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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马铭锋先生、王峰女士、刘代欢先生、戴新西先生、贺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提名朱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曹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提名张忠革先生、洪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越先生、洪源先生均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忠革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刘仁和先生、独立董事袁定江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刘仁和先生将继续在公司负责技术工作,袁定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仁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9,860股,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袁定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仁和先生、袁定江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两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1、马铭锋先生简历

马铭锋先生,汉族,1983年1月出生,博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09年4月就职于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09年5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月起任北京永清环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8月起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铭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峰女士简历

王峰女士,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法学硕士、MBA硕士(在读)。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先后担任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干、法务主管、法务监察经理。2011年11月起先后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及主任;2016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4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代欢先生简历

刘代欢先生,1981年2月生,汉族,土壤学博士。2009年7月至2013年6月先后在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做博士后。2013年7月至2018年9月在湖南永清环保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实验室副主任,环境修复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研究院副院长职务。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先后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修复技术中心副院长;2020年3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农田修复研究院院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刘代欢先生曾主持湖南省青年基金项目1项,先后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科院科技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等多个国家和省级课题研究。申请专利30多项,发表论文20多篇。参与农田修复市场项目技术指导10多个,2019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代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戴新西先生简历

戴新西先生,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湖南省环境卫生行业专家库专家。1992年7月至2008年2月先后任湖南金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动力部主任工程师、副部长、部长。2008年3月至今先后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公司经理、环境服务公司副总经理、固废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新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朱海林先生简历

朱海林先生,男,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2018年加入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培训部部长、人力资源副总监、行政人力运营中心副总监职务,现任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兼党委组织部部长、工会副主席。2020年4月至今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海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贺兰女士简历

贺兰女士,女,瑶族,1984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3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20年1月至今任永仕达环境(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曹越先生简历

曹越先生,汉族,1981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后。现为湖南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湖南省“121”创新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兼

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湖南省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咨询专家,湖南省会计学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副秘书长。2018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越先生已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CSSCI源刊发表论文61余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7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3项,其他省部级课题9项。曾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竞赛三等奖、中国人民大学“十大学术新星”、湖南大学首届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湖南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大学教学评价全校前50强等荣誉。

曹越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洪源先生简历

洪源先生,1981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任湖南大学经贸学院财税系副教授、副主任。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洪源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政策与制度研究、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并担任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第九届中国财政学会理事、湖南省农业财政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贸经济》等杂志评审专家。2015-2016年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做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2017年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建立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与华伦咨询有限公司PPP联合研究中心,并任研发部主任,2019年任湖南省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在《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软科学》、《财贸经济》、《税务研究》等国家权威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洪源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张忠革先生简历

张忠革先生,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高级工程师。1986年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获学士学位,1988年研究生毕业于同校同系获硕士学位,2012年于中欧商学院总裁班结业。1988年至1990年于清华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任项目经理;1990年至1991年在日本日轻情报株式会社研修软件;1991年至1993年在清华紫光集团总部任销售经理;1993年任清华紫光集团长沙公司总经理;1999年起任拓维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忠革先生作为发起人的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在深圳上市,上市后一直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底,任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被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为2017年度十大优秀经理人。目前任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顾问。

张忠革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其认可的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忠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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