.16 | ||
5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 | - | - | ||
10 | 郑州谱尼 | 1 | 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种植业、渔业、畜牧业) | 农质安发[2017]13号 | 2017.10.13-2020.10.12 |
2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资质(畜牧业产地) | 农质安发[2017]100号 | 2017.9.1-2020.8.31 | ||
3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61600050951 | 2016.10.18-2022.10.17 | ||
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20]农质检核(豫)字0002号 | 2020.1.16-2026.1.15 |
3-3-2-55
序号 | 主体名称 | 序号 | 主要取得的资质 | 编号 | 有效期 |
5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1291083 | - | ||
6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12616 | 2019.9.25-2025.9.24 | ||
7 | 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8 | 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9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 | - | - | ||
111 | 郑州谱尼职业卫生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61603130859 | 2016.8.31-2022.8.30 |
2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豫)安职技字(2016)第B-008号 | 2016.11.28-2020.12.31 | ||
12 | 厦门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1300110091 | 2017.5.11-2023.05.10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9]农质检核(闽农)字第0003号 | 2019.3.29-2025.3.28 | ||
131 | 吉林谱尼 | 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8]农质检核(吉农)字第0004号 | 2018.4.25-2024.4.24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8]农质检核(吉水渔)字第1号 | 2018.4.12-2024.4.11 | ||
3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0700140143 | 2017.9.20-2023.9.19 | ||
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吉建检字第HJ025号 | 2018.2.24-2021.2.13 | ||
14 | 乌鲁木齐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83100120003 | 2018.8.21-2024.8.20 |
15 | 四川谱尼 | 1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2031122 | -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8]农质检核(川)字第0021号 | 2018.4.23-2024.4.22 | ||
3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62312050587 | 2016.12.5-2022.12.4 | ||
16 | 陕西谱尼 | 1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2201184 | - |
2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2721340286 | 2017.5.4-2023.5.4 | ||
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8]农质检核(陕)字第0031号 | 2018.2.23-2024.2.22 | ||
171 | 内蒙古谱尼 | 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7]农质检核(内)字第8号 | 2017.10.18-2020.10.17 |
2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03051316 | - | ||
3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60500140463 | 2016.11.29-2022.11.28 | ||
4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 | 农办牧[2018]23号 | - | ||
18 | 河北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60312340740 | 2016.9.14-2022.9.13 |
3-3-2-56
序号 | 主体名称 | 序号 | 主要取得的资质 | 编号 | 有效期 |
191 | 深圳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60021343787 | 2016.3.7-2022.3.6 |
2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3192 | 2018.9.3-2024.9.11 | ||
3 | 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 CNASIB0279 | 2019.9.4-2023.8.28 | ||
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9]农质检核(粤)字第0020号 | 2019.4.15-2025.4.14 | ||
5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 国质检检许字[221]号 | 2017.11.25-2023.11.24 | ||
6 | 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 深环评检认函(2014)0105号 | - | ||
7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约检测机构 | - | 2018.7.1-2020.8.31 | ||
8 | 广东省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 NO.2017-05 | 2017.12.13-2021.12.12 | ||
9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2101141 | - | ||
10 | 绿色食品委托合同 | - | 2018.1.31-2021.1.31 | ||
11 |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产品委托检测机构 | - | 2019.1.27-2022.1.26 | ||
12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200号 | - | ||
13 |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承检机构 | 粤农函[2018]605号 | - | ||
14 | 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15 | 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16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 | - | - | ||
17 | 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20 | 黑龙江谱尼 | 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9]农质检核(黑)字第0005号 | 2019.7.12-2025.7.11 |
2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1221043 | - | ||
3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10741 | 2019.6.12-2024.2.11 | ||
4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50800140504 | 2018.12.26-2021.10.18 | ||
5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 | - | - | ||
21 | 江苏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50000343619 | 2015.12.25-2021.9.10 |
2 | 苏州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 13205Y70694 | 2019.3.6-2021.3.5 |
3-3-2-57
序号 | 主体名称 | 序号 | 主要取得的资质 | 编号 | 有效期 |
3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9326 | 2018.11.21-2022.9.11 | ||
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9]农质检核(苏)字第0008号 | 2019.5.28-2025.5.27 | ||
5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CC指定实验室 | 20201 | 长期有效 | ||
6 |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 苏海渔函[2017]63号 | 2017.9.28-2020.9.27 | ||
7 | 江苏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 | 苏农重防办[2017]16号 | - | ||
8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约检测机构 | - | 2018.7.1-2020.8.31 | ||
9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1241066 | - | ||
10 | 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11 | 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12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 | - | - | ||
13 | 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 | - | - | ||
22 | 天津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0200340030 | 2018.7.31-2023.3.7 |
2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 署检许字[259]号 | 2018.12.24-2024.12.23 | ||
3 | 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 | TY12031121 | - | ||
4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 | - | - | ||
5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12487 | 2019.8.7-2025.8.6 | ||
23 | 山西谱尼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80412059002 | 2018.4.10-2024.4.09 |
24 | 合肥谱尼 | 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2018]农质检核(皖)字0008号 | 2018.3.27-2024.3.26 |
2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71212050808 | 2017.4.6-2023.4.5 | ||
25 | 北京谱尼科技 | 1 |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90008344309 | 2019.9.25-2025.9.24 |
26 | 谱尼医学检验 | 1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007151110108932019 | 2020.2.28-2024.12.31 |
27 | 科安尼生物医疗 | 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03173822 | - |
上述资质中,CMA是指根据计量法的要求,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批准检测机构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具有强制性,是检测机构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必要条件。
3-3-2-58
CNAS实验室认证是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对符合ISO/IEC17025:
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实验室颁发的认可证书;CNAS检验机构认证是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对符合ISO/IEC17020:
2012《各类检验机构运行的基本准则》要求的检验机构颁发的认可证书。CNAS资质由检测机构自愿申请,可实现国际互认,符合国际惯例,有助于提高检测机构的品牌公信力。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取得的国外资质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08年9月25日起先后获得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授予的相应资质,获准开展美国消费品安全推进法案(CPSIA)要求的系列检测项目,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北京、深圳、上海、青岛实验室均获得认可,可以开展对出口至美国的消费品的多项检测服务。
(二)根据《审计报告》、陈耀庄郑树深律师行出具的律师意见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中国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香港谱尼(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主要开展检测业务的宣传推广,其经营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根据《审计报告》、同德法律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中国台湾设有全资子公司台湾谱尼(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主要开展检测服务销售业务,其经营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三)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检验检测、计量、认证及相关技术服务。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5,066.39万元、128,732.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9%、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四)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成立以来的工商登记材料、《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3-3-2-5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经核查,发行人存在如下关联方: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包括:
宋薇、李阳谷、谱瑞恒祥、谱泰中瑞,以及报告期内曾经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凤玉。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宋薇、张英杰、刘永梅、张俊杰、唐学东、刘卫东,监事包括吴俊霞、孙兆增、孔媛,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张英杰、刘永梅、李小冬、嵇春波,以及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王旭、林晓音、周月、董文博。
3.公司的各级子公司,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谱瑞恒祥 | 宋薇持股35.97%,该公司为发行人的股东 |
2 | 谱泰中瑞 | 宋薇持股59.31%,该公司为发行人的股东 |
3 | 北京汉德康普科技有限公司 | 宋志宇持股75%,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
4 | 瀚盈数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宋志宇持股90%,任经理 |
5 | 北京奥利阳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李昂曾持股70%,曾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已于2019年4月注销 |
6 | 北京雷宾置业有限公司 | 李昂持股70%,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李阳谷持股30% |
7 | 北京道乐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 李昂持股23.5%,任副董事长、经理 |
8 | 北京紫创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李昂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经理 |
9 | 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李昂曾任董事,已于2019年4月辞去董事职务 |
10 | 北京紫创中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李昂任董事长、经理 |
3-3-2-60
注:李昂为李阳谷父亲;宋志宇为宋薇弟弟。
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深圳市前海汇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张俊杰持股100%,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2 | 珠海耀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张俊杰持股81.48% |
3 | 深圳市拔超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张俊杰持股10%,任董事 |
4 |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张俊杰持股5.61%,任董事 |
5 |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张俊杰任董事 |
6 | 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张俊杰任独立董事 |
7 | 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张俊杰任独立董事 |
8 | 深圳市隆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张俊杰持股1%;张俊杰的配偶赵汉檬持股99%,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9 | 苏州东方时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张俊杰曾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已于2020年1月注销 |
10 | 北京育青富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唐学东担任董事 |
11 | 北京斯特林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70%,任监事 |
12 | 山东浦昌物产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32% |
13 | 北京盖德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50%,任监事 |
14 | 北京国兆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10%,任董事、总经理,该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
15 | 上海北卫网络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45% |
16 | 北京中捷汇达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35% |
17 | 保定市金东方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20% |
18 | 北京盖德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38.4%,任执行董事 |
19 | 北京百润金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持股33%,任监事 |
20 | 邢台百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曾持股33%,任经理,该公司已注销 |
21 | 北京东方长城木业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任董事长、总经理,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
22 | 湖南盖得东方大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
23 | 美国盖德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 | 原独立董事王旭任负责人、首席代表 |
24 | 北京首创长城木业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任董事,该公司已于2019年1月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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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国铁北斗(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任董事,该公司已于2017年9月注销 |
26 | 大唐国投(朝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任董事,该公司已于2019年1月注销 |
27 | 延安太阳花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独立董事王旭任副董事长 |
28 | 北京灵创金峰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 李小冬的配偶陈雪飞曾持股99%,曾任执行董事、经理。已经转让全部股权,不再担任职务 |
29 | 星辰未来(北京)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李小冬的配偶的弟弟陈馨宇曾持股40%,任监事。已于2019年4月转让全部股权,并辞去监事职务 |
30 | 山东乾元宏泰运输有限公司 | 监事吴俊霞之配偶方永旺持股20%,任执行董事、经理 |
31 | 朝阳顺发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 监事孔媛持股20%,任监事。该公司已于2001年11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 | 417.72 | 426.41 | 384.19 |
2.关联方担保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薇为发行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
2018年
月
日,宋薇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18年小金中授字第035号),在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2018年小金中授字第
号)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为发行人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
月
日,宋薇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6312018103001-4),为上海谱尼认证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6312018103001)约定的7,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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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薇女士于2018年6月代报告期外已注销的公司向深圳谱尼支付检测服务费
188.33万元(含税)。
(三)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经充分核查后,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了交易合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均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2.发行人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不存在违反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3.对于交易一方是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对该等交易予以规范,已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了保护,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经核查,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的特别职权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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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相关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已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薇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报告期内,除本人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向深圳谱尼支付检测服务费外,本人及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单独或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董事、监事、高管职务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本人及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单独或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董事、监事、高管职务的企业将来也会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事项正常需要而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和程序的合规、合法,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因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对发行人进行补偿,以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阳谷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报告期内,除宋薇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向深圳谱尼支付检测服务费外,本人及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单独或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董事、监事、高管职务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本人及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单独或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董事、监事、高管职务的企业将来也会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事项正常需要而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相关制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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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和程序的合规、合法,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因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对发行人进行补偿,以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2.发行人股东谱瑞恒祥、谱泰中瑞分别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来也会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事项正常需要而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和程序的合规、合法,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因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对发行人进行补偿,以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3.发行人董事(宋薇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本人及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单独或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本人及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单独或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将来也会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事项正常需要而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和程序的合规、合法,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因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对发行人进行补偿,以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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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同业竞争1.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经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均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向发行人作出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薇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除持有谱尼测试、谱尼测试的法人股东北京谱泰中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谱瑞恒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外,未在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持有股权或其他权益;未在与谱尼测试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本人目前未从事或投资其他与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类似的业务;
2.本人及本人目前和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目前和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拥有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控制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人不会在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
4.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被认定与谱尼测试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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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谱尼测试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谱尼测试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谱尼测试,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谱尼测试;
6.本人确认并向股份公司声明,本人在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本人和本人目前及未来控制的公司签署的;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股份公司之权益而作出;
8.如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实际全部损失;
9.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2)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阳谷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除直接持有北京雷宾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谱尼测试、间接持有谱尼测试下属企业的股权外,未在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持有股权或其他权益;未在与谱尼测试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本人目前未从事或投资其他与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类似的业务;
2.本人及本人目前和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目前和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拥有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控制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人不会在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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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被认定与谱尼测试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谱尼测试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谱尼测试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谱尼测试,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谱尼测试;
6.本人确认并向股份公司声明,本人在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本人和本人目前及未来控制的公司签署的;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股份公司之权益而作出;
8.如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实际全部损失;
9.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
)发行人股东谱泰中瑞、谱瑞恒祥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除持有谱尼测试的股权外,未在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持有股权或其他权益;未以任何形式从事或支持与谱尼测试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公司在作为谱尼测试的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或支持与谱尼测试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不会拥有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控制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三、如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被认定与谱尼测试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谱尼测试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谱尼测试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谱尼测试,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谱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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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一切责任,造成谱尼测试及其下属企业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谱尼测试及其下属企业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在与谱尼测试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未以任何形式从事或支持与谱尼测试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在本人作为谱尼测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卸任之日起的三年内,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或支持与谱尼测试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不会拥有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控制与谱尼测试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人不会在与谱尼测试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
三、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被认定与谱尼测试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谱尼测试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谱尼测试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谱尼测试,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谱尼测试;
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一切责任,造成谱尼测试及其下属企业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谱尼测试及其下属企业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作出合法有效承诺以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披露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对有关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没有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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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 所有权人 | 权证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江苏谱尼 |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667684号 | 苏州工业园区金芳路8号 | 18,199.04 | 检测基地 | 抵押 |
2 | 发行人 | 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25246号 | 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2至5层101 | 14,411.60 | 检测基地 | 抵押 |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域名等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商标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权证编号 | 地址 | 取得方式 | 面积(㎡) | 终止日期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25246号 | 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2至5层101 | 出让 | 6,283.34 | 2063.1.21 | 研发检测中心大厦 | 抵押 |
2 | 江苏谱尼 | 苏工园国用(2015)第00141号 | 苏州工业园区金堰路东、新城路北 | 出让 | 24,342.85 | 2061.2.10 | 工业用地 | 抵押 |
3 | 上海谱尼认证 | 沪(2018)松字不动产权第001418号 | 松江区中山街道29街坊5/3丘 | 出让 | 32,273.10 | 2037.12.10 | 工业用地 | 抵押 |
4 | 谱尼集团武汉 | 鄂(2017)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7485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4M1地块 | 出让 | 23,237.65 | 2067.7.24 | 工业用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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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2019.9.7-2029.9.6 | 5333810 | 42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 | 发行人 | 2010.6.14-2030.6.13 | 6250618 | 42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3 | 发行人 | 2010.5.14-2030.5.13 | 6633921 | 11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4 | 发行人 | 2011.4.28-2021.4.27 | 6633922 | 35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5 | 发行人 | 2010.4.7-2030.4.6 | 6633923 | 37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6 | 发行人 | 2010.8.14-2030.8.13 | 6633924 | 39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7 | 发行人 | 2010.4.7-2030.4.6 | 6633925 | 40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8 | 发行人 | 2010.8.14-2030.8.13 | 6633926 | 41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9 | 发行人 | 2010.8.14-2030.8.13 | 6633927 | 42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0 | 发行人 | 2010.4.28-2030.4.27 | 6633928 | 44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1 | 发行人 | 2011.5.28-2021.5.27 | 6633929 | 35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2 | 发行人 | 2010.4.7-2030.4.6 | 6633930 | 37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3 | 发行人 | 2010.9.28-2030.9.27 | 6633931 | 5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4 | 发行人 | 2010.4.7-2030.4.6 | 6633932 | 4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3-3-2-71
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15 | 发行人 | 2010.9.28-2030.9.27 | 6633933 | 9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6 | 发行人 | 2010.4.28-2030.4.27 | 6633934 | 45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7 | 发行人 | 2010.9.7-2030.9.6 | 6633935 | 1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8 | 发行人 | 2010.4.7-2030.4.6 | 6633936 | 4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19 | 发行人 | 2010.3.28-2030.3.27 | 6633938 | 10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0 | 发行人 | 2010.4.14-2030.4.13 | 6633939 | 1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1 | 发行人 | 2010.4.28-2030.4.27 | 6633940 | 45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2 | 发行人 | 2010.4.28-2030.4.27 | 6633941 | 44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3 | 发行人 | 2010.9.7-2030.9.6 | 6633942 | 42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4 | 发行人 | 2010.12.21-2030.12.20 | 6633943 | 41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5 | 发行人 | 2010.4.7-2030.4.6 | 6633944 | 40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6 | 发行人 | 2011.9.28-2021.9.27 | 6633945 | 39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27 | 发行人 | 2010.6.27-2030.9.27 | 6633946 | 9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28 | 发行人 | 2010.3.28-2030.3.27 | 6633947 | 10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3-3-2-72
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29 | 发行人 | 2010.9.28-2030.9.27 | 6633948 | 11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30 | 发行人 | 2011.1.28-2021.1.27 | 7863613 | 42 | 继受取得 | 中国 | 无 | |
31 | 发行人 | 2016.8.7-2026.8.6 | 16821012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32 | 发行人 | 2016.8.7-2026.8.6 | 16821013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33 | 发行人 | 2016.8.7-2026.8.6 | 16821014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34 | 发行人 | 2016.8.7-2026.8.6 | 16821015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35 | 发行人 | 2016.7.28-2026.7.27 | 17025055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36 | 发行人 | 2016.7.28-2026.7.27 | 17025056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37 | 发行人 | 2016.7.28-2026.7.27 | 17025057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38 | 发行人 | 2016.7.28-2026.7.27 | 17025058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39 | 发行人 | 2016.7.28-2026.7.27 | 17025059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0 | 发行人 | 2016.7.28-2026.7.27 | 17025060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1 | 发行人 | 2016.10.14-2026.10.13 | 17811638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3-3-2-73
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42 | 发行人 | 2016.10.14-2026.10.13 | 17811639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3 | 发行人 | 2017.2.28-2027.2.27 | 18999863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4 | 发行人 | 2017.3.7-2027.3.6 | 18999864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5 | 发行人 | 2018.12.7-2028.12.6 | 28375158 | 9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6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8047 | 15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7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8044 | 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8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4283 | 3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49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4331 | 36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3-3-2-74
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50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4346 | 43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51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7129 | 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52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7125 | 2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53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7120 | 23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54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8040 | 13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55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7603 | 6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56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4250 | 2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57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4210 | 19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58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6992 | 23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3-3-2-75
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59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74160 | 3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60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56899 | 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61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51700 | 1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62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55700 | 29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63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62286 | 3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64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62488 | 33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65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62648 | 13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66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69589 | 3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3-3-2-76
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67 | 发行人 | 2019.7.7-2029.7.6 | 33862496 | 3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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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发行人 | 2019.8.7-2029.8.6 | 33862658 | 2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70 | 发行人 | 2019.7.28-2029.7.27 | 33878012 | 33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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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77
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75 | 发行人 | 2019.10.7-2029.10.6 | 33856643 | 2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76 | 发行人 | 2019.10.14-2029.10.13 | 33862094 | 30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77 | 发行人 | 2019.10.7-2029.10.6 | 33871248 | 19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78 | 发行人 | 2019.9.28-2029.9.27 | 33874172 | 36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79 | 发行人 | 2019.10.14-2029.10.13 | 33877061 | 16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80 | 发行人 | 2019.10.14-2029.10.13 | 33878008 | 3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81 | 发行人 | 2019.11.14-2029.11.13 | 36573641 | 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82 | 发行人 | 2020.3.28-2030.3.27 | 39764021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3-3-2-78
序号 | 商标样式 | 专有权人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他项权利 |
83 | 发行人 | 2020.3.28-2030.3.27 | 39764015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84 | 发行人 | 2020.4.28-2030.4.27 | 33867403 | 29 | 原始取得 | 中国 | 无 | |
851 | 发行人 | 2010.12.1-2020.11.30 | 01442748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台湾 | 无 | |
862 | 发行人 | 2010.12.1-2020.11.30 | 01442749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台湾 | 无 | |
873 | 发行人 | 2020.3.3-2030.3.2 | 301554444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香港 | 无 | |
884 | 发行人 | 2020.3.3-2030.3.2 | 301554435 | 42 | 原始取得 | 中国香港 | 无 |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属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因担保或第三方权利而限制该等商标权的行使的情况。
3.专利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1 | 一种电子材料中六溴环十二烷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0810056146.2 | 发行人 | 2008.1.14 | 发明 | 无 |
2 | 一种重量法对电子产品中红磷含量进行测定的方法 | ZL200910078943.5 | 发行人 | 2009.3.2 | 发明 | 无 |
3 | 一种电子材料中红磷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0910078942.0 | 发行人 | 2009.3.2 | 发明 | 无 |
4 | 一种海水及淡水中2.4.6-三溴酚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0910142877.3 | 发行人 | 2009.5.19 | 发明 | 无 |
5 | 一种海洋空气中含盐量的测定方法 | ZL200910143602.1 | 发行人、吉林谱尼 | 2009.5.27 | 发明 | 无 |
6 | 一种电子电器产品中 | ZL200910087838.8 | 发行人 | 2009.6.24 | 发明 | 无 |
3-3-2-79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锑的测定方法 | ||||||
7 | 一种通过气相色谱法(GC)测定水中邻氟硝基苯的方法 | ZL201010034361.X | 发行人 | 2010.1.20 | 发明 | 无 |
8 | 一种分光光度计测定环境水样中糖含量的检测方法 | ZL201010108638.9 | 发行人 | 2010.2.5 | 发明 | 无 |
9 | 一种检测面粉中过氧化钙的酶-比色法 | ZL201210355500.8 | 发行人 | 2012.9.24 | 发明 | 无 |
10 | 一种塑胶样品中二种有机盐含量同时测定的方法 | ZL201410850229.4 | 发行人 | 2014.12.31 | 发明 | 无 |
11 | 一种气体的收集和产生速率测定方法 | ZL201410850227.5 | 发行人 | 2014.12.31 | 发明 | 无 |
12 | 一种非矿物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掺重的筛查方法 | ZL201510597956.9 | 发行人 | 2015.9.18 | 发明 | 无 |
13 | 一种实验室用烧杯保护套 | ZL201620060250.9 | 发行人 | 2016.1.21 | 实用新型 | 无 |
14 | 一种用于调节流速的固相萃取减压装置 | ZL201720219641.5 | 发行人 | 2017.3.3 | 实用新型 | 无 |
15 | 一种层析柱架 | ZL201720219595.9 | 发行人 | 2017.3.3 | 实用新型 | 无 |
16 | 一种实验室用消解中加液和氮吹辅助装置 | ZL201720463441.4 | 发行人 | 2017.4.21 | 实用新型 | 无 |
17 | 一种滤头 | ZL201720588664.3 | 发行人 | 2017.5.19 | 实用新型 | 无 |
18 | 一种试管架 | ZL201720588663.9 | 发行人 | 2017.5.19 | 实用新型 | 无 |
19 | 一种冲洗装置 | ZL201720588662.4 | 发行人 | 2017.5.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 | 一种精密分液漏斗 | ZL201720974360.0 | 发行人 | 2017.7.29 | 实用新型 | 无 |
21 | 一种新型移液枪防溅吸头 | ZL201721105616.0 | 发行人 | 2017.8.25 | 实用新型 | 无 |
22 | 一种新型试管架 | ZL201721105435.8 | 发行人 | 2017.8.25 | 实用新型 | 无 |
23 | 一种离心管 | ZL201721382934.1 | 发行人 | 2017.10.14 | 实用新型 | 无 |
24 | 一种直接测量色谱柱孔径分布的装置 | ZL201721382933.7 | 发行人 | 2017.10.14 | 实用新型 | 无 |
25 | 一种溶剂瓶 | ZL201820063657.6 | 发行人 | 2018.1.6 | 实用新型 | 无 |
26 | 一种细口瓶 | ZL201820063656.1 | 发行人 | 2018.1.6 | 实用新型 | 无 |
27 | 一种实验瓶 | ZL201820063659.5 | 发行人 | 2018.1.6 | 实用新型 | 无 |
28 | 一种测定配方奶粉中低聚半乳糖含量的检 | ZL201410415976.5 | 发行人 | 2014.8.22 | 发明 | 无 |
3-3-2-80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测方法 | ||||||
29 | 一种低温提取全蛋液脂肪的方法 | ZL201610041354.X | 发行人 | 2016.1.21 | 发明 | 无 |
30 | 一种广口瓶 | ZL201821066067.5 | 发行人 | 2018.6.30 | 实用新型 | 无 |
31 | 一种实验室用移液管架 | ZL201821174097.8 | 发行人 | 2018.7.18 | 实用新型 | 无 |
32 | 一种容量瓶用塞套 | ZL201821066068.X | 发行人 | 2018.6.30 | 实用新型 | 无 |
33 | 一种水质重金属半定量试纸 | ZL201920170355.3 | 发行人 | 2019.1.26 | 实用新型 | 无 |
34 | 一种防培养基脱落方型定量采样皿 | ZL201920185799.4 | 发行人 | 2019.1.30 | 实用新型 | 无 |
35 | 一种实验室用吸管 | ZL201920170403.9 | 发行人 | 2019.1.26 | 实用新型 | 无 |
36 | 烟草包装盒中21种VOC的检测方法 | ZL201210388896.6 | 广州谱尼 | 2012.10.15 | 发明 | 无 |
37 | 一种食品中3-硝基丙酸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检测方法 | ZL201510438136.5 | 广州谱尼 | 2015.7.15 | 发明 | 无 |
38 | 一种检测食品、水质及土壤中镉含量用的取样器 | ZL201821892315.1 | 广州谱尼 | 2018.11.16 | 实用新型 | 无 |
39 | 一种测定钎焊箔包覆层成分的便捷式取样装置 | ZL201821892354.1 | 广州谱尼 | 2018.11.16 | 实用新型 | 无 |
40 | 一种土壤样品过筛混合四分装置 | ZL201821892366.4 | 广州谱尼 | 2018.11.16 | 实用新型 | 无 |
41 | 一种容纳有色洗涤剂的总活性物的化学容器 | ZL201821891216.1 | 广州谱尼 | 2018.11.16 | 实用新型 | 无 |
42 | 一种自带废气废液处理系统且能调节风速的通风橱 | ZL201821891224.6 | 广州谱尼 | 2018.11.16 | 实用新型 | 无 |
43 | 一种对乙二醇乙醚醋酸酯的取样装置 | ZL201821891230.1 | 广州谱尼 | 2018.11.16 | 实用新型 | 无 |
44 | 一种实验用对六氢邻苯二甲酸酐提取的吸纳管 | ZL201821891242.4 | 广州谱尼 | 2018.11.16 | 实用新型 | 无 |
45 | 一种测定甲基六氢邻苯二甲酸酐的容器 | ZL201821891201.5 | 广州谱尼 | 2019.6.12 | 实用新型 | 无 |
46 | 一种用于测定特定化学试剂含量的容纳盒 | ZL201821891222.7 | 广州谱尼 | 2019.6.19 | 实用新型 | 无 |
47 | 一种提高石墨管性能的涂层喷涂设备 | ZL201821892344.8 | 广州谱尼 | 2019.6.24 | 实用新型 | 无 |
48 | 一种气弹簧伸展速度测量装置 | ZL201320574518.7 | 武汉车附所 | 2013.9.17 | 实用新型 | 无 |
49 | 一种刚度测量装置 | ZL201320574504.5 | 武汉车附所 | 2013.9.17 | 实用新型 | 无 |
3-3-2-81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50 | 一种踏板耐久测量装置 | ZL201320574488.X | 武汉车附所 | 2013.9.17 | 实用新型 | 无 |
51 | 一种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测量装置 | ZL201520372264.X | 武汉车附所 | 2015.5.27 | 实用新型 | 无 |
52 | 一种汽车离合器主缸、工作缸及管路测量装置 | ZL201520672638.X | 武汉车附所 | 2015.8.25 | 实用新型 | 无 |
53 | 一种快速冲洗装置 | ZL201520864203.5 | 武汉车附所 | 2015.10.22 | 实用新型 | 无 |
54 | 一种汽车水暖式暖风机放热量测量装置 | ZL201620566610.2 | 武汉车附所 | 2016.6.8 | 实用新型 | 无 |
55 | 一种高低温振动台环境箱底板更换装置 | ZL201721927515.1 | 武汉车附所 | 2017.12.19 | 实用新型 | 无 |
56 | 一种高低温下换挡杆操作耐久测量装置 | ZL201820903280.0 | 武汉车附所 | 2018.6.6 | 实用新型 | 无 |
57 | 一种光度法对电子产品中红磷含量进行测定的方法 | ZL200910078941.6 | 深圳谱尼 | 2009.3.2 | 发明 | 无 |
58 | 一种硼酸和硼砂同时检测的方法 | ZL201210558706.0 | 深圳谱尼 | 2012.12.21 | 发明 | 无 |
59 | 一种高低温箱自动灭火装置 | ZL201420207572.2 | 深圳谱尼 | 2014.4.25 | 实用新型 | 无 |
60 | 扳手(新型) | ZL201630043563.9 | 深圳谱尼 | 2016.2.3 | 外观设计 | 无 |
61 | 锂电池自由跌落测试装置 | ZL201621121514.3 | 深圳谱尼 | 2016.10.13 | 实用新型 | 无 |
62 | 锂电池自动换向自由跌落测试装置 | ZL201621121513.9 | 深圳谱尼 | 2016.10.13 | 实用新型 | 无 |
63 | 多地况锂电池自由跌落测试装置 | ZL201621121510.5 | 深圳谱尼 | 2016.10.13 | 实用新型 | 无 |
64 | 锂电池高度可调自由跌落测试装置 | ZL201621121508.8 | 深圳谱尼 | 2016.10.13 | 实用新型 | 无 |
65 | 锂电池抛物跌落测试装置 | ZL201621120059.5 | 深圳谱尼 | 2016.10.13 | 实用新型 | 无 |
66 | 锂电池撞击测试装置 | ZL201621118846.6 | 深圳谱尼 | 2016.10.13 | 实用新型 | 无 |
67 | 一种预警锂电池 | ZL201610892404.5 | 深圳谱尼 | 2016.10.13 | 发明 | 无 |
68 | 一种回流萃取瓶 | ZL201720404645.0 | 深圳谱尼 | 2017.4.11 | 实用新型 | 无 |
69 | 一种新型固体试剂瓶 | ZL201720959001.8 | 深圳谱尼 | 2017.7.27 | 实用新型 | 无 |
70 | 一种防松螺栓螺母组件 | ZL201821199543.0 | 深圳谱尼 | 2018.7.23 | 实用新型 | 无 |
71 | 一种宽量程高精度移液器 | ZL201821199544.5 | 深圳谱尼 | 2018.7.23 | 实用新型 | 无 |
72 | 多用途实验瓶 | ZL201830299929.8 | 深圳谱尼 | 2018.5.30 | 外观设计 | 无 |
73 | 食品中红景天甙的测定方法 | ZL200710041902.X | 上海谱尼 | 2007.6.12 | 发明 | 无 |
3-3-2-82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74 | 一种双酚A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0910056259.7 | 上海谱尼 | 2009.8.11 | 发明 | 无 |
75 | 一种食品中抗氧化剂的检测方法 | ZL201010605580.9 | 上海谱尼 | 2010.12.21 | 发明 | 无 |
76 | 一种明胶及其制品中六价铬的测定方法 | ZL201210388880.5 | 上海谱尼 | 2012.10.15 | 发明 | 无 |
77 | 面粉中过氧化钙的检测试剂盒及过氧化钙检测方法 | ZL201210388832.6 | 上海谱尼 | 2012.10.15 | 发明 | 无 |
78 | 一种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分离14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流动相 | ZL201210558709.4 | 上海谱尼 | 2012.12.21 | 发明 | 无 |
79 | 一种测定分散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 ZL201410857425.4 | 上海谱尼 | 2014.12.30 | 发明 | 无 |
80 | 一种测定儿童玩具、橡皮泥、颜料、涂料、化妆品中4-烯丙基苯甲醛的检测方法 | ZL201510118092.8 | 上海谱尼 | 2015.3.12 | 发明 | 无 |
81 | 一种臭氧拉伸夹持装置 | ZL201520729422.2 | 上海谱尼 | 2015.9.10 | 实用新型 | 无 |
82 | 一种排气筒采样防中毒保护套件 | ZL201720542530.8 | 上海谱尼 | 2017.5.8 | 实用新型 | 无 |
83 | 一种实验器具沥水货架 | ZL201720542463.X | 上海谱尼 | 2017.5.8 | 实用新型 | 无 |
84 | 一种电控淋水装置 | ZL201720539503.5 | 上海谱尼 | 2017.5.8 | 实用新型 | 无 |
85 | 一种手动旋转衬管支架 | ZL201721763349.6 | 上海谱尼 | 2017.12.7 | 实用新型 | 无 |
86 | 一种方便拆卸组装的铁架台装置 | ZL201721763346.2 | 上海谱尼 | 2017.12.7 | 实用新型 | 无 |
87 | 一种Tenax-TA吸附管管帽装卸装置 | ZL201721763307.2 | 上海谱尼 | 2017.12.7 | 实用新型 | 无 |
88 | 一种新型台钳 | ZL201820695414.4 | 上海谱尼 | 2018.5.2 | 实用新型 | 无 |
89 | 一种建筑材料及其制品水蒸气透过性能测试装置 | ZL201721763382.9 | 上海谱尼 | 2017.12.7 | 实用新型 | 无 |
90 | 一种可自由伸缩挡风板 | ZL201821644480.5 | 上海谱尼 | 2018.9.20 | 实用新型 | 无 |
91 | 一种新型锥形瓶刷 | ZL201821644686.8 | 上海谱尼 | 2018.9.20 | 实用新型 | 无 |
92 | 一种新型激光测距仪支架装置 | ZL201921117912.1 | 上海谱尼 | 2019.7.10 | 实用新型 | 无 |
93 | 一种测定3-乙基-2-甲基-2-(3-甲基丁基)-1,3-恶唑烷含量的方法 | ZL201310277410.6 | 宁波谱尼 | 2013.7.4 | 发明 | 无 |
94 | 一种盐雾试验氯化钠溶液配制装置 | ZL201620306671.5 | 宁波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3-3-2-83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95 | 一种用于三甲胺测试的解吸瓶 | ZL201820539474.7 | 宁波谱尼 | 2018.4.11 | 实用新型 | 无 |
96 | 一种气体采样袋 | ZL201821363438.6 | 宁波谱尼 | 2018.8.16 | 实用新型 | 无 |
97 | 一种气体采样盒 | ZL201821821684.1 | 宁波谱尼 | 2018.10.31 | 实用新型 | 无 |
98 | 一种生物化学品、食品、饲料中无机钴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0810246736.1 | 青岛谱尼 | 2008.12.30 | 发明 | 无 |
99 | 一种土壤中硫化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0910142876.9 | 青岛谱尼 | 2009.5.19 | 发明 | 无 |
100 | 一种明胶及其制品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 ZL201210288780.5 | 青岛谱尼 | 2012.8.15 | 发明 | 无 |
101 | 一种实验室自动取水装置 | ZL201420868530.3 | 青岛谱尼 | 2014.12.31 | 实用新型 | 无 |
102 | 一种实验室废酸中和处理装置 | ZL201520536995.3 | 青岛谱尼 | 2015.7.22 | 实用新型 | 无 |
103 | 一种纺织品偶氮染料脱色装置 | ZL201621403636.1 | 青岛谱尼 | 2016.12.20 | 实用新型 | 无 |
104 | 一种测定甲醛实验吸收装置 | ZL201621403384.2 | 青岛谱尼 | 2016.12.20 | 实用新型 | 无 |
105 | 一种盐雾试验箱水封补水装置 | ZL201621403383.8 | 青岛谱尼 | 2016.12.20 | 实用新型 | 无 |
106 | 一种人造板表面胶合强度实验辅助装置 | ZL201621403381.9 | 青岛谱尼 | 2016.12.20 | 实用新型 | 无 |
107 | 一种加热易调节方便滴定装置 | ZL201720167904.2 | 青岛谱尼 | 2017.2.23 | 实用新型 | 无 |
108 | 一种称量液体样品辅助装置 | ZL201720167902.3 | 青岛谱尼 | 2017.2.23 | 实用新型 | 无 |
109 | 一种实验室通风系统 | ZL201720227818.6 | 青岛谱尼 | 2017.3.9 | 实用新型 | 无 |
110 | 一种可拆卸分液漏斗架 | ZL201720351012.8 | 青岛谱尼 | 2017.4.5 | 实用新型 | 无 |
111 | 一种砂纸自动裁剪装置 | ZL201820009383.2 | 青岛谱尼 | 2018.1.2 | 实用新型 | 无 |
112 | 一种多用途折叠架 | ZL201820009382.8 | 青岛谱尼 | 2018.1.2 | 实用新型 | 无 |
113 | 一种垂直震荡涡旋装置 | ZL201820008795.4 | 青岛谱尼 | 2018.1.2 | 实用新型 | 无 |
114 | 一种储水装置 | ZL201820008794.X | 青岛谱尼 | 2018.1.2 | 实用新型 | 无 |
115 | 一种新型顶空瓶 | ZL201820008793.5 | 青岛谱尼 | 2018.1.2 | 实用新型 | 无 |
116 | 一种新型加热滴定装置 | ZL201820130347.1 | 青岛谱尼 | 2018.1.25 | 实用新型 | 无 |
117 | 一种新型样品箱 | ZL201820130346.7 | 青岛谱尼 | 2018.1.25 | 实用新型 | 无 |
118 | 一种冰水浴装置 | ZL201820124540.4 | 青岛谱尼 | 2018.1.25 | 实用新型 | 无 |
3-3-2-84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119 | 一种盐雾箱样品架 | ZL201821287859.5 | 青岛谱尼 | 2018.8.9 | 实用新型 | 无 |
120 | 一种脂肪提取振荡装置 | ZL201820456622.9 | 青岛谱尼 | 2018.3.30 | 实用新型 | 无 |
121 | 一种盐雾箱液体收集装置 | ZL201821287858.0 | 青岛谱尼 | 2018.8.9 | 实用新型 | 无 |
122 | 一种晾晒装置 | ZL201821719209.3 | 青岛谱尼 | 2018.10.23 | 实用新型 | 无 |
123 | 一种可旋转进样的试管架 | ZL201920215014.3 | 青岛谱尼 | 2019.2.20 | 实用新型 | 无 |
124 | 一种离心管清洗装置 | ZL201920039551.7 | 青岛谱尼 | 2019.1.10 | 实用新型 | 无 |
125 | 一种可加热振荡器 | ZL201920380059.6 | 青岛谱尼 | 2019.3.25 | 实用新型 | 无 |
126 | 一种多功能振荡器 | ZL201920379663.7 | 青岛谱尼 | 2019.3.25 | 实用新型 | 无 |
127 | 一种纯水机辅助装置 | ZL201920675011.8 | 青岛谱尼 | 2019.5.13 | 实用新型 | 无 |
128 | 一种称量瓶 | ZL201920676138.1 | 青岛谱尼 | 2019.5.13 | 实用新型 | 无 |
129 | 一种饰面人造板耐水蒸汽性能检测装置 | ZL201520401297.2 | 郑州谱尼 | 2015.6.11 | 实用新型 | 无 |
130 | 一种盐雾箱尾气吸收装置 | ZL201520536993.4 | 郑州谱尼 | 2015.7.22 | 实用新型 | 无 |
131 | 一种精密圆锯除尘装置 | ZL201520671764.3 | 郑州谱尼 | 2015.9.1 | 实用新型 | 无 |
132 | 一种氧弹罐快速降温装置 | ZL201520671763.9 | 郑州谱尼 | 2015.9.1 | 实用新型 | 无 |
133 | 一种多用途水浴加热装置 | ZL201520671762.4 | 郑州谱尼 | 2015.9.1 | 实用新型 | 无 |
134 | 一种测试甲醛时的前处理辅助装置 | ZL201620060248.1 | 郑州谱尼 | 2016.1.21 | 实用新型 | 无 |
135 | 一种底泥采集器 | ZL201920373739.5 | 郑州谱尼 | 2019.3.22 | 实用新型 | 无 |
136 | 一种夹具式恒温水浴振荡器摇床 | ZL201520571332.5 | 天津谱尼 | 2015.7.27 | 实用新型 | 无 |
137 | 一种可定量快速加液装置 | ZL201520571331.0 | 天津谱尼 | 2015.7.27 | 实用新型 | 无 |
138 | 一种双控分区加热电热板 | ZL201520570971.X | 天津谱尼 | 2015.7.27 | 实用新型 | 无 |
139 | 一种烟尘采样管固定装置 | ZL201620306620.2 | 天津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140 | 一种清洗样品瓶扩散盖 | ZL201620306618.5 | 天津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141 | 一种瓶口分液器 | ZL201620306617.0 | 天津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142 | 一种简单易调盐雾箱喷雾塔 | ZL201620306495.5 | 天津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143 | 一种新型试管架 | ZL201620684616.X | 天津谱尼 | 2016.6.30 | 实用新型 | 无 |
3-3-2-85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144 | 一种坩埚碳化用加热装置 | ZL201620832986.3 | 天津谱尼 | 2016.8.2 | 实用新型 | 无 |
145 | 一种便携式标准储备液储存装置 | ZL201620977481.6 | 天津谱尼 | 2016.8.26 | 实用新型 | 无 |
146 | 一种新型钉子 | ZL201621363393.3 | 天津谱尼 | 2016.12.12 | 实用新型 | 无 |
147 | 一种可移动可折叠式通风橱 | ZL201621363359.6 | 天津谱尼 | 2016.12.12 | 实用新型 | 无 |
148 | 一种圆孔式多功能培养箱隔板装置 | ZL201720105214.4 | 天津谱尼 | 2017.1.25 | 实用新型 | 无 |
149 | 一种试剂瓶 | ZL201720105212.5 | 天津谱尼 | 2017.1.25 | 实用新型 | 无 |
150 | 一种实验器皿标签 | ZL201720105044.X | 天津谱尼 | 2017.1.25 | 实用新型 | 无 |
151 | 一种新型石墨消解仪用消解管 | ZL201720463280.9 | 天津谱尼 | 2017.4.21 | 实用新型 | 无 |
152 | 一种移液管专用酸缸 | ZL201720519065.6 | 天津谱尼 | 2017.5.10 | 实用新型 | 无 |
153 | 一种新型测油前处理装置 | ZL201720938425.6 | 天津谱尼 | 2017.7.26 | 实用新型 | 无 |
154 | 一种封闭式防滑废液缸 | ZL201720974266.5 | 天津谱尼 | 2017.7.29 | 实用新型 | 无 |
155 | 一种可折叠穿插式试管架 | ZL201721102356.1 | 天津谱尼 | 2017.8.23 | 实用新型 | 无 |
156 | 一种消解仪用聚四氟乙烯消解管快速冷却装置 | ZL201721102357.6 | 天津谱尼 | 2017.8.23 | 实用新型 | 无 |
157 | 一种塑胶玩具材料中卡拉花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1510436006.8 | 天津谱尼 | 2015.7.22 | 发明 | 无 |
158 | 一种葡萄酒二氧化碳测定用穿刺针 | ZL201921304569.1 | 天津谱尼 | 2019.8.8 | 实用新型 | 无 |
159 | 一种测定1,6-己二醇而丙烯酸酯含量的方法 | ZL201511016110.8 | 大连谱尼 | 2015.12.30 | 发明 | 无 |
160 | 一种新型试管架 | ZL201620306494.0 | 大连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161 | 一种离心管 | ZL201721382931.8 | 大连谱尼 | 2017.10.14 | 实用新型 | 无 |
162 | 一种可注入洗涤剂并带有磨砂头的试管刷 | ZL201520671761.X | 黑龙江谱尼 | 2015.9.1 | 实用新型 | 无 |
163 | 一种超声波装置上的多功能固定装置 | ZL201520671702.2 | 黑龙江谱尼 | 2015.9.1 | 实用新型 | 无 |
164 | 一种测定1,3-丙烷磺内酯含量的方法 | ZL201511016109.5 | 黑龙江谱尼 | 2015.12.30 | 发明 | 无 |
165 | 一种背吸式实验室多功能架 | ZL201620155457.4 | 黑龙江谱尼 | 2016.3.1 | 实用新型 | 无 |
166 | 一种定位装置可移动分液漏斗振荡器 | ZL201620306619.X | 黑龙江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3-3-2-86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167 | 一种注射器式过滤装置 | ZL201620370571.9 | 黑龙江谱尼 | 2016.4.27 | 实用新型 | 无 |
168 | 一种新型过滤式比色管 | ZL201720588665.8 | 黑龙江谱尼 | 2017.5.19 | 实用新型 | 无 |
169 | 一种可旋转圆形分液漏斗架 | ZL201720816719.1 | 黑龙江谱尼 | 2017.6.28 | 实用新型 | 无 |
170 | 一种多功能通风橱 | ZL201720816625.4 | 黑龙江谱尼 | 2017.6.28 | 实用新型 | 无 |
171 | 一种胶合强度测量辅助装置 | ZL201720981921.X | 黑龙江谱尼 | 2017.7.29 | 实用新型 | 无 |
172 | 一种可伸缩、可拆卸型吸管架 | ZL201720981840.X | 黑龙江谱尼 | 2017.7.29 | 实用新型 | 无 |
173 | 一种改良型电极贴 | ZL201721382932.2 | 黑龙江谱尼 | 2017.10.14 | 实用新型 | 无 |
174 | 一种饲料中二氢吡啶的检测方法 | ZL201710668867.8 | 黑龙江谱尼 | 2017.7.29 | 发明 | 无 |
175 | 一种可加热控温的自动加液实验装置 | ZL201620110785.2 | 吉林谱尼 | 2016.2.3 | 实用新型 | 无 |
176 | 一种离心管 | ZL201620110784.8 | 吉林谱尼 | 2016.2.3 | 实用新型 | 无 |
177 | 一种试管架 | ZL201620370574.2 | 吉林谱尼 | 2016.4.27 | 实用新型 | 无 |
178 | 一种快速脱糖脱脂辅助装置 | ZL201621363356.2 | 吉林谱尼 | 2016.12.12 | 实用新型 | 无 |
179 | 一种新型多功能实验室器皿清洗刷 | ZL201720463442.9 | 吉林谱尼 | 2017.4.21 | 实用新型 | 无 |
180 | 一种家具及板材尺寸偏差测量装置 | ZL201720802843.2 | 吉林谱尼 | 2017.6.28 | 实用新型 | 无 |
181 | 一种板材吸水厚度膨胀率实验装置 | ZL201820036657.7 | 吉林谱尼 | 2018.1.2 | 实用新型 | 无 |
182 | 土壤中对氨基苯甲醚和对硝基苯甲醚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 ZL201511016107.6 | 乌鲁木齐谱尼 | 2015.12.30 | 发明 | 无 |
183 | 一种精密圆锯切割辅助工具 | ZL201620306553.4 | 乌鲁木齐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184 | 一种苏玛罐与自动进样器固定装置 | ZL201620306552.X | 乌鲁木齐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185 | 一种装有水位报警器的双室控温超声装置 | ZL201620306551.5 | 乌鲁木齐谱尼 | 2016.4.13 | 实用新型 | 无 |
186 | 一种可调光源避光式通风橱 | ZL201720988795.0 | 乌鲁木齐谱尼 | 2017.7.31 | 实用新型 | 无 |
187 | 一种层析柱 | ZL201720988794.6 | 乌鲁木齐谱尼 | 2017.7.31 | 实用新型 | 无 |
188 | 一种辅助加液装置 | ZL201720988793.1 | 乌鲁木齐谱尼 | 2017.7.31 | 实用新型 | 无 |
189 | 一种侧吸式通风橱 | ZL201520864204.X | 武汉谱尼 | 2015.10.22 | 实用新型 | 无 |
190 | 一种新型溶剂萃取装置 | ZL201821024706.1 | 武汉谱尼 | 2018.6.23 | 实用新型 | 无 |
3-3-2-87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191 | 一种快速定量加盐的装置 | ZL201821016611.5 | 武汉谱尼 | 2018.6.23 | 实用新型 | 无 |
192 | 一种环境检测用大气采样装置 | ZL201821701945.6 | 武汉谱尼 | 2018.10.19 | 实用新型 | 无 |
193 | 一种环境检测用水样采集装置 | ZL201821701939.0 | 武汉谱尼 | 2018.10.19 | 实用新型 | 无 |
194 | 一种称量勺清洗装置 | ZL201821350871.6 | 武汉谱尼 | 2018.8.15 | 实用新型 | 无 |
195 | 一种崩解时限仪过滤装置 | ZL201920230909.4 | 武汉谱尼 | 2019.2.2 | 实用新型 | 无 |
196 | 一种用于比色管加热的水浴箱 | ZL201920230910.7 | 武汉谱尼 | 2019.2.2 | 实用新型 | 无 |
197 | 一种燃烧试验装置 | ZL201620438369.5 | 杭州谱尼 | 2016.5.9 | 实用新型 | 无 |
198 | 一种大体积液体固相萃取储液装置 | ZL201620438370.8 | 杭州谱尼 | 2016.5.9 | 实用新型 | 无 |
199 | 一种新型可调节式多功能实验夹 | ZL201821217563.6 | 杭州谱尼 | 2018.7.24 | 实用新型 | 无 |
200 | 一种采样滤膜和滤筒粉碎器 | ZL201621119797.8 | 江苏谱尼 | 2016.10.13 | 实用新型 | 无 |
201 | 一种方便调向的硅胶管组件 | ZL201720711796.0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2 | 一种组织粉碎机的清洗装置 | ZL201720711808.X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3 | 一种用于固定萃取装置的回旋支架 | ZL201720711864.3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4 | 一种自动固相萃取装置的弯管结构 | ZL201720712431.X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5 | 一种方便调节的固相萃取装置 | ZL201720712988.3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6 | 一种饮用水苯酚气相色谱质谱测定箱 | ZL201720713059.4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7 | 一种快速萃取仪 | ZL201720712467.8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8 | 一种旋转蒸发器的可调支架 | ZL201720712975.6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09 | 一种高速离心机的限位固定固定装置 | ZL201720712468.2 | 江苏谱尼 | 2017.6.19 | 实用新型 | 无 |
210 | 一种茶叶植物组织粉碎机 | ZL201720747988.7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211 | 一种新型地下水甲醇检测装置 | ZL201720747949.7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212 | 一种便于墙角空间放置的水浴装置 | ZL201720748448.0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213 | 一种旋转式测试玻璃器皿架 | ZL201720748905.6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214 | 一种自均混式萃取分离装置 | ZL201720749088.6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215 | 一种精度较高的酸碱滴定装置 | zl201720749141.2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3-3-2-88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216 | 一种可防止容器倒翻的水浴装置 | ZL201720749142.7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217 | 一种冷凝液可自循环型冷凝装置 | ZL201720749308.5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218 | 一种免拆可清洁的高速离心装置 | ZL201720751259.9 | 江苏谱尼 | 2017.6.26 | 实用新型 | 无 |
219 | 一种称量纸盒 | ZL201820875404.9 | 江苏谱尼 | 2018.5.28 | 实用新型 | 无 |
220 | 一种可替换勺头的精密电子称量勺 | ZL201820875405.3 | 江苏谱尼 | 2018.5.28 | 实用新型 | 无 |
221 | 一种多功能环保通风橱 | ZL201820593516.5 | 江苏谱尼 | 2018.4.24 | 实用新型 | 无 |
222 | 一种实验室进样小瓶清洗装置 | ZL201820593445.9 | 江苏谱尼 | 2018.4.24 | 实用新型 | 无 |
223 | 一种实验室用大批次玻璃比色管清洗装置 | ZL201820593609.8 | 江苏谱尼 | 2018.4.24 | 实用新型 | 无 |
224 | 一种多用途实验瓶 | ZL201820593701.4 | 江苏谱尼 | 2018.4.24 | 实用新型 | 无 |
225 | 一种新型可折叠试管架 | ZL201821152803.9 | 江苏谱尼 | 2018.7.16 | 实用新型 | 无 |
226 | 一种面粉中过氧化钙含量的检测方法 | ZL201510694745.7 | 江苏谱尼 | 2015.10.20 | 发明 | 无 |
227 | 一种新型实验室用比色管浸泡用酸缸 | ZL201821260636.X | 合肥谱尼 | 2018.7.27 | 实用新型 | 无 |
228 | 一种固定架 | ZL201821472850.1 | 合肥谱尼 | 2018.9.5 | 实用新型 | 无 |
229 | 一种火焰原子吸收进样管 | ZL201821472849.9 | 合肥谱尼 | 2018.9.5 | 实用新型 | 无 |
230 | 一种水质分析仪的快速反应检测装置 | ZL201820579515.5 | 河北谱尼 | 2018.4.23 | 实用新型 | 无 |
231 | 一种用于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检测用的反应杯 | ZL201820579066.4 | 河北谱尼 | 2018.4.23 | 实用新型 | 无 |
232 | 一种实验室中用于干燥试管的恒温风干箱 | ZL201820579089.5 | 河北谱尼 | 2018.4.23 | 实用新型 | 无 |
233 | 一种用于食品金属含量检测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设备 | ZL201820579552.6 | 河北谱尼 | 2018.4.23 | 实用新型 | 无 |
234 | 一种化学实验用试管自动清洗装置 | ZL201820579086.1 | 河北谱尼 | 2018.4.23 | 实用新型 | 无 |
235 | 一种牛奶及其制品中纳他霉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0810057140.7 | 内蒙古谱尼 | 2008.1.30 | 发明 | 无 |
236 | 一种通过蒸馏后滴定法对含硝态氮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方法 | ZL201110237217.0 | 内蒙古谱尼 | 2011.8.18 | 发明 | 无 |
237 | 一种氮吹针 | ZL201821655367.7 | 内蒙古谱尼 | 2018.9.29 | 实用新型 | 无 |
3-3-2-89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 | 类型 | 他项权利 |
238 | 一种新型抗压支架装置 | ZL201821655368.1 | 内蒙古谱尼 | 2018.9.29 | 实用新型 | 无 |
239 | 一种微生物试验专用灭菌筐 | ZL201821655369.6 | 内蒙古谱尼 | 2018.9.29 | 实用新型 | 无 |
240 | 一种漆膜制备装置 | ZL201821924802.1 | 内蒙古谱尼 | 2018.11.15 | 实用新型 | 无 |
241 | 一种真空冷冻干燥专用透气封口膜 | ZL201821924801.7 | 内蒙古谱尼 | 2018.11.15 | 实用新型 | 无 |
242 | 一种烧杯 | ZL201821924803.6 | 内蒙古谱尼 | 2018.11.15 | 实用新型 | 无 |
243 | 一种试管刷 | ZL201821924555.5 | 内蒙古谱尼 | 2018.11.15 | 实用新型 | 无 |
244 | 一种移液管专用转接头 | ZL201821924804.0 | 内蒙古谱尼 | 2018.11.15 | 实用新型 | 无 |
245 | 一种水质重金属采样装置 | ZL201920298803.8 | 谱尼研究院 | 2019.2.27 | 实用新型 | 无 |
246 | 一种水质重金属采样组合装置 | ZL201920298805.7 | 谱尼研究院 | 2019.2.27 | 实用新型 | 无 |
247 | 一种水质重金属采样瓶 | ZL201920298911.5 | 谱尼研究院 | 2019.2.27 | 实用新型 | 无 |
248 | 一种水质重金属半定量检测盒 | ZL201920298801.9 | 谱尼研究院 | 2019.2.27 | 实用新型 | 无 |
249 | 一种水质重金属采样装置 | ZL201920638143.3 | 谱尼研究院 | 2019.4.27 | 实用新型 | 无 |
250 | 一种片剂药品快速溶解管 | ZL201920623708.0 | 厦门谱尼 | 2019.4.26 | 实用新型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拥有的上述专利权属清晰、存续状态良好,不存在因权属纠纷、(漏)欠缴专利年费、所有权到期等情况而导致专利失效或废止的情形,也不存在质押、查封等可能导致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谱尼测试车辆管理系统V1.0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0425640号 | 2012SR057604 | 2012.2.2 | 2012.7.2 | 原始取得 |
2 | 谱尼测试整车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 2012SR058371 | 2010.2.2 | 2012.7.3 | 原始 |
3-3-2-90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拆解录入系统V1.0 | 0426407号 | 取得 | |||||
3 | 盾安供应商管理系统1.0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1187976号 | 2016SR009359 | 2015.6.12 | 2016.1.14 | 原始取得 |
4 | 武汉汽车ELV整车系统V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0711503号 | 2014SR042259 | 2014.1.15 | 2014.4.14 | 原始取得 |
5 | 汽车拆解回收信息管理系统V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0710411号 | 2014SR041167 | 2014.1.15 | 2014.4.10 | 原始取得 |
6 | 汽车零部件检测系统V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0710331号 | 2014SR041087 | 2014.1.15 | 2014.4.10 | 原始取得 |
7 | 质量部标准管理系统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1792081号 | 2017SR206797 | 2017.3.27 | 2017.5.25 | 原始取得 |
8 | 实验室仪器管理系统V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1791669号 | 2017SR206385 | 2017.3.26 | 2017.5.25 | 原始取得 |
9 | 武汉车辆检测信息系统V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1792072号 | 2017SR206788 | 2017.1.10 | 2017.5.25 | 原始取得 |
10 | 留底报告借阅系统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1889565号 | 2017SR304281 | 2017.3.27 | 2017.6.23 | 原始取得 |
11 | 实验室用汽车标准分类查询及检索系统V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4757028号 | 2019SR1336271 | 未发表 | 2019.12.11 | 原始取得 |
12 | 汽车零部件测试用工装夹具管理系统V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4757084号 | 2019SR1336327 | 未发表 | 2019.12.11 | 原始取得 |
13 | 实验室可靠性设备排程预约及使用管理系统V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4757359号 | 2019SR1336602 | 未发表 | 2019.12.11 | 原始取得 |
14 | 检测文件处理助手[简称:文件处理助手]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5157723号 | 2020SR0279027 | 未发表 | 2020.3.20 | 原始取得 |
15 | Word转PDF及文件复制移动软件[简称:Word生成PDF]1.3.0.412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5064468号 | 2020SR0185772 | 未发表 | 2020.2.27 | 原始取得 |
16 | 环境仪器设备出入库管理系统[简称:环境仪器调度管理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45048166号 | 2020SR0169470 | 未发表 | 2020.2.24 | 原始取得 |
3-3-2-91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系统V]1.0 | |||||||
17 | 报表设计平台[简称:报表平台]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5048552号 | 2020SR0169856 | 未发表 | 2020.2.24 | 原始取得 |
18 | 采样费用核算系统[简称:费用核算系统]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4955262号 | 2020SR0076566 | 未发表 | 2020.1.15 | 原始取得 |
19 | 汽车报告编号生成管理系统[简称:报告编号生成管理系统]1.0 | 武汉车附所 | 软著登字第4913247号 | 2020SR0034551 | 未发表 | 2020.1.8 | 原始取得 |
20 | 谱尼重金属污染检测分析软件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0861530号 | 2014SR192295 | 2014.3.11 | 2014.12.10 | 原始取得 |
21 | 谱尼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检测分析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0861497号 | 2014SR192262 | 2014.9.15 | 2014.12.10 | 原始取得 |
22 | 谱尼农药残留检测分析软件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0861495号 | 2014SR192260 | 2014.7.17 | 2014.12.10 | 原始取得 |
23 | 谱尼工业污水检测分析软件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0861433号 | 2014SR192197 | 2014.6.5 | 2014.12.10 | 原始取得 |
24 | 谱尼环境技术检测分析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0861162号 | 2014SR191926 | 2014.2.6 | 2014.12.10 | 原始取得 |
25 | 谱尼水质技术检测分析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0861143号 | 2014SR191907 | 2014.4.23 | 2014.12.10 | 原始取得 |
26 | 谱尼货物运输检测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0354378号 | 2011SR090704 | 2009.10.18 | 2011.12.6 | 原始取得 |
27 | 谱尼工业废水污水检测分析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0354375号 | 2011SR090701 | 2010.2.16 | 2011.12.6 | 原始取得 |
28 | 兽药残留检测分析软件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19085号 | 2017SR233801 | 2016.10.20 | 2017.6.5 | 原始取得 |
29 | 宏量营养素物质检测分析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19244号 | 2017SR233960 | 2016.7.5 | 2017.6.5 | 原始取得 |
30 | 纺织品化学成 | 深圳谱 | 软著登字第 | 2017SR231479 | 2016.7.16 | 2017.6.5 | 原始取得 |
3-3-2-92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分分析系统软件V1.0 | 尼 | 1816763号 | |||||
31 | 区域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1778114号 | 2017SR192830 | 2016.6.21 | 2017.5.19 | 原始取得 |
32 | 邻苯二甲酸酯专项检测分析软件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1777102号 | 2017SR191818 | 2016.11.13 | 2017.5.19 | 原始取得 |
33 | 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检测分析软件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1797711号 | 2017SR212427 | 2016.9.19 | 2017.5.26 | 原始取得 |
34 | VOC物质检测分析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1797999号 | 2017SR212715 | 2016.9.1 | 2017.5.26 | 原始取得 |
35 | 室内空气环境监测与检测分析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1797716号 | 2017SR212432 | 2016.8.8 | 2017.5.26 | 原始取得 |
36 | 水质成分检测分析系统V1.0 | 深圳谱尼 | 软著登字第1797503号 | 2017SR212219 | 2016.7.29 | 2017.5.26 | 原始取得 |
37 | 谱尼测试内控电子管理系统V1.0 | 上海谱尼 | 软著登字第0387833号 | 2012SR019797 | 2009.2.2 | 2012.3.14 | 原始取得 |
38 | 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软件V3.0 | 上海谱尼 | 软著登字第3461381号 | 2019SR0040624 | 未发表 | 2019.1.14 | 原始取得 |
39 | 车辆管理系统[简称车辆管理]1.0 | 上海谱尼 | 软著登字第5253290号 | 2020SR0374594 | 未发表 | 2020.4.24 | 原始取得 |
40 | 环境检测样品管理系统1.0 | 杭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35358号 | 2018SR306263 | 2018.1.3 | 2018.5.4 | 原始取得 |
41 | 环境类样品采样检测系统1.0 | 杭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35215号 | 2018SR306120 | 2018.2.28 | 2018.5.4 | 原始取得 |
42 | 环境实验室仪器管理系统V1.0 | 杭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35210号 | 2018SR306115 | 2018.1.1 | 2018.5.4 | 原始取得 |
43 | 实验室标准品管理系统1.0 | 杭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35339号 | 2018SR306244 | 2018.3.7 | 2018.5.4 | 原始取得 |
44 | 实验室人员权限管理系统1.0 | 杭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35207号 | 2018SR306112 | 2018.3.6 | 2018.5.4 | 原始取得 |
45 | 样品运输管理 | 杭州谱 | 软著登字第 | 2018SR306157 | 2018.2.1 | 2018.5.4 | 原始取得 |
3-3-2-93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系统1.0 | 尼 | 2635252号 | |||||
46 | 原子光谱法原始记录自动生成系统1.0 | 杭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35248号 | 2018SR306153 | 2018.2.27 | 2018.5.4 | 原始取得 |
47 | 食品类原始记录自动生成系统1.0 | 天津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77473号 | 2017SR292189 | 2017.4.20 | 2017.6.20 | 原始取得 |
48 | PONY谱尼测试采购流程管理系统V1.0 | 天津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77560号 | 2017SR292276 | 2017.3.20 | 2017.6.20 | 原始取得 |
49 | 原始记录文件管理系统1.0 | 天津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58059号 | 2017SR272775 | 2017.4.10 | 2017.6.16 | 原始取得 |
50 | 校准实验室管理系统V1.0 | 天津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28940号 | 2017SR243656 | 2017.4.5 | 2017.6.7 | 原始取得 |
51 | 食品类报告自动生成系统1.0 | 天津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28933号 | 2017SR243649 | 2017.4.5 | 2017.6.7 | 原始取得 |
52 | PONY谱尼电商在线报检系统1.0 | 天津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28731号 | 2017SR243447 | 2017.3.27 | 2017.6.7 | 原始取得 |
53 | 谱尼测试财务收款系统V1.0 | 天津谱尼 | 软著登字第1828649号 | 2017SR243365 | 2017.3.22 | 2017.6.7 | 原始取得 |
54 | 环境水质中微量元素在线富集检测系统V1.0 | 天津谱尼 | 软著登字第5087083号 | 2020SR0208387 | 未发表 | 2020.3.4 | 原始取得 |
55 | 抽采样单现场打印系统1.0 | 乌鲁木齐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86057号 | 2018SR356962 | 2018.3.23 | 2018.5.18 | 原始取得 |
56 | PONY谱尼测试检测服务报价管理系统V1.0 | 乌鲁木齐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87118号 | 2018SR358023 | 2018.1.10 | 2018.5.18 | 原始取得 |
57 | 客户服务管理系统1.0 | 乌鲁木齐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87121号 | 2018SR358026 | 2018.3.7 | 2018.5.18 | 原始取得 |
58 | 环境检测订单管理系统1.0 | 乌鲁木齐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87145号 | 2018SR358050 | 2018.2.2 | 2018.5.18 | 原始取得 |
59 | 谱尼测试检测任务调度管理系统1.0 | 乌鲁木齐谱尼 | 软著登字第2687151号 | 2018SR358056 | 2018.1.10 | 2018.5.18 | 原始取得 |
60 | 谱尼测试采样车辆管理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3818号 | 2018SR104723 | 2017.11.27 | 2018.2.9 | 原始取得 |
61 | 环境采样管理 | 郑州谱 | 软著登字第 | 2018SR106579 | 2017.8.23 | 2018.2.9 | 原始取得 |
3-3-2-94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系统1.0 | 尼 | 2435674号 | |||||
62 | 液相色谱原始记录自动生成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671号 | 2018SR106576 | 2017.11.27 | 2018.2.9 | 原始取得 |
63 | 郑州谱尼水质报告生成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615号 | 2018SR106520 | 2017.11.15 | 2018.2.9 | 原始取得 |
64 | 职业卫生标准管理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600号 | 2018SR106505 | 2017.11.1 | 2018.2.9 | 原始取得 |
65 | 环境样品管理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596号 | 2018SR106501 | 2017.9.6 | 2018.2.9 | 原始取得 |
66 | 采样人员定位管理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560号 | 2018SR106465 | 2017.10.8 | 2018.2.9 | 原始取得 |
67 | 检测报告延误统计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557号 | 2018SR106462 | 2017.6.10 | 2018.2.9 | 原始取得 |
68 | 检测结果自动交付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553号 | 2018SR106458 | 2017.8.23 | 2018.2.9 | 原始取得 |
69 | 实验室温湿度监控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457号 | 2018SR106362 | 2017.9.1 | 2018.2.9 | 原始取得 |
70 | 报告交付管理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230号 | 2018SR106135 | 2017.10.10 | 2018.2.9 | 原始取得 |
71 | 报告留底归档管理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223号 | 2018SR106128 | 2017.9.27 | 2018.2.9 | 原始取得 |
72 | 食品检测预约系统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2435219号 | 2018SR106124 | 2017.10.10 | 2018.2.9 | 原始取得 |
73 | 谱尼大气污染浓度检测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3697801号 | 2019SR0277044 | 2018.12.16 | 2019.3.25 | 原始取得 |
74 | 谱尼环境废气排放检测综合治理系统软件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3699216号 | 2019SR0278459 | 2018.8.12 | 2019.3.25 | 原始取得 |
75 | 谱尼环境污染源烟气排放在线检测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3699224号 | 2019SR0278467 | 2018.9.3 | 2019.3.25 | 原始取得 |
76 | 谱尼环境水质在线检测数据采集分析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3699517号 | 2019SR0278760 | 2018.10.20 | 2019.3.25 | 原始取得 |
77 | 谱尼环境空气指数在线检测预警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3698962号 | 2019SR0278205 | 2018.12.7 | 2019.3.25 | 原始取得 |
3-3-2-95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78 | 谱尼食品营养标签自动生成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429792号 | 2019SR1009035 | 2019.5.25 | 2019.9.29 | 原始取得 |
79 | 谱尼土壤重金属含量综合检测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430041号 | 2019SR1009284 | 2019.7.2 | 2019.9.29 | 原始取得 |
80 | 谱尼无公害报告自动生成系统V1.0 | 郑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430044号 | 2019SR1009287 | 2019.8.6 | 2019.9.29 | 原始取得 |
81 | 宁波谱尼检测标准管理系统软件1.0 | 宁波谱尼 | 软著登字第2923426号 | 2018SR594331 | 2018.4.2 | 2018.7.28 | 原始取得 |
82 | 宁波谱尼环境检测管理系统软件1.0 | 宁波谱尼 | 软著登字第2909678号 | 2018SR580583 | 2018.1.5 | 2018.7.24 | 原始取得 |
83 | 宁波环境检测样品管理系统软件V1.0 | 宁波谱尼 | 软著登字第2909679号 | 2018SR580584 | 2018.1.5 | 2018.7.24 | 原始取得 |
84 | 宁波谱尼报告真伪验证软件1.0 | 宁波谱尼 | 软著登字第2909681号 | 2018SR580586 | 2018.5.21 | 2018.7.24 | 原始取得 |
85 | 宁波谱尼食品检测样品管理系统软件1.0 | 宁波谱尼 | 软著登字第2909680号 | 2018SR580585 | 2018.2.26 | 2018.7.24 | 原始取得 |
86 | 宁波谱尼内控电子管理系统软件V1.0 | 宁波谱尼 | 软著登字第2909682号 | 2018SR580587 | 2018.3.20 | 2018.7.24 | 原始取得 |
87 | 宁波在线报检系统软件1.0 | 宁波谱尼 | 软著登字第2909683号 | 2018SR580588 | 2018.3.13 | 2018.7.24 | 原始取得 |
88 | 采样照片处理程序1.0 | 武汉谱尼 | 软著登字第3427427号 | 2019SR0006670 | 2018.9.25 | 2019.1.2 | 原始取得 |
89 | 食检通检测信息查询系统1.0 | 武汉谱尼 | 软著登字第3427460号 | 2019SR0006693 | 2018.10.12 | 2019.1.2 | 原始取得 |
90 | 食品报告发送系统1.0 | 武汉谱尼 | 软著登字第3427353号 | 2019SR0006596 | 2018.9.3 | 2019.1.2 | 原始取得 |
91 | 食品实验室统计管理系统1.0 | 武汉谱尼 | 软著登字第3427346号 | 2019SR0006589 | 2018.1.1 | 2019.1.2 | 原始取得 |
92 | 食品报告校核存档管理系统1.0 | 武汉谱尼 | 软著登字第3749210号 | 2019SR0328453 | 2018.12.20 | 2019.4.12 | 原始取得 |
93 | 谱尼测试认证 | 武汉谱 | 软著登字第 | 2019SR0328444 | 2018.12.5 | 2019.4.12 | 原始取得 |
3-3-2-96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管理系统1.0 | 尼 | 3749210号 | |||||
94 | 环境抽检系统1.0 | 青岛谱尼 | 软著登字第3269749号 | 2018SR940654 | 2018.2.28 | 2018.11.23 | 原始取得 |
95 | 食品报告生成系统1.0 | 青岛谱尼 | 软著登字第3269750号 | 2018SR940655 | 2018.8.15 | 2018.11.23 | 原始取得 |
96 | 环境检测预约要号系统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6788号 | 2019SR0606031 | 2018.12.30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97 | 抽样检验调度任务分配系统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6896号 | 2019SR0606139 | 2019.3.19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98 | 国抽检测数据批量推送平台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6816号 | 2019SR0606059 | 2018.10.14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99 | 化妆品在线认证证书查询系统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8706号 | 2019SR0607948 | 2018.8.29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100 | 化妆品在线认证证书后台管理系统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8699号 | 2019SR0607942 | 2018.5.29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101 | 环境报告发送系统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6910号 | 2019SR0606153 | 2019.1.31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102 | 计量样品发送管理系统V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6876号 | 2019SR0606119 | 2018.1.2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103 | 检测设备管理系统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8589号 | 2019SR0607832 | 2019.3.10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104 | 异地服务器数据提取系统1.0 | 大连谱尼 | 软著登字第4026801号 | 2019SR0606044 | 2019.3.19 | 2019.6.13 | 原始取得 |
105 | 实验室数据管理与分析软件V1.0 | 河北谱尼 | 软著登字第2842331号 | 2018SR513236 | 2018.1.25 | 2018.7.4 | 原始取得 |
106 |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管理系统V1.0 | 河北谱尼 | 软著登字第2845855号 | 2018SR516760 | 2018.3.27 | 2018.7.4 | 原始取得 |
107 |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V1.0 | 河北谱尼 | 软著登字第2846251号 | 2018SR517156 | 2017.5.30 | 2018.7.4 | 原始取得 |
108 | 食品检测有害成分分析管理系统V1.0 | 内蒙古谱尼 | 软著登字第4401690号 | 2019SR0980933 | 未发表 | 2019.9.23 | 原始取得 |
109 | 环境检测技术综合数值分析系统V1.0 | 内蒙古谱尼 | 软著登字第4401771号 | 2019SR0981014 | 未发表 | 2019.9.23 | 原始取得 |
110 | 环境检测设备 | 内蒙古 | 软著登字第 | 2019SR0977991 | 未发表 | 2019.9.20 | 原始取得 |
3-3-2-97
序号 | 名称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时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采样分析预警系统V1.0 | 谱尼 | 4398748号 |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经核查发行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本所律师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查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因权属纠纷、所有权到期等情况而导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失效或废止的情形,也不存在质押、查封等可能导致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
5.互联网域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注册并正在使用的互联网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 域名名称 | 持有者 | 有效期 | 类型 |
1 | ponylab.org.cn | 发行人 | 2010.7.20至2021.8.5 |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
2 | ponylab.net.cn | 发行人 | 2010.7.20至2021.8.5 |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
3 | ponytest.net.cn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
4 | ponylab.com.cn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
5 | ponylab.cn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
6 | en71.net.cn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
7 | ponytest.cn | 发行人 | 2006.10.19至2020.10.19 |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
8 | 谱尼测试.网址 | 发行人 | 2015.1.5至2021.5.5 | 顶级国际域名 |
9 | ponytestqd.com.cn | 发行人 | 2008.8.5至2022.8.5 |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
3-3-2-98
序号 | 域名名称 | 持有者 | 有效期 | 类型 |
10 | testcn.org | 发行人 | 2010.7.20至2021.8.12 | 顶级国际域名 |
11 | ponytestnb.com | 发行人 | 2010.7.20至2021.8.4 | 顶级国际域名 |
12 | testt.org | 发行人 | 2010.5.31至2021.5.31 | 顶级国际域名 |
13 | lfgb.org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14 | pahs.name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15 | msds.name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16 | eup.name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17 | reachlab.net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18 | pohs.name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19 | ponylab.net | 发行人 | 2008.8.5至2022.8.5 | 顶级国际域名 |
20 | ponylab.org | 发行人 | 2008.8.5至2022.8.5 | 顶级国际域名 |
21 | ponytestqd.com | 发行人 | 2008.8.5至2022.8.5 | 顶级国际域名 |
22 | ponytestqd.net | 发行人 | 2008.8.5至2022.8.5 | 顶级国际域名 |
23 | ponytesttj.com | 发行人 | 2008.8.4至2022.8.4 | 顶级国际域名 |
24 | ponytest.org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2.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25 | reach-lab.com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2.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26 | ponytest.com | 发行人 | 2002.8.6至2023.8.6 | 顶级国际域名 |
27 | msds.hk | 发行人 | 2008.4.14至2021.4.14 | 顶级国际域名 |
3-3-2-99
序号 | 域名名称 | 持有者 | 有效期 | 类型 |
28 | ponytestsz.com | 深圳谱尼 | 2006.1.4至2021.1.4 | 国际域名 |
29 | ponytestsh.com | 上海谱尼 | 2006.1.4至2021.1.4 | 国际域名 |
30 | whcfs.org | 武汉车附所 | 2012.2.23至2022.2.23 | 顶级国际域名 |
31 | hn-jc.com | 郑州谱尼职业卫生 | 2014.5.19至2021.5.19 | 顶级国际域名 |
32 | ponymedical.com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33 | ponymedical.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34 | ponymedical.net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35 | ponymedical.com.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36 | ponymedical.net.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37 | ponymedicalsh.com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38 | ponymedicalwh.com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39 | ponyyixue.com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0 | ponyyixue.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1 | ponyyixue.net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2 | ponyyixue.com.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3 | ponyyixue.net.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4 | ponyyixuesh.com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5 | ponyyixuewh.com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3-3-2-100
序号 | 域名名称 | 持有者 | 有效期 | 类型 |
46 | ponyonline.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7 | ponyonline.com.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8 | ponyonline.net.cn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49 | ponyonline.net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50 | ponymedical.com | 谱尼医学检验 | 2020.5.18至2023.5.18 | 顶级国际域名 |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互联网域名为合法取得,权属关系明确,不存在权属潜在纠纷或法律风险,不存在因担保或第三方权利而限制该等专利权行使的情况。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租赁土地的情形,主要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期限 | 面积(平方米) | 租金 |
1 | *发行人 | 北京海顺德钛催化剂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顺德办公楼一层南区111号房屋 | 2019.7.1至2020.6.30 | 80.60 | 合计88,257.00元 |
2 | *发行人 | 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3-3-263地块内紫雀路55号院11号楼实创·新动力空间C5楼 | 2019.5.1至2022.4.30 | 4,902.83 | 合计20,400,672.00元 |
3 | 发行人 | 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园地锦路27号院6号楼3单元404室,7号楼4单元501室,8号楼1单元1105、1106室,6号楼5单元512室 | 2019.9.1至2020.8.31 | 215.15 | 合计139,951.44元 |
4 | 发行人 |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同泽园东里和同泽园西里14套房屋 | 2017.5.20至2020.5.19 | 790.17 | 270,238.20元/年 |
5 | 发行人 |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馨瑞嘉园小区2套房屋 | 2018.11.5至2020.11.4 | 136.06 | 48,981.60元/年 |
6 | 发行人 |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馨瑞嘉园小区7套房屋 | 2018.12.5至2021.12.4 | 490.56 | 194,261.76元/年 |
3-3-2-101
7 | 发行人 |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三嘉信苑小区1套房屋 | 2018.12.5至2021.12.4 | 48.73 | 19,297.08元/年 |
8 | 发行人 | 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C02(同泽园西里)23套、苏家坨C03(同泽园东里)34套、唐家岭新城1套、前沙涧凤仪佳苑18套、辛店友谊嘉园(A02、A03)3套 | 2020.1.1至2020.12.31 | 4,742.39 | 合计1,787,367.60元 |
9 | 发行人 | 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北坞嘉园1套 | 2020.1.1至2020.11.30 | 95.51 | 合计51,700.00元 |
10 | 发行人 | 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前沙涧凤仪佳苑1套房屋 | 2019.7.20至2022.7.19 | 83.33 | 合计89,996.40元 |
11 | 发行人 | 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水岸家园15套房屋 | 2019.7.20至2022.7.19 | 1,270.60 | 合计2,058,372.00元 |
12 | *发行人 | 沈阳世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78号的鸿运大厦第13层1305号房间 | 2019.8.1至2020.7.31 | 59.70 | 合计29,611.20元 |
13 | *发行人 | 沈阳世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78号的鸿运大厦第13层1307号房间 | 2019.10.11至2020.10.10 | 89.60 | 合计51,968.00 |
14 | *上海谱尼 | 毛如威、单丹 | 无锡市新吴区金城大厦1-820室 | 2019.2.1至2022.1.31 | 45.02 | 合计76,800.00元 |
15 | *上海谱尼 | 谢强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14-13号 | 2020.4.8至2021.4.7 | 51.57 | 2,000.00/月 |
16 | *上海谱尼 | 朱志英 | 常熟市海虞北路45号(常熟世界贸易中心)B902房屋 | 2019.1.20至2021.1.19 | 205.41 | 80,000.00元/年 |
17 | *上海谱尼 | 倪小丽 | 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14号楼1309、1310房屋 | 2018.12.2至2020.12.1 | 250.22 | 100,000.00元/年 |
18 | *上海谱尼 | 王晨 |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3号名流印象SOHO楼1301室 | 2018.10.15至2020.10.14 | 70.19 | 合计52,800.00元 |
19 | *上海谱尼 | 温州蓝江科技有限公司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江路188号B6007室 | 2017.5.1至2023.4.30 | 373.97 | 前三年175,032.00元/年;后三年184,008.00元/年 |
20 | 上海谱尼 | 刘晓云 | 襄阳市樊城区乐福天下 | 2018.8.8至2021.8.9 | 132.07 | 38,400.00元/年 |
21 | *上海谱尼 | 上海中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桂平路680号35号楼1楼厂房 | 2020.1.1至 | 332.00 | 33,325.00元/月 |
3-3-2-102
2020.12.31 | ||||||
22 | *上海谱尼 | 上海中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桂平路680号35号楼2楼厂房 | 2020.1.1至2020.12.31 | 1,312.00 | 131,692.00元/月 |
23 | *上海谱尼 | 上海中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桂平路680号35号楼3楼厂房 | 2020.1.1至2020.12.31 | 1,312.00 | 131,692.00元/月 |
24 | *上海谱尼 | 上海中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桂平路680号35号楼4楼厂房 | 2020.1.1至2020.12.31 | 1,312.00 | 131,692.00元/月 |
25 | *上海谱尼 | 上海中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桂平路680号35号楼6楼厂房 | 2020.1.1至2020.12.31 | 1,312.00 | 131,692.00元/月 |
26 | *上海谱尼 | 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东路99号6、7栋 | 2017.8.1至2020.7.30 | 8,581.57 | 第1年1.300元/天/平米;第2年1.365元/天/平米;第3年1.433元/天/平米 |
27 | *上海谱尼 | 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东路99号5栋二层、三层 | 2019.3.1至2021.2.28 | 2,852.93 | 合计2,775,116.33元 |
28 | 上海谱尼 | 上海冠厨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浦汇路189号院内 | 2019.7.1至2020.6.30 | 50.00 | 6,500.00元/月 |
29 | 上海谱尼 | 上海冠厨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浦汇路189号院内 | 2019.8.25至2020.8.24 | 55.00 | 8,159.00元/月 |
30 | *上海谱尼 | 田昀 | 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A栋号楼1-623房屋 | 2020.2.1至2021.1.31 | 44.81 | 合计9,600.00元 |
31 | *上海谱尼 | 江西聚仁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市高新五路中药现代化科研楼9层907室 | 2019.12.12至2020.12.11 | 101.72 | 4,215.27元/月 |
32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霖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6栋6楼 | 2019.12.1至2020.11.30 | 1,052.00 | 61,016.00元/月 |
33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霖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6栋3、5楼 | 2019.12.1至2020.11.30 | 2,104.00 | 126,240.00元/月 |
34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霖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6栋1楼 | 2019.12.1至2020.11.30 | 1,002.00 | 75,150.00元/月 |
35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联合新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7栋5楼519 | 2019.8.1至2020.7.31 | 78.00 | 6,084.00元/月 |
36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博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5栋1楼 | 2020.5.21至2020.6.20 | 889.00 | 91,412.57元/月 |
37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睿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3栋1楼109房 | 2020.5.21至2020.6.20 | 320.00 | 32,414.00元/月 |
3-3-2-103
38 | *深圳谱尼 | 何远添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8号大隆大厦一期11楼06室 | 2019.5.21至2021.5.21 | 102.92 | 4,397.00元/月 |
39 | *深圳谱尼 | 何绮玲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环市北路文华楼三楼 | 2020.1.1至2022.12.31 | 138.00 | 4,830.00元/月 |
40 | *深圳谱尼 | 包宏伟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八层830号 | 2020.6.1至2020.8.31 | 79.16 | 5,000.00元/月 |
41 | *深圳谱尼 | 许明昆 |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北江北路1号财富广场A单元2410B | 2020.5.20至2021.5.19 | 44.80 | 1,185.00元/月 |
42 | *深圳谱尼 | 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会计学会 | 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39号之一(七层17/18/19/20卡) | 2019.1.1至2023.12.31 | 109.20 | 5,072.00元/月 |
43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骏丰云谷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骏丰中城智造创新园A2栋第一层 | 2017.7.22至2020.7.21 | 1,900.00 | 第一年68,400.00元/月;每满12个月递增6% |
44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鑫豪盛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海街道永和路鑫豪盛科技园的1号厂房整栋、2号厂房第3层 | 2020.2.1至2026.1.31 | 9,871.20 | 348,160元/月,每两年递增12% |
45 | *深圳谱尼 | 梁绍关 |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琅东12组8东1号一层 | 2020.6.1至2020.8.31 | 20 | 2,000.00元/月 |
46 | *四川谱尼 | 成都亚光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虹路5号亚光高新产业园3号楼4层局部及楼顶局部(楼顶局部约40平方米) | 2018.10.10至2021.10.9 | 1,806.30 | 2018.10.10-2019.10.9期间180,162.60元/半年;2019.10.10-2021.4.9期间190,760.40元/半年;2021.4.10-2021.10.9期间201,358.20元/半年;楼顶40平方米15000.00元/年 |
47 | *河北谱尼 | 石家庄高新区方亿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高新区方亿科技园A区3号楼6层01、02、03厂房 | 2015.11.1至2021.10.31 | 1,686.75 | 前三年19元/平方米·月;第4-6年每年递增6% |
48 | *河北谱尼 | 石家庄高新区方亿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高新区方亿科技园A区3号楼6层04厂房 | 2018.6.1至2021.10.31 | 610.01 | 18.42元/平方米·月;第4年起,每年递增 |
3-3-2-104
6% | ||||||
49 | 郑州谱尼 |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39号北地块机械加工车间二2-3层 | 2016.3.1至2026.2.28 | 3,520.00 | 第1-3年1,184,400.00元/年;第4-10年每年递增5% |
50 | *郑州谱尼 | 陈淑霞 | 漯河市郾城区建业森林半岛36号楼2单元1005房间 | 2019.11.21至2020.11.20 | 88.89 | 1,500元/月 |
51 | *厦门谱尼 | 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生物医药港鼎山路19号3-4层(蓝湾工业园4号楼3-4层) | 2018.5.3至2024.5.2 | 4,033.75 | 第1-2年60,506.00元/月;第3年63,531.00元/月;第4年66,708.00元/月;第5-6年70,043.00元/月 |
52 | *厦门谱尼 | 毛联珠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66号财富天下4层06室 | 2019.3.10至2021.3.9 | 48.68 | 2,400.00元/月 |
53 | 广州谱尼 | 广州大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天河区广汕二路600号之一第四层及第五层503房 | 2017.12.1至2023.11.30 | 3,000.00 | 第1年150,000.00元;第2年159,000.00元;第3年168,540.00元;第4年178,650.00元 |
54 | *合肥谱尼 | 合肥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66号天源迪科科技园7号楼9层房屋 | 2017.3.1至2021.11.30 | 1,268.30 | 25,366.00元/月;2017.12.1后每年递增10% |
55 | 武汉谱尼 | 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孵化园区4号楼202号房 | 2019.12.8至2020.12.7 | 111.70 | 租赁费是24,127.20元/年;物业管理费4,021.20元/年;孵化服务费12,063.60元/年 |
56 | 武汉车附所 | 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孵化园区4号楼101、201号房 | 2019.9.1至2020.8.31 | 1,822.20 | 租赁费393,595.20元/年;物业费:65,599.20元/年;孵化服务费196,797.60元/年 |
3-3-2-105
57 | 武汉谱尼 | 湖北省重华绿色佳品商贸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孵化器4栋3层 | 2020.1.1至2020.12.31 | 1,650.00 | 合计530,530.00元 |
58 | 陕西谱尼 | 西安大普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开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4955号10号楼6层 | 2015.12.1至2022.1.28 | 1,410.00 | 前三年371,472元/年;后三年388,392元/年 |
59 | 陕西谱尼 | 西安大普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开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4955号10号楼楼顶北侧中间位置 | 2018.1.24至2022.1.28 | 2.00 | 2,880元/年 |
60 | *山西谱尼 | 太原迪鑫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43号第六层 | 2018.10.31至2024.10.30 | 583.09 | 527,813.06元/年 |
61 | *山西谱尼 | 太原迪鑫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43号第七、八层 | 2017.3.1至2023.2.28 | 1,166.18 | 744,897.48元/年 |
62 | *内蒙古谱尼 | 内蒙古银宏干细胞生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内蒙古银宏生命健康产业园第1#楼8层 | 2015.12.1至2020.11.31 | 1,109.09 | 合计1,969,600.00元 |
63 | *内蒙古谱尼 | 内蒙古银宏干细胞生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内蒙古银宏生命健康产业园第1#楼7层 | 2019.11.1至2024.11.30 | 1,109.09 | 合计2,451,200元 |
64 | *大连谱尼 | 大连德泰投资有限公司 |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三街29号-I,9号楼-9-2F | 2018.5.1至2022.8.31 | 1,102.20 | 241,737.89元/年 |
65 | *大连谱尼 | 大连德泰投资有限公司 |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三街29号-I,9号楼-9-3 | 2016.9.1至2022.8.31 | 1,072.14 | 219,145.42元/年 |
66 | *杭州谱尼 | 杭州数字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园九路8号D、E区六层601室 | 2017.11.9至2023.1.8 | 3,363.00 | 第1年1.85元/天/平米,每年递增5%;物业费4.00元/平方米/月;公共能耗费1.00元/平方米/天 |
67 | *乌鲁木齐谱尼 | 新疆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冬融街53号新疆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六、七层 | 2017.2.10至2023.4.30 | 1,505.74 | 前三年540,000.00元/年;后三年600,000.00元/年 |
68 | *乌鲁木齐谱尼 | 新疆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冬融街53号新疆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一楼105房间、四楼401房间 | 2018.5.1至2023.4.30 | 206.39 | 2018.5.1-2020.4.30租金为96,571.00元/年;2020.5.1-2023.4.30租金为93,669元 |
3-3-2-106
/年 | ||||||
69 | *乌鲁木齐谱尼 | 新疆新电宏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冬融街53号宿舍楼一楼西侧4号房屋 | 2018.10.1至2021.9.30 | 113.00 | 46,171.00元/年 |
70 | *宁波谱尼 | 金盾云和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高新区清水桥路611号华城花园31、35、37号22-2、22-4房屋 | 2017.9.1至2020.8.31 | 400.60 | 204,000.00元/年 |
71 | *宁波谱尼 | 宁波升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高新区新晖路150号二期1号厂房东侧4层 | 2020.4.1至2022.3.31 | 1,621.50 | 38,429.55元/月 |
72 | *宁波谱尼 | 宁波升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高新区新晖路150号二期1号厂房5楼 | 2020.4.1至2022.3.31 | 78.00 | 14,040.00元/年 |
73 | 青岛谱尼 | 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青岛市崂山区金水路36号园区内绿色化工楼一层(部分)、六层(部分)、七层、八层、九层、十层 | 2020.6.1至2023.5.31 | 7,260.00 | 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租金合计为2,384,910.00元;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租金2,649,900.00元;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租金2,914,890.00元 |
74 | *青岛谱尼 | 李丽丽 |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中建文化广场B座1512房间 | 2020.3.17至2021.4.16 | 45.00 | 合计30,000.00元 |
75 | *青岛谱尼 | 范志刚 | 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216号城市桂冠A座803室 | 2019.12.12至2021.12.11 | 135.15 | 60,000.00/年 |
76 | *青岛谱尼烟台分公司 | 烟台汇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16号烟台汇通商务大厦17F018房 | 2019.11.4至2020.11.3 | 37.00 | 合计9,500.00元 |
77 | *天津谱尼 | 天津润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一路15号5幢6、7、8、9层房屋 | 2017.5.22至2023.5.21 | 4,846.44 | 前三年1,972,501.08元/年;后三年2,273,222.68元/年 |
78 | *天津谱尼 | 天津润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一路15号2幢1层105室 | 2018.8.22至2023.5.21 | 64.93 | 2018.8.22-2020.5.21期间38,276.00元/年;后三年44,201.00 |
3-3-2-107
元/年 | ||||||
79 | *黑龙江谱尼 | 哈尔滨博汇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高新区规划205路以东、规划187路以南、规划204路以西、规划186路以北用地内 | 2018.2.10至2024.2.9 | 4,018.00 | 前两年1,365,000元/年;两年后每年递增5% |
80 | *东莞谱尼 | 东莞市国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胜和路段31号兴业金融大厦7楼707室 | 2018.10.1至2021.9.30 | 130.00 | 2018.10.1-2020.9.30租金为6,500.00元/月;2020.10.1-2021.9.30租金为7,150.00元/月 |
81 | 吉林谱尼 | 吉林旺豪经贸有限公司 | 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928号办公楼一楼 | 2020.3.15至2021.3.14 | 430.00 | 合计200,000.00元 |
82 | *吉林谱尼 | 金清子 | 长春高新区飞跃东路999号一楼2号 | 2016.12.1至2022.11.30 | 486.00 | 前三年162,500.00元/年;后三年170,600.00元/年 |
83 | *吉林谱尼 | 金清子 | 长春高新区飞跃东路999号一楼2号 | 2017.2.10至2022.11.30 | 1,014.00 | 2017.2.10-2017.11.30租金为243,500元;2017.12.1-2019.11.30租金为361,300元/年;2019.12.1-2022.11.30租金为379,000元/年 |
84 | *江苏谱尼 | 刘新 | 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88号绿地翠峰大厦1107室 | 2019.6.10至2021.6.9 | 380.50 | 合计1,164,000.00元 |
85 | *江苏谱尼 | 毛如威 | 无锡市新吴区金城大厦819室 | 2019.2.1至2021.1.31 | 45.00 | 2,000.00元/月 |
86 | *江苏谱尼 | 高子轩 | 昆山开发区伟业路8号266室 | 2020.1.15至2021.1.14 | 58.59 | 合计31,500.00元 |
87 | *湖南谱尼 | 刘翠兰 | 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26号百纳公寓2C-3C栋2112 | 2020.2.1至2021.1.31 | 77.47 | 合计31,200.00元 |
88 | 北京谱尼科技 | 北京双青联友汽车配件 |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恒街33号院1号 | 2019.6.14至2024.6.13 | 2,981.30 | 1800,000.00元/年,第三年起每年递 |
3-3-2-108
有限责任公司 | 增4% | |||||
89 | *珠海谱尼 | 李海蓉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号2栋709房之三 | 2017.9.1至2026.8.31 | 54.13 | 500元/月 |
90 | *北京谱尼计量 | 北京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33号院1号楼S302、地下二层库房2间 | 2019.10.1至2024.9.30 | 500.00 | 2019.10.1至2022.9.30期间565,750.00元/年;2022.10.1至2024.9.30期间602,250.00元/年 |
91 | 香港谱尼 | 日聪企业注册管理有限公司 | 香港中环夏悫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大厦25楼2508A室 | 2020.4.1至2021.3.31 | 890.00 | 香港秘书公司授权使用,免租金 |
上述第4项房屋正在办理续租中。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
)上述标*的租赁房产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转租许可,出租方拥有出租房产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上述房产不存在潜在的纠纷或争议。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存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转租许可、租赁房产被列入拆除重建范围、租赁房产及其所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等情况:
第3-11项:发行人未取得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该房产为发行人租赁使用的中关村环保园人才公租房、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海淀园重点企业人才租赁住房,用于员工住宿,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第
项:发行人未取得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房屋购买合同的记载,出租方刘晓云为该房产的购买方。
第28-29项:发行人未取得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发行人租赁该房产作为冷冻仓库使用,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第32-37项:根据《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已被列入拆除重建范围。深圳谱尼已于2019年
3-3-2-109
11月26日与深圳市鑫豪盛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即第44项),拟搬迁至深圳市福海街道永和路鑫豪盛科技园,目前深圳谱尼正在积极准备搬迁事宜。第49项:发行人未取得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房产权属事宜的说明》,其拥有该处房产的所有权,该处房产的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
项: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为广州市柯木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其委托广州大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出租。经核查该房产对应的《集体土地房产证》,该房产及其所属土地性质均为集体所有。
第55-57项:发行人未取得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武汉市硚口区科学技术局于2008年
月
日出具的《委托函》,武汉市硚口区科学技术局将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的用地全权委托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原用名称:武汉新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管理,委托年限为10年。根据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上述委托管理权限已于2018年3月到期;按照市区两级协商,土地所有权人拟采取收购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方式实现园区管理权移交;目前,该处房产仍由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管理运营。根据武汉谱尼、武汉车附所、谱尼集团武汉出具的《关于搬迁事宜的说明》,鉴于谱尼集团武汉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4M1地块)拟于2020年投入使用,武汉谱尼、武汉车附所将搬迁至上述地点,搬迁后将不再租赁上述房产。
第58-59项:根据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说明,该处房产所属土地的权利人为西安大普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出租方西安大普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房产权属事宜的说明》,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该处房产的所有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
第
项:根据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签署的《推动建设青岛研发基地合作协议》,该处房产的所有权人为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享有使用权。根据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授权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运营绿色化工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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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该房产。
第81项:根据吉林旺豪经贸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该处房产为新建房屋,房屋所有证书正在办理中。
第
项:根据出租方北京双青联友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京(2020)顺不动产权第0001504号),该房屋所属土地的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北京双青联友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住所证明,确认该房屋产权人为北京双青联友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用途为办公,同意将该房屋提供给北京谱尼科技使用。
对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的上述租赁房产存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产被列入拆除重建范围、租赁房产及其所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等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宋薇、李阳谷已出具承诺函,“如果谱尼测试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上述及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租赁该等房产,且未能及时变更所涉及的经营场所或遭受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的,本人承诺由此产生的搬迁费用、罚款、诉讼仲裁费用和对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的其他直接、间接损失均由本人承担,以使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遭受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的租赁房产存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产及其所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租赁房产被列入拆除重建范围等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
(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各级子公司42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下设28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下设谱尼集团沈阳分公司
谱尼集团沈阳分公司目前持有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2MA0YW2MJ32),成立于2019年8月
日,负责人为周月,住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号1305房间、1307房间,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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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环境检测;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经营期限为自2019年8月13日至长期。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谱尼上海谱尼目前持有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786281069C),成立于2006年3月14日,现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东路99号7幢2层,法定代表人为张英杰,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检测检验、机械设备科技、建筑材料科技、医疗器械检验、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营业期限为自2006年3月14日至2056年3月13日。
发行人持有上海谱尼100%的股权。上海谱尼下设上海谱尼一分公司、上海谱尼三分公司、上海谱尼六分公司、上海谱尼芜湖分公司和上海谱尼徐州分公司:
(1)上海谱尼一分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0608931704),成立于2012年
月
日,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680号35号楼6楼,负责人为周晓霞,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等方面的检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营业期限为自2012年12月12日至长期。
(
)上海谱尼三分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3507464940),成立于2015年7月9日,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471号4幢1层,负责人为周晓霞,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建筑材料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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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营业期限为自2015年
月
日至长期。
(3)上海谱尼六分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7MA1J2K9M9T),成立于2017年
月4日,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680号35幢2-3楼,负责人为张英杰,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等方面的检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工程检测科技、机械设备科技、建筑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7年12月
日至长期。
(
)上海谱尼芜湖分公司
上海谱尼芜湖分公司目前持有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202MA2TY5Y612),成立于2019年7月
日,住所为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
号名流印象SOHO楼1301室,负责人为刘凤艳,经营范围为总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业务接洽。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
月
日至2056年
月
日。
(5)上海谱尼徐州分公司
上海谱尼徐州分公司目前持有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03MA201PY430),成立于2019年9月5日,住所为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A栋号楼1-623,负责人为刘凤艳,经营范围为检测检验、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9月5日至长期。
2.上海谱尼认证
上海谱尼认证目前持有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MA1GBFWY62),成立于2016年12月16日,现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东路
号
幢
层,法定代表人为张英杰,经营范围为从事认证技术、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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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营业期限为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36年12月
日。上海谱尼持有持有上海谱尼认证100%的股权。3.深圳谱尼深圳谱尼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68526424D),成立于2007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六栋一层、三层、五层、六层、五栋一层-1,法定代表人为嵇春波,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07年
月
日至2057年
月
日。发行人持有深圳谱尼100%的股权。深圳谱尼下设深圳谱尼东莞分公司、深圳谱尼宝安分公司、深圳谱尼赣州分公司、深圳谱尼韶关分公司、深圳谱尼惠州分公司、深圳谱尼佛山分公司、深圳谱尼南宁分公司和深圳谱尼中山分公司:
(1)深圳谱尼东莞分公司目前持有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4WBC3D1B),成立于2017年3月21日,营业场所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胜和路段
号兴业金融大厦
楼
,负责人为熊琼芳,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17年3月21日至长期。
(
)深圳谱尼宝安分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EYL0Q4J),成立于2018年1月19日,营业场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骏丰工业园厂房
栋
,负责人为熊琼芳,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18年1月19日至长期。
(
)深圳谱尼赣州分公司目前持有赣州市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02MA37WXREXR),成立于2018年5月17日,营业场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贡区客家大道28号404室,负责人为孟辉,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18年
月
日至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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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谱尼韶关分公司目前持有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204MA53FL3K06),成立于2019年
月5日,营业场所为韶关市浈江区北江北路1号财富广场A单元2411号,负责人为孟辉,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不含限制项目)。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7月5日至2057年10月23日。
(
)深圳谱尼惠州分公司目前持有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2MA53GDW80J),成立于2019年7月11日,营业场所为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1106室,负责人为孟辉,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
月
日至长期。(
)深圳谱尼佛山分公司目前持有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6MA53H1426L),成立于2019年7月16日,营业场所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北区居委会环市北路文华楼第三层
室,负责人为孟辉,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7月16日至长期。
(
)深圳谱尼南宁分公司目前持有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103MA5P0QT391),成立于2019年8月
日,营业场所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号金源现代城
号,负责人为孟辉,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8月15日至长期。(
)深圳谱尼中山分公司目前持有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MA54F94E61),成立于2020年3月27日,营业场所为中山市岐关西路
号之一会计大厦第七层写字楼17-20卡,负责人为孟辉,经营范围为产品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20年3月27日至2057年10月23日。
4.天津谱尼天津谱尼目前持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2226906724360),成立于2009年7月15日,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一路15号5幢6、7、8、9层,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梅,经营范围为质检技术服务;
3-3-2-115
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科技中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经营期限为自2009年
月
日至2029年
月
日。发行人持有天津谱尼100%的股权。5.宁波谱尼宁波谱尼目前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6982096578),成立于2009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钱坤,住所为宁波高新区新晖路15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经营期限为自2009年12月10日至2029年12月9日。
发行人持有宁波谱尼100%的股权。
6.广州谱尼广州谱尼目前持有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5552350359C),成立于2010年2月11日,现注册资本为2,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熊琼芳,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
号之一第四层、第五层503房,经营范围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建筑材料检验服务;贵金属检测服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珠宝玉石检测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环境评估;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水污染监测;废料监测;噪声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光污染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食品检测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0年2月11日至长期。
发行人持有广州谱尼100%的股权。
7.香港谱尼香港谱尼现持有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的《公司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编号为1438971),成立于2010年
月
日,住所为香港中环夏悫道
号美国银行
3-3-2-116
中心25楼2508A室,董事为孟辉,现股本为34万美元。依据陈耀庄郑树深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谱尼成立后每年均有向公司注册处递交周年申报表。发行人现持有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10020151370号)。发行人持有香港谱尼100%的股权。8.武汉车附所武汉车附所现持有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41776623687),成立于1989年11月27日,现注册资本为
万元,住所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
号(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4-1号),法定代表人为高敏,经营范围为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玩具、文具、金属、纺织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电气机械的检测、验厂验货和计量校准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研究、试制、测试及产品鉴定、标准化制定并传递车身信息;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工产品检测服务;汽车检验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营业期限为自1994年4月
日至长期。发行人持有武汉车附所100%的股权。9.山西谱尼山西谱尼目前持有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105356685493L),成立于2015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秀文,住所为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
号
层、
层、
层,经营范围为环境监测服务;检验检测:水质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检测、农副产品检验检测、农残检验检测、药物残留检验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商务信息(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咨询。经营期限为自2015年
月
日至2035年
月
日。发行人持有山西谱尼100%的股权。
10.吉林谱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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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谱尼目前持有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现已更名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101092316028H),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文娟,住所为高新开发区飞跃东路
号一层,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医药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消费品检验、装饰装修材料及电子产品检验、土壤和底泥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工程验收检测、饲料检测、肥料检测、农产品检测、工作场所检测;仪器仪表校准技术服务、认证服务;企业环境管理咨询、排污许可证申报咨询;公共环境卫生检测服务及评价;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咨询服务;学校卫生检测、咨询服务;水土保持监测;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及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经营期限为自2014年3月19日至2064年3月18日。
发行人持有吉林谱尼100%的股权。
11.黑龙江谱尼黑龙江谱尼目前持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9930123015X9),成立于2015年2月13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英杰,住所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043号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软件园3号楼,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监测测试技术开发、水质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技术、医药检验技术、电子检验技术、玩具检验技术、纺织品检验技术、汽车检验技术服务;日用消费品检验技术服务、化肥检验服务、土壤质量检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5年2月13日至长期。上海谱尼持有黑龙江谱尼100%的股权。12.河北谱尼河北谱尼目前持有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0MA07L9QJ31),成立于2015年11月25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猛,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方亿科技园A区3号楼6层,经营范围为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
3-3-2-118
推广;环境保护检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品检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5年
月
日至长期。发行人持有河北谱尼100%的股权。
13.合肥谱尼合肥谱尼目前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MA2MREJH64),成立于2015年12月15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秀钢,住所为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
号天源迪科科技园
号楼
层,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日用消费品、医药的检测,承担玩具、饲料、肥料、轻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的商品检验、鉴定、货物查验和技术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5年12月15日至长期。
谱尼研究院持有合肥谱尼100%的股权。
14.大连谱尼大连谱尼目前持有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231089087455G),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永红,住所为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三街29号-I,经营范围为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技术服务;动植物检验技术服务;农药化肥检验技术服务;食品检验技术服务;水质检验技术服务;汽车检验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经营期限为自2014年3月10日至2064年3月9日。发行人持有大连谱尼100%的股权。
15.乌鲁木齐谱尼乌鲁木齐谱尼目前持有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1003134627677),成立于2014年8月14日,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猛,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
号
号楼科研楼
楼办公室,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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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环境保护监测,质检技术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期限为自2014年
月
日至长期。发行人持有乌鲁木齐谱尼100%的股权。16.郑州谱尼郑州谱尼目前持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0008225111X8),成立于2013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烈,住所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39号北地块机械加工车间二2-3层,经营范围为环境、水质、土壤、污泥、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公共场所卫生、食品与相关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涉水产品、药品、饲料、肥料、日化产品、消毒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针纺织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汽车的检验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产品质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环境保护监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3年9月30日至2063年9月29日。
发行人持有郑州谱尼100%的股权。郑州谱尼下设郑州谱尼濮阳分公司和郑州谱尼漯河分公司:
(
)郑州谱尼濮阳分公司郑州谱尼濮阳分公司目前持有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900MA45NCNG4L),成立于2018年8月30日,负责人为宋丽君,住所为濮阳市示范区文岩路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公寓楼
室,经营范围为环境、水质、土壤、污泥、固体废物、公共场所卫生、食品与相关产品、药品、饲料、肥料、日化产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汽车的检验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质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环境保护监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8年8月30日至2028年8月30日。
(
)郑州谱尼漯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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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谱尼漯河分公司目前持有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103MA4786JCX3),成立于2019年
月13日,负责人为宋丽君,住所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建业森林半岛36号楼2单元1005,经营范围为为总公司所涉及的业务范围提供咨询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8月13日至2039年8月12日。
17.郑州谱尼职业卫生郑州谱尼职业卫生目前持有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04068948340L),成立于2013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烈,住所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
号北地块机械加工车间二2-3层,经营范围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托幼机构环境空气卫生检测;消毒产品功效及消毒效果检测。经营期限为自2013年
月
日至长期。郑州谱尼持有郑州谱尼职业卫生100%的股权。
18.四川谱尼四川谱尼目前持有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61T0PU14),成立于2015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任宏,住所为成都高新区(西区)天虹路5号,经营范围为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医药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消费品检验;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质检技术服务(不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机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检测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经营期限为自2015年12月21日至永久。
发行人持有四川谱尼100%的股权。19.东莞谱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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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谱尼目前持有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056822273P),成立于2012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50万元,住所为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胜和路段31号兴业金融大厦7楼707室,法定代表人为熊琼芳,经营范围为检测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及推广;技术检测(不含认证、进出口商品检测)、环境监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营业期限为自2012年
月
日至长期。深圳谱尼持有东莞谱尼100%的股权。
20.厦门谱尼厦门谱尼目前持有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6051187178N),成立于2012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住所为厦门市海沧区生物医药港鼎山路19号3-4层(蓝湾工业园4号楼3-4层),法定代表人为孟辉,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监测;其他质检技术服务;生态监测;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营业期限为自2012年
月
日至2062年
月
日。深圳谱尼持有厦门谱尼100%的股权。厦门谱尼下设厦门谱尼福州分公司:
厦门谱尼福州分公司目前持有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2MA333EUX0F),成立于2019年
月
日,负责人为孟辉,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66号财富天下
层
室,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监测;其他质检技术服务;生态监测;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营业期限为长期。
21.珠海谱尼珠海谱尼目前持有珠海市香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3981892522),成立于2014年7月3日,现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孟辉,住所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号2栋709房之三,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医药检验、汽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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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消费品检验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4年
月
日至长期。深圳谱尼持有珠海谱尼100%的股权。22.中山谱尼中山谱尼目前持有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34550938X2),成立于2015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50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孟辉,住所为中山市岐关西路39号之一会计大厦第七层写字楼17-20卡,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医药检验、汽车检验、玩具检验、纺织品检验;日用消费品检验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期限为自2015年
月
日至长期。深圳谱尼持有中山谱尼100%的股权。
23.江苏谱尼江苏谱尼目前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5677720281),成立于2011年1月5日,现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金芳路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英杰,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水产品和渔业环境领域方面的技术检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调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经营期限为自2011年
月
日至长期。发行人持有江苏谱尼50%的股权,上海谱尼持有江苏谱尼50%的股权。江苏谱尼下设江苏谱尼南京分公司、江苏谱尼南通分公司、江苏谱尼常熟分公司、江苏谱尼昆山分公司和江苏谱尼无锡分公司:
(1)江苏谱尼南京分公司江苏谱尼南京分公司目前持有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6MA1YQH040B),成立于2019年
月
3-3-2-123
17日,负责人为张英杰,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88号1107室,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水产品和渔业环境领域方面的技术检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7月
日至长期。
(2)江苏谱尼南通分公司江苏谱尼南通分公司目前持有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02MA1YRWKX1B),成立于2019年7月25日,负责人为张英杰,住所为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14幢1309、1310室,经营范围为为总公司承接以下业务: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水产品、和渔业环境领域方面的技术检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7月25日至长期。
(3)江苏谱尼常熟分公司江苏谱尼常熟分公司目前持有常熟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1MA1YTB2Y9R),成立于2019年7月29日,负责人为王莹,住所为常熟市海虞北路
号(常熟世界贸易中心)B902,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水产品和渔业环境领域方面的技术检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
月29日至长期。(
)江苏谱尼昆山分公司江苏谱尼昆山分公司目前持有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3MA1YULQG7P),成立于2019年
月
日,负责人为高媛,住所为昆山开发区伟业路8号266室,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水产品和渔业环境领域方面的技术检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
月
日至长期。
(5)江苏谱尼无锡分公司江苏谱尼无锡分公司目前持有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4MA1YUNRU3D),成立于2019年8月7日,负责人为周錞珍,住所
3-3-2-124
为无锡市新吴区金城大厦1-819,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水产品和渔业环境领域方面的技术检测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8月7日至长期。
24.武汉谱尼武汉谱尼目前持有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407773319X7),成立于2013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敏,住所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孵化园区4号楼4-119,经营范围为实验室(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配套产品、农产品、饲料、药品药材、保健品、环境、肥料、建材、玩具、纺织、轻工、日用消费品、电子电器、汽车及相关配套产品)检测;职业安全与卫生咨询服务;实验室检测技术研发、信息咨询;环保工程检测技术咨询。经营期限为自2013年10月11日至2033年10月10日。
上海谱尼持有武汉谱尼100%的股权。
25.谱尼集团武汉谱尼集团武汉目前持有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MA4KTXPA1K),成立于2017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英杰,住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4M1地块(军山科技产业园凤亭南路11号)1号1层,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食品、水质、环境、汽车、玩具、纺织品、饲料、肥料、机电产品、金属方面的检测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7年5月5日至长期。
发行人持有谱尼集团武汉100%的股权。
26.杭州谱尼杭州谱尼目前持有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6599596655P),成立于2012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8号3幢D、E区六层601室,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梅,经营范围为服务:电子产品、纺织品、环境、玩具、食品的检测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
3-3-2-125
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营业期限为自2012年10月
日至长期。
上海谱尼持有杭州谱尼100%的股权。27.青岛谱尼青岛谱尼现持有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26752945882),成立于2008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金水路36号,法定代表人为嵇春波,经营范围为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检验检测技术、食品安全及环境保护技术、实验室一体化建设技术咨询与服务,为企业提供产品及体系认证服务、验厂验货和计量校准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08年
月
日至2028年
月
日。上海谱尼持有青岛谱尼100%的股权。青岛谱尼下设青岛谱尼烟台分公司、青岛谱尼济南分公司、青岛谱尼莱阳分公司和青岛谱尼西海岸分公司:
(1)青岛谱尼烟台分公司现持有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334713553U),成立于2015年
月
日,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16号汇通商务大厦17F018,负责人为嵇春波,经营范围为电器、电子产品、食品、医药、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食品包装接触材料、饲料、环境、水质、肥料、日用化学品、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品)、玩具、工艺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纺织服饰和皮革、家具的技术检测。营业期限为自2015年5月14日至长期。
(
)青岛谱尼济南分公司现持有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2MA3C9HAB26),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中建文化广场B座1512房间,负责人为嵇春波,经营范围为受总公司委托,从事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6年4月22日至长期。
(3)青岛谱尼莱阳分公司现持有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2MA3CEBA547),成立于2016年
月
日,
3-3-2-126
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马山路139号,负责人为嵇春波,经营范围为实验室检验检测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6年
月
日至长期。
(4)青岛谱尼西海岸分公司目前持有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1MA3Q4EU239),成立于2019年7月3日,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16号城市桂冠A座803室,负责人为嵇春波,经营范围为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检验检测技术、食品安全及环境保护技术、实验室一体化建设技术咨询与服务,为企业提供产品及体系认证服务、验厂验货和计量校准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7月3日至2028年7月
日。
28.陕西谱尼
陕西谱尼目前持有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32MA6TXH8J7W),成立于2016年1月27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嵇春波,住所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4955号大普产业园10号楼6层,经营范围为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检测;水质检验;食品检验;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期限为自2016年1月27日至长期。
发行人持有陕西谱尼100%的股权。
29.内蒙古谱尼
内蒙古谱尼目前持有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区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102MA0MWYTE37),成立于2016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永彪,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银宏生命健康产业园一号楼8层,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验检测服务;环境监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凭备案经营)。经营期限为自2016年2月17日至2046年2月16日。
发行人持有内蒙古谱尼100%的股权。
30.温州谱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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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谱尼目前持有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3MA296BC59Q),成立于2017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萍,住所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兰江路
号B幢203B室,经营范围是质量检测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眼镜及配件检测服务;环境检测及技术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7年6月7日至长期。
上海谱尼持有温州谱尼100%的股权。
31.湖南谱尼湖南谱尼目前持有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2MA4PB33Q7E),成立于2017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莹,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26号百纳公寓2C-3C栋2112,经营范围是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相关技术服务;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相关技术服务;食品检测服务;电子产品检测;环境检测;建筑材料检验服务;独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独立的第三方质量评估与监管;独立的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机动车卫生检测;环境评估;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水污染监测;废料监测;噪声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光污染监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瓦斯监控检测。经营期限为自2017年
月
日至2067年
月
日。上海谱尼持有湖南谱尼100%的股权。32.台湾谱尼台湾谱尼于2017年4月6日完成公司设立登记(“府经登字第10690801100号”),公司所在地桃园市桃园区中正路1071号
楼之
,董事为何惠萍。依据同德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台湾谱尼及其董事何惠萍均未牵涉清盘、个人破产。发行人现持有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100201700011号)。发行人持有台湾谱尼100%的股权。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发行人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拟注销台湾谱尼。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台湾谱尼正在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已经获得台湾当地主管机关解散登记核准,正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3-3-2-128
33.上海谱尼企管上海谱尼企管目前持有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MA1FRC1E3G),成立于2018年2月2日,现注册资本为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英杰,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501A40室,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质检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经营期限为自2018年
月
日至2038年
月
日。上海谱尼持有上海谱尼企管100%的股权。
34.苏州谱尼计量苏州谱尼计量目前持有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更名为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MA1WJUWY5C),成立于2018年5月17日,现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英杰,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金芳路8号,经营范围是计量检测技术服务;计量仪器设备的技术咨询;环境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8年5月17日至长期。
发行人持有苏州谱尼计量100%的股权。
35.科安尼生物医疗科安尼生物医疗目前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CNYTXP),成立于2018年6月7日,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梅,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号院1号楼1层101,经营范围是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生产医疗器械II类;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认证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8年6月7日至长期。
发行人持有科安尼生物医疗100%的股权。
36.谱尼研究院谱尼研究院目前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CL0W2D),成立于2018年
月
日,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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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梅,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
号楼
层
,经营范围是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技术检测;销售医疗器械I类、医疗器械II类;制造生物技术产品、快检试剂盒产品、生物制剂产品(限研发、中试、设计等);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生产医疗器械III类;销售医疗器械III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医疗器械III类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为自2018年6月
日至长期。发行人持有谱尼研究院100%的股权。
37.北京谱尼计量北京谱尼计量目前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CL4P0Q),成立于2018年
月
日,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梅,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
号楼
层
,经营范围是计量服务;仪器仪表修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8年6月4日至长期。发行人持有北京谱尼计量100%的股权。北京谱尼计量下设北京谱尼计量上海分公司、北京谱尼计量苏州分公司。(
)北京谱尼计量上海分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7MA1J484H4T),成立于2020年
月
日,负责人为周晓霞,营业场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东路
号
号楼1层101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计量服务;仪器仪表修理;计量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营业期限为长期。
(
)北京谱尼计量苏州分公司目前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MA218UJT5J),成立于2020年4月15日,负责人为周玲如,营业场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芳路
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计量服务;仪器仪表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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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营业期限为长期。
38.北京谱尼科技北京谱尼科技目前持有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0592217212),成立于2012年12月21日,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梅,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恒街33号院1号楼101室,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检测。经营期限为自2012年12月21日至2042年12月20日。
发行人持有北京谱尼科技100%的股权。39.山东谱尼山东谱尼目前持有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22MA3Q4RW13B),成立于2019年7月4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嵇春波,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3层306室B-109(集中办公区),经营范围为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检测技术、方法的开发、咨询推广及转让业务,实验室建设咨询与服务,为企业提供产品及体系认证、验厂验货和计量校准的技术服务及中介咨询服务。经营期限为自2019年
月
日至长期。发行人持有山东谱尼100%的股权。40.谱尼医学检验谱尼医学检验目前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PLCLX2),成立于2019年
月
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梅,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5层101,经营范围为医学检验科医疗服务。营业期限为自2019年
月
日至2069年
月
日。发行人持有谱尼医学检验100%的股权。
41.谱尼医疗用品
3-3-2-131
谱尼医疗用品目前持有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3MA01QQLA6R),成立于2020年
月
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梅,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恒街
号院
号楼
室,营业期限为自2020年
月
日至2040年
月
日。发行人持有谱尼医疗用品100%的股权。42.河北谱尼食品河北谱尼食品目前持有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1MA0EJX9N94),成立于2020年
月
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猛,住所为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
号方亿科技园A区
号楼
层601-1,经营范围为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食品包装材料、药品包装材料、饲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玩具、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的检测技术服务及检验技术咨询;;水质检测服务;环境保护检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营业期限为长期。
发行人持有河北谱尼食品100%的股权。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子公司和分公司依法设立,现合法存续。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大合同进行了审查。重大合同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正在履行中的合同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中已披露的重大房屋租赁合同外,其他重大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合同
序号 | 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合同对方 | 合同金额(万元) | 签署日期 | 合同主要内容 |
1 | 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 上海谱尼 | 上海振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200.00 | 2018.6.28 | 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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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合同对方 | 合同金额(万元) | 签署日期 | 合同主要内容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谱尼集团武汉 | 湖北中冠建设有限公司 | 3,240.40 | 2018.3.1 | 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包项目 |
2.采购合同
序号 | 合同主体 | 合同相对方 | 合同金额(万元) | 签署日期 | 履行期限至 | 合同主要内容 |
1 | 上海谱尼 | 上海嘉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70.00 | 2019.12.3 | - | EMC测试设备一套 |
3.检测合同
序号 | 合同主体 | 合同相对方 | 合同金额(万元) | 签署日期 | 履行期限至 | 合同主要内容 |
1 | 发行人 | 吉林省西部地区河湖连通供水工程建设局 | 500.00 | 2018.4.2 | 2021.12.31 | 吉林西部供水工程地下水、土壤盐渍化监测 |
2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市场监督管理局 | 713.00 | 2019.4.1 | 2020.4.1 | 福田区食品快检车及快检室运营服务项目 |
3 | 深圳谱尼 |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框架合同 | 2018.6.29 | 2020.6.28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2018年为民办实事食安惠民工程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
4 | 上海谱尼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 3,169.77 | 2019.11 | 2023.12.31 | 南汇东滩促淤整治工程生态补偿及环保项目-环境监测与生态调查项目 |
5 | 江苏谱尼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框架合同 | 2019.10.11 | 2021.12.31 | 2019-2021江苏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
4.借款合同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合同编号 | 金额(万元) | 期限 | 担保情况 |
1 | 发行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公借贷字第ZX19000000167151号 | 901.13 | 2019.8.30至2020.8.29 | 发行人以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25246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 |
2 | 公借贷字第ZX19000000172515号 | 1,270.51 | 2019.9.24至2020.9.23 | |||
3 | 公借贷字第ZX19000000176 | 910.00 | 2019.10.14至2020.10.13 |
3-3-2-133
193号 | ||||||
4 | 公借贷字第ZX19000000184175号 | 1,640.00 | 2019.11.14至2020.11.13 | |||
5 | 公借贷字第ZX19000000191940号 | 2,458.39 | 2019.12.12至2020.12.11 | |||
6 | 上海谱尼认证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6312018103001号 | 7,500.00(注) | 2018.10.30至2023.10.29 | 上海谱尼认证以沪(2018)松字不动产权第001418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发行人、上海谱尼、宋薇提供保证 |
7 | 江苏谱尼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11201S1219027号 | 500.00 | 2019.3.1至2020.2.29 | 江苏谱尼以苏房产证园区字第00667684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 |
8 | 11201S1219020号 | 1,000.00 | 2019.2.19至2020.2.18 |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9102019280172 | 1,100.00 | 2019.7.3至2020.1.3 | 发行人提供最高额保证 | |
10 | 89102019280366 | 1,300.00 | 2019.12.11至2020.11.27 | 江苏谱尼以房产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 | ||
11 | 89102019280205 | 1,000.00 | 2019.8.1至2020.7.29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谱尼认证实际借款5,870万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或已履行完毕但仍对发行人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合同均以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名义签订。发行人系由谱尼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而来,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谱尼有限的资产、债权、债务依法由发行人承继。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履行该等合同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根据发行人的书面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经本
3-3-2-134
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外,不存在其它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五)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账款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是因正常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增资扩股情况
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历次增资扩股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二)发行人设立至今的收购资产行为
1.发行人收购武汉车附所
2011年3月1日,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挂牌转让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的批复》(武国资公司[2011]22号),同意武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全部产权进行挂牌转让。
2010年
月
日,湖北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出具《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天衡评字[2010]008号),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
月
日,基准日上的账面价值为
90.79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为
102.73万元,评估价值为155.50万元,增值为52.77万元,增值率为51.37%。该评估报告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武汉汽车车身研究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通知》(武国资产评[2011]4号)予以核准。2011年4月14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整体国有产权的议案》。
3-3-2-135
2011年4月26日,发行人与武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受让协议,双方约定发行人以
155.5万元购买武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的全部产权。
2011年
月
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颚光谷联交鉴字[2011]19号),发行人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价取得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整体国有产权。
2011年6月7日,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改制成为武汉车附所,股东变更为谱尼测试。
2.收购郑州谱尼职业卫生
2016年
月
日,发行人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同意郑州谱尼以
万元收购河南际超安全科技测试服务有限公司(郑州谱尼职业卫生的曾用名,2016年4月18日更名为郑州谱尼职业卫生)。
2016年
月
日,郑州谱尼与毛远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郑州谱尼以300万元购买毛远东持有的河南际超安全科技测试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年3月24日,郑州谱尼与毛远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在审计基准日到实际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经营产生的一切损益由郑州谱尼享有或承担。
2016年
月
日,河南际超安全科技测试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郑州谱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
月
日,郑州谱尼职业卫生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郑州谱尼职业卫生成为郑州谱尼全资子公司。
3.收购北京谱尼科技2018年
月
日,包蕴颖、刘欣、孟田华、王丹、杨乃光、杨洋分别与科安尼生物医疗签署《转让协议》,同意将英图前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谱尼科技曾用名)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科安尼生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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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0日,英图前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科安尼生物医疗的全资子公司,并更名为北京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历次收购资产的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除此之外,发行人无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出售资产等行为;也不存在拟进行的其他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
2010年
月
日,发行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经核查,《公司章程》的制定已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章程的修改
2017年
月
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变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道路货物运输”。
2017年
月
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号盈智大厦
层”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106室”,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道路货物运输”变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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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
日)”变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
月
日)”。2018年
月
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106室邮政编码:
100080”变更为“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4层至5层101邮政编码:100095”。2019年
月
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通过新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在原《公司章程》中增加如下表述:“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019年6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9月11日)”变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9月11日);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将“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变更为“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
2019年8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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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
月
日);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变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检验、检疫、验货的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与设备的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计算机技术培训;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医疗器械Ⅰ、Ⅱ类、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生物技术产品、快检试剂盒产品、生物制剂产品制造(含研发、中试、设计等);认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11日)。”
经核查,《公司章程》的历次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修改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上市后启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
2020年
月
日,发行人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经核查,《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已履行法定程序;《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根据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及最近三年的修改已履行了法定程序;
2.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系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格式和内容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制订并修改的。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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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投资、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6)审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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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审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百万元的交易;
(18)审议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的交易;
(19)审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的交易;
(20)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
(
)审议首次发生,且协议没有具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
(22)审议新修订或者续签,且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
(23)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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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董事会通过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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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独立董事制度及运行情况目前,公司董事会中共有二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唐学东先生、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唐学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更换、行使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做了明确规定。
5.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董事会下设置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核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将其讨论结果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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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负责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激励机制、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定期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经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监督、核实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置健全。
(二)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三会运作情况
1.本所核查了发行人提供的2017年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及其签字情况。
2.发行人2017年以来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不存在导致会议决议无效的情况。
3.发行人2017年以来召开的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最近三年历次出席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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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监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会议决议经全体董事或者监事过半数通过。
4.发行人2017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或监事分别签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2017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
宋薇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员,现任谱尼测试董事长。宋薇女士自1991年至1996年工作于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1996年至2002年,工作于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2002年至2010年,先后任谱尼中心、谱尼有限执行董事;2010年至今,任谱尼测试董事长。宋薇女士2016年
月入选“2017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18年入选国家中组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万人计划)”、“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张英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谱尼测试董事、总经理。张英杰先生自2001年3月至2004年10月工作于北京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04年10月至2010年11月先后工作于谱尼中心和谱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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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任贸易符合性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等职务。
刘永梅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谱尼测试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刘永梅女士自1993年
月至2000年
月工作于河北石家庄树脂厂,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工作于北京凯美特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
月至2010年
月先后任谱尼中心、谱尼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谱尼测试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谱尼测试财务负责人。
张俊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发行人董事。张俊杰先生自1992年
月至1996年
月工作于江汉石油学院,1999年7月至2001年4月工作于深圳市中保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2001年5月至2004年12月工作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月至2017年5月工作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汇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张俊杰先生的兼职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唐学东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谱尼测试独立董事。唐学东先生自1996年
月至2002年
月工作于北京市第一水利工程处,2002年5月至今任北京金河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1年
月至今,任谱尼测试独立董事。唐学东先生的兼职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刘卫东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谱尼测试独立董事。刘卫东先生自1985年6月至1999年4月工作于北京市海淀区卫生防疫站;1999年5月至今,工作于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7月至今,任谱尼测试独立董事。刘卫东先生的任职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监事吴俊霞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谱尼测试监事会主席。吴俊霞女士自1980年10月至1994年3月就职于北京市官厅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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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财务科任出纳、会计、财务科长职务;1994月4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北京市第一水利工程处财务部任会计;2005年
月至2005年
月就职于天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2006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职务;2019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
孔媛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谱尼测试监事。孔媛女士自1988年至2000年工作于朝阳市五交化公司,2000年至2003年工作于朝阳市北方机械设备厂,2005年5月至2010年11月先后担任谱尼中心和谱尼有限会计职务,2010年12月至今任谱尼测试监事。孔媛女士的兼职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孙兆增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任谱尼测试监事。2006年6月至2018年2月,先后担任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2018年3月至今任发行人动物实验室和基因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人,2019年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英杰先生,现任谱尼测试总经理。简历详见本章“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1)董事”。
刘永梅女士,现任谱尼测试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本章“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1)董事”。
嵇春波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嵇春波先生自1999年10月至2004年4月工作于青岛平治东方电子有限公司;2004年
月至2005年
月,工作于青岛巴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任北京平治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任谱尼中心区域经理;2007年2月至今,任青岛谱尼总经理;2019年
月至今,任谱尼测试副总经理。李小冬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谱尼测试董事会秘书。2005年7月至2010年7月就职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融资部高级项目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兼内审部主任职务;2010年8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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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历任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锋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职务;2015年
月至今,任谱尼测试董事会秘书。2.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2019年10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宋薇女士、张英杰先生、刘永梅女士、张俊杰先生、唐学东先生、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3年,其中唐学东先生、刘卫东先生为独立董事;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宋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
)2019年
月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孙兆增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3年;2019年10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俊霞、孔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年。2019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俊霞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3.独立董事对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认为: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且有着丰富的企业管理、运作经验,能够胜任各自担任的职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结论意见经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19年6月,发行人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俊杰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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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王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卫东为新的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2019年
月,周月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俊霞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
月,因监事会换届,林晓音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兆增为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2019年
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嵇春波先生为副总经理。2019年8月,董文博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张英杰先生为总经理。
2019年
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永梅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张英杰先生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为加强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其职权范围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缴纳的税种及适用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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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6、13、10、9、6、3 | 17、16、10、6、3 | 17、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7、5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7、16.5、15 | 25、20、17、16.5、15 | 25、17、16.5、15 |
注:香港谱尼注册地为中国香港,主要适用利得税,税率为
16.5%;台湾谱尼注册地为中国台湾,主要适用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7%。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适用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1.2017年10月25日,发行人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71100336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2015年11月2日,深圳谱尼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54420008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8年10月16日,深圳谱尼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4420126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深圳谱尼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2015年
月
日,上海谱尼取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53100136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8年11月2日,上海谱尼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100007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谱尼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2016年
月
日,青岛谱尼取得由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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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63710003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9年11月28日,青岛谱尼取得由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9371010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青岛谱尼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5.2017年11月28日,武汉车附所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74200122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武汉车附所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6.2016年
月
日,广州谱尼取得由广州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6440032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9年12月2日,广州谱尼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0075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广州谱尼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2017年
月
日,天津谱尼取得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厅、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71200107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天津谱尼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8.2018年
月
日,郑州谱尼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4100022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郑州谱尼2018年度、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9.2018年10月10日,乌鲁木齐谱尼取得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650001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乌鲁木齐谱尼2018年度、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0.2018年11月27日,宁波谱尼取得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3100218的《高新技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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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宁波谱尼2018年度、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1.2018年11月27日,黑龙江谱尼取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2300006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黑龙江谱尼2018年度、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2.2018年10月24日,江苏谱尼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200064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江苏谱尼2018年度、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3.2018年11月23日,河北谱尼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130021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河北谱尼2018年度、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4.2018年
月
日,杭州谱尼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部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30031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杭州谱尼2018年度、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5.2018年
月
日,吉林谱尼取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82200033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吉林谱尼2018年度、2019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6.2019年12月4日,内蒙古谱尼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915000266R《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内蒙古谱尼2019年度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7.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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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北京谱尼科技、科安尼生物医疗、北京谱尼计量、谱尼研究院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万元但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财政补贴文件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1 | 发行人 | 企业中介资金补贴款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5]52)、《关于公示2016年中关村企业购买中介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通知》 | 1.20 | 1.60 | - |
2 | 发行人 | 稳岗补贴 |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 16.09 | 17.68 | - |
3 | 发行人 | 专利资助金 |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14〕178号)《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京知局〔2015〕38号) | 0.19 | - | 0.28 |
4 | 发行人 | 2017年度创新基地培育与发展专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中苯系物检测新型吸附材料筛选研究 |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6〕771号)、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 | 50.00 | - | - |
5 | 发行人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课题任务书(课题编号Z13010101174) | 48.00 | - | - |
6 | 发行人 | 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奖励 | 《海淀区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行规发[2012]11号)、关于对海淀园2017年下半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的通知、关于提供2018年第二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拨款相关材料的通知 | 100.00 | 20.00 | - |
7 | 发行人 | 2017年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1号)、关于对2017年度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支持单位予以公示的通知 | 10.00 | - | - |
8 | 发行人 | 科技新星与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入选2017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2017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证书 | 6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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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发行人 | 中关村技术标准专项经费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5]52号)、2015年度中关村技术标准专项经费(标准项目部分)支持名单公示 | 16.00 | - | - |
10 | 发行人 | 中小微企业综合检测测试平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财企[2012]2682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第一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项目公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第二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项目公示、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款项目合同书(市中小[2016]037号) | 500.00 | - | - |
11 | 发行人 | 特膳食品安全与营养成份检测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特膳食品安全与营养成份检测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184号) | 1,584.00 | - | - |
12 | 发行人 | 个税返还 | - | - | 48.85 | - |
13 | 发行人 | 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 |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经信委[2017]74号) | - | 100.00 | - |
14 | 发行人 | 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A型:标杆机构 |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公示2019年度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拟立项名单的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经费的通知》 | - | - | 85.00 |
15 | 上海谱尼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办法》(沪财企[2006]66号)、《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4)52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 | 177.80 | 127.70 | 20.80 |
16 | 上海谱尼 | 田林街道退税 | - | 267.00 | - | - |
17 | 上海谱尼 | 大张江项目-新型添加剂检测系统应用推广项目 |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资助办法(试行)(沪张江高新管委[2014]第65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合同书 | 48.00 | - | - |
18 | 上海谱尼 | 徐江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 徐汇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协议 | 60.00 | - | - |
19 | 上海谱尼 | 稳岗补贴 | 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0号) | - | 21.39 | - |
20 | 上海谱尼 | 地方教育经费补贴 | - | 9.095 | 0.02 | - |
21 | 上海谱尼 | 徐汇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食品安全检测服务平台》项目 |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18]28号) | - | 105.00 | 55.00 |
22 | 上海谱尼 | 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 | - | - | - | 20.00 |
23 | 上海谱尼 | 专利资助费 |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沪知局[2012]133号)、关于公布2016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单位的通知(沪知局[2018]142号) | - | - | 12.00 |
24 | 上海 | 转型示范奖 | - | - | - | 5.00 |
3-3-2-154
谱尼 | ||||||
25 | 上海谱尼 | 专利资助费 | - | - | - | 0.24 |
26 | 上海谱尼 | 人才发展基金 | 《松江区G60科创走廊大学生实习实践补贴实施办法》 | - | - | 0.72 |
27 | 深圳谱尼 | 2017年深圳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助 |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7年深圳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项目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深经贸信息服贸字(2017)139号) | 220.44 | - | - |
28 | 深圳谱尼 | 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三批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 - | 74 | - |
29 | 深圳谱尼 | 稳岗补贴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发放2015至2017年度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公示》、《深圳市2019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公示(第一批)》 | 7.20 | 10.88 | 9.01 |
30 | 深圳谱尼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 |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深圳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拨款名单的通知 | - | 0.81 | - |
31 | 深圳谱尼 | 2018年度深圳市创客服务平台项目 | 《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8年市创客专项资金孵化器、创客空间和创客服务平台资助项目的公示 | - | 200.00 | - |
32 | 深圳谱尼 | 2017年农业发展专项资助项目 |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3〕3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会关于公示2017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资助计划的通告 | - | 200.00 | - |
33 | 深圳谱尼 | 个税返还 | - | 7.47 | 5.27 | - |
34 | 深圳谱尼 | 企业研发资助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资助企业的公示 | - | - | 52.10 |
35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关于下达2019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第三批)的通知》(深南科[2019]82号) | - | - | 3.00 |
36 | 深圳谱尼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项目(2019年) | 《关于下达2019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第三批)的通知》(深南科[2019]82号) | - | - | 10.00 |
37 | 天津谱尼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津中小企[2016]66号) | 50.00 | - | - |
38 | 天津谱尼 | 高新企业奖励金 | - | - | 15.00 | - |
39 | 天津谱尼 | 科委奖励金 | - | - | - | 6.40 |
40 | 天津谱尼 | 2019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 | 《关于2019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9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9]418号) | - | - | 400.00 |
41 | 天津谱尼 | 稳岗补贴 |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 | - | - | 5.16 |
3-3-2-155
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09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 ||||||
42 | 天津谱尼 | 2019年度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 | 《关于表彰2019年度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的决定》(津高新区管发[2019]32号) | - | - | 30.00 |
43 | 广州谱尼 | 2015-2016年度广东省高培入库企业项目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人库企业项目计划和资金的通知(穗科创字[2017]99号)、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奖补助项目市级经费的通知(穗科创字[2017]143号)、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6〕199号) | 50.00 | - | - |
44 | 广州谱尼 | 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 |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 | 100.00 | - | - |
45 | 广州谱尼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资金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2016年市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资金绩效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7]283号) | - | 20.00 | - |
46 | 广州谱尼 | 个税返还 | - | - | - | 2.54 |
47 | 广州谱尼 |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商务函[2019]816号) | - | - | 15.00 |
48 | 广州谱尼 | 天河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支持专项 | 《天河区2019年科技创新政策专项拟支持名单公示》 | - | - | 30.00 |
49 | 广州谱尼 | 2019年重点产业企业租金补贴专项 | 《天河区2019年科技创新政策专项(第二批)拟支持名单公示》 | - | - | 49.36 |
50 | 武汉车附所 | 稳岗补贴(失业保险基金) | 武汉市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 | - | 1.81 | - |
51 | 武汉车附所 | 湖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 | 《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7]6号)、《湖北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湖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的公示》《市科技局关于2019年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中“2018年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重点项目)”研发投入市级拟配套补贴名单及金额的公示》 | - | 18.00 | 5.00 |
52 | 武汉车附所 | 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科技创新券 | 关于发放2016年度湖北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的通知(鄂科技通[2017]76号)、武汉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17年科技创新券(高企申报类)补助资金的通知(武科计[2017]67号) | 2.50 | - | - |
53 | 武汉车附所 | 个税返还 | - | 0.20 | 0.19 | - |
54 | 武汉车附所 | 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 | 武汉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9年武汉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 | - | 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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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武汉谱尼 | 个税返还 | - | 0.31 | 0.25 | - |
56 | 武汉谱尼 | 稳岗补贴 | 武汉市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5〕82号) | - | 4.61 | - |
57 | 武汉谱尼 | 企业研发测试补贴 | 关于发放2016年度湖北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的通知(鄂科技通[2017]76号) | 0.10 | - | - |
58 | 武汉谱尼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区管理办公室扶持金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 - | 160.00 | - |
59 | 黑龙江谱尼 | 黑龙江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补贴奖励 | 《黑龙江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补贴及奖励办法(试行)》 | 1.00 | - | - |
60 | 黑龙江谱尼 |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补助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哈尔滨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第三方一站式食品与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平台) | 15.00 | - | - |
61 | 黑龙江谱尼 | 创新创业载体、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 | 黑龙江省创新创业载体、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企业规联发[2018]16号) | - | 30.00 | 30.00 |
62 | 黑龙江谱尼 | 企业专利奖补资金 |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科规发[2018]6号) | - | - | 10.00 |
63 | 黑龙江谱尼 | 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贴 | 《黑龙江省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关于公示2017年度省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市配套资助企业名单的通知》 | - | - | 10.00 |
64 | 青岛谱尼 | 见习补贴 | 《关于集中办理2016年下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通知》(崂高就组办[2016]10号)、《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 - | 20.09 | 18.62 |
65 | 青岛谱尼 | 产业扶持资金-产业升级补助资金 | 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科字[2015]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4]32号)、关于公示2016年度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企业名单的通知 | 61.00 | - | - |
66 | 青岛谱尼 | 科技专项资金补贴 | 关于公示2017年度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拟奖励名单的通知 | 5.00 | - | - |
67 | 青岛谱尼 |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产业项目的通知 | 20.30 | - | - |
68 | 青岛谱尼 | 2017年第八批科技专项资金 | 《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6〕56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示青岛市2016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测试补贴评审专家名单及评审结果的通知》 | 15.02 | - | - |
69 | 青岛谱尼 | 2017年第十批科技专项资金 |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十批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青财教指〔2017〕166号) | - | 10.80 | - |
70 | 青岛谱尼 | 个税手续费 | - | 2.60 | 3.15 | - |
71 | 青岛谱尼 | 2018年第二批科技专项资金补贴 | 《关于公示2017年度千帆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资金拟拨付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4〕32号)、《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青科字 | - | 32.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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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号) | ||||||
72 | 青岛谱尼 | 知识产权科技专项资金 | 《关于下达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转移支付科技专项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科规〔2017〕9号)、《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7〕4号) | - | 10.00 | - |
73 | 青岛谱尼 |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 | 关于提报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 | - | - | 30.00 |
74 | 青岛谱尼 |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金 | 关于提供拨付研发费用奖励资金有关材料的通知 | - | - | 19.80 |
75 | 青岛谱尼 | 稳岗补贴 | 《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6〕25号文件做好稳岗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 | - | 8.57 |
76 | 青岛谱尼 | 畜牧业标准制定与推广资金 | 《关于下达畜牧业标准制定与推广资金的通知》(鲁牧计财字[2019]9号) | - | - | 1.76 |
77 | 杭州谱尼 | 个税返款 | - | 1.65 | - | |
78 | 杭州谱尼 | 软件著作权补助款 | 杭州市软件登记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费用补助方法 | - | 0.21 | - |
79 | 杭州谱尼 | 高新技术补贴 | 2018年杭州市第一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 | - | - | 20.00 |
80 | 吉林谱尼 | 稳岗补贴 |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50号)、《关于申报长春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 - | - | 1.83 |
81 | 吉林谱尼 |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关于长春高新区2017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的通知 | - | 3 | - |
82 | 吉林谱尼 | 长春市2017年第二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长春高新区发改工信局关于长春市2017年第二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的通知 | - | 5 | - |
83 | 吉林谱尼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 |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长春市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 - | 3.59 | 20.00 |
84 | 吉林谱尼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 | 0.13 | 0.65 | - |
85 | 吉林谱尼 | 长春市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 |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2018年长春市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拟支持企业名单公示》 | - | - | 10.00 |
86 | 江苏谱尼 | 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推动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 |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园管[2014]91号)、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公示 | 33.00 | - | - |
87 | 江苏谱尼 | 稳岗补贴 | 苏州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稳定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1号) | 4.24 | 7.11 | - |
88 | 江苏谱尼 | 苏州市2017年度第四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苏州市2017年度第四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及经费的通知(苏科资[2017]204号) | 14.05 | - | - |
89 | 江苏谱尼 | 征地补贴 | - | 0.53 | 0.69 | 0.44 |
90 | 江苏谱尼 | 科信局2018年第八批科技发展资金对高新企业培育和认 | 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科[2018]31号) | - | 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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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补贴 | ||||||
91 | 江苏谱尼 | 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研发后补助 | 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科[2018]31号)、《关于下达苏州市2019年度第五批科技发展计划(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 | 30.00 |
92 | 江苏谱尼 | 2017园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术改造) | 关于公示2017年苏州工业园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扶持项目的通知、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7〕25号) | - | 124.00 | - |
93 | 江苏谱尼 | 个税手续费 | - | - | 5.20 | - |
94 | 江苏谱尼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奖励 | 《?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科[2018]31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兑现2018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的通知 | - | - | 7.46 |
95 | 江苏谱尼 | - | 《?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科[2018]31号) | - | - | 30.00 |
96 | 江苏谱尼 |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薪酬补贴 | 《苏州工业园区2018年度人才薪酬补贴人员公示》 | - | - | 3.00 |
97 | 宁波谱尼 | 高新专利补贴 | 《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明专利及产业化资助实施细则》、《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甬高新科[2016]10号)、《关于公示2018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 3.00 | 3.00 | - |
98 | 宁波谱尼 | 宁波市2017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 |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宁波市2017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科计〔2017〕88号) | 0.80 | - | - |
99 | 宁波谱尼 | 个税返款 | - | 0.62 | 0.71 | 0.90 |
100 | 宁波谱尼 | 科技项目经费 | 关于下达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9年度第六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高新科[2019]21号)、关于下达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9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高新科[2019]8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19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441号) | - | - | 47.00 |
101 | 宁波谱尼 | 社保补贴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4]228号) | - | - | 16.64 |
102 | 厦门谱尼 | 稳岗补贴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厦人社[2016]22号)、《稳岗补贴公示》 | 1.19 | 0.94 | 0.73 |
103 | 厦门谱尼 | 劳务协作奖励金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号) | 0.15 | 0.35 | - |
104 | 厦门谱尼 | 科技创新红包 |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创红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科联〔2015〕48号) | 0.18 | - | - |
105 | 厦门谱尼 | 标准化战略资助资金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43号) | - | 5 | - |
106 | 厦门谱尼 | 厦门市湖里区就业中心就业补助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 | - | 1.22 | - |
3-3-2-159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纳税的情形
126号) | ||||||
107 | 郑州谱尼 | 科技服务业后补助 | 郑州市2017年第二批拟支持科技计划项目公示 | 50.00 | - | - |
108 | 郑州谱尼 | 2017年度科技优秀企业奖励 | 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表彰2017年度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的决定 | - | 10.00 | - |
109 | 郑州谱尼 | 社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第二十一批)企业公示、2019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第5批)企业名单公示 | - | 2.62 | 3.89 |
110 | 郑州谱尼 | 2018年科技服务业后补助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郑州市2018年度科技服务业后补助项目的通知(郑科〔2018〕37号) | - | 20.00 | - |
111 | 郑州谱尼 |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拨付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 - | - | 40.00 |
112 | 郑州谱尼 | 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 |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郑州市2018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9]309号) | - | - | 10.00 |
113 | 郑州谱尼 | 软件著作权奖励 | 关于拨付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知识产权优秀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 - | - | 1.3 |
114 | 乌鲁木齐谱尼 | 知识产权补助 | 关于发放乌鲁木齐市2018年度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通知(乌知发[2018]9号) | - | 0.20 | - |
115 | 河北谱尼 | 高新企业补助 | 石家庄高新区关于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高管字[2017]46号)、关于下达拨付2018年度石家庄高新区区级科技补助资金的通知(石高科[2019]10号) | - | - | 30.00 |
116 | 河北谱尼 | 税费返还 | - | - | 0.06 | - |
117 | 河北谱尼 | 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 | 《关于下达拨付2018年度石家庄高新区新认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 | 1.00 |
118 | 河北谱尼 | 稳岗补贴 |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等201家企业享受2019年第四批企业稳岗返还补贴的公告》 | - | - | 1.32 |
119 | 合肥谱尼 | 岗位补贴 | - | - | - | 0.73 |
120 | 合肥谱尼 | 个税返还 | - | - | - | 0.22 |
121 | 合肥谱尼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公示-第六批》 | - | - | 0.95 |
122 | 温州谱尼 | 社保返还 |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温州市区困难企业社保返还名单的公示 | - | - | 5.16 |
123 | 温州谱尼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租金补贴 |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18]24号) | - | - | 3.36 |
124 | 四川谱尼 | 应届毕业大学生社保补贴 | 2019年4-6月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公示(第二批次)、2019年7-9月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公示(第二批次) | - | - | 6.36 |
3-3-2-160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以及立信出具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166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1.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经营活动中进行日常的环保监测和检验,并已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实验室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和《环保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制度,该等制度能够保证发行人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有据可循。
2.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
月
日核发的《关于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核意见》(松环保许管[2018]364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于2018年1月12日核发的《关于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的批复》(武经开审批[2018]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
月
日核发的《关于对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审字20200012号),同意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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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2017年
月
日以来没有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符合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最近三年未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基本情况: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谱尼测试集团华东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54,419万元,总用地面积为32,273.10平方米,该总部下设六个职能中心:研发测试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采购中心、质控中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市场推广中心对集团下属子公司进行统一化集中管理。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海谱尼认证。
(
)项目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项目已经取得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017-310117-75-03-019460)。
2.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21,000万元,用地面积为23,237.65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电子可靠性、汽车零部件性能测试。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谱尼集团武汉。
(2)项目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项目已经取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420113-74-03-110892)。
3.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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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用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本项目将建设分子诊断试剂关键原材料研发平台、多种病原同时检测的高通量技术研发平台、抗体检测技术研发平台。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
(2)项目获得的授权和批准本项目已经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项目备案证明》(京海淀发改(备)[2020]8号)。
4.补充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公司拟将17,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该项目的决策和备案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已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有明确的使用方向,拟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发行人制订的相关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承诺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股东大会通过《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中规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款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三)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用途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项目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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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未来的业务发展目标为:未来将坚持“科技兴企、科技强企”的发展理念,继续秉承“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经营宗旨,紧紧依托国家“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以及“京津冀一体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发展战略,谋篇布局,不断扩大实验室建设,强化检验检测质量和能力建设,深化各领域检验检测服务能力,积极拓展验货、认证等新业务领域,逐步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力争将谱尼测试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集团,以高质量的检验检测服务推动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和持续发展。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检验检测、计量、认证及相关技术服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
(二)经核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
)2018年
月
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环西罚[2018]37号),因杭州谱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用于水质检测等的实验室项目,对杭州谱尼处以44,531.2元罚款。杭州谱尼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2018年11月19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西湖环境保护分局出具《环保守法情况》,证明杭州谱尼自注册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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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杭州谱尼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处罚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接近处罚下限,因此,不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当时有效的《杭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定(2010修改)》第五条的规定,“区、县(市)政府和市属各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作出的下列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按月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一)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达到上述金额的;……(四)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备案审查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因此,杭州谱尼被处以44,531.2元罚款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另外,杭州谱尼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不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2)2017年5月18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高新国税简罚[2017]107号),因合肥谱尼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对其处以200元罚款。2017年6月20日,合肥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合地税高简罚[2017]104号),因合肥谱尼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对合肥谱尼处以200元罚款。合肥谱尼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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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证明,上述事由情节轻微,涉及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另外,合肥谱尼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不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
)2018年
月
日,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长芙国税简罚[2018]404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长芙国税简罚[2018]4045号),因湖南谱尼未按期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分别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湖南谱尼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2018年
月
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出具证明,上述事由情节轻微,涉及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另外,湖南谱尼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和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不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4)2018年1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长芙税简罚[2018]791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长芙税简罚[2018]792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长芙税简罚[2018]793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长芙税简罚[2018]7939号),因湖南谱尼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分别对其处以200元罚款。湖南谱尼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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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200元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另外,湖南谱尼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不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5)2017年7月17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崂山分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
决定书》(青地税崂征罚[2017]54号),因青岛谱尼未按期办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青岛谱尼已完成补充申报,并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2,000元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6)2019年4月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区)分局高新工业园派出所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新公(高)当罚决字[2019]7号),因乌鲁木齐谱尼试剂的库存管理不当等行为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乌鲁木齐谱尼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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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
年的;(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六)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因此,1,000元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另外,乌鲁木齐谱尼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不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7)2018年4月23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郑高国税简罚[2018]28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郑高国税简罚[2018]279号),因郑州谱尼、郑州谱尼职业卫生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分别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郑州谱尼、郑州谱尼职业卫生已足额缴纳了上述罚款。
2018年7月20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出具证明,上述事由情节轻微,涉及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因此不构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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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违法行为,另外,郑州谱尼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郑州谱尼职业卫生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不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8)2018年3月22日,北京市怀柔区交通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简易)》(京交法(怀)罚字0171416号),因谱尼测试货运未携带营运证,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谱尼测试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与未取得车辆营运证、非法转让或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等行为相比,未携带车辆营运证属于情节轻微、罚款金额较小的违规行为,且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
严重,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9)2020年3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洪高新税简罚[2020]93号),因上海谱尼南昌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其处以500元罚款。上海谱尼南昌分公司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500元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情形情节轻微,涉及金额较小,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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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5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根据董事长宋薇女士、总经理张英杰先生所做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长宋薇女士、总经理张英杰先生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的员工及社会保障
(一)员工及劳动合同签署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员工(含正式员工、实习人员、劳务人员)总数分别为5,669人、6,105人和6,375人。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与正式员工均签署了劳动合同。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依法缴纳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总数为6,375人。其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6,042名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发行人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主要是因为部分员工为劳务人员、实习人员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员工为新入职人员,因社会保险部门数据采集原因尚未开始缴纳等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总数为6,375人。其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5,999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发行人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是因为部分员工为劳务人员、实习人员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需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为新入职人员,因住房公积金部门数据采集原因尚未开始缴纳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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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宋薇、李阳谷出具承诺:“自2017年
月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谱尼测试及其控股子公司按所在地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若谱尼测试及其控股子公司给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符合规定而需要补缴、交纳滞纳金或被处罚,本人承诺对谱尼测试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类问题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或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充分补偿,使谱尼测试及其控股子公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经济状态。”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核查,截至2019年
月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此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承担或补偿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不符合规定而可能产生的损失。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十二、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系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编制,本所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的部分章节讨论,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对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发行人董事及发行人、主承销商和有关中介机构的书面承诺和确认,本所律师认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三、结论本所律师通过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请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有关条件,其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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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六份,经本所盖章并经单位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3-3-2-172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经办律师:
张杰军经办律师:
彭闳经办律师:
谷亚韬经办律师:
刘元军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