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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永清环保股票代码30018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峰黄田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 国道旁)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 国道旁)
电话0731-832855990731-83285599
电子信箱feng.wang@yonker.com.cnzqb_yonker@163.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275,581,196.47370,412,997.13372,624,782.98-2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9,191,000.8229,363,363.4529,533,422.983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36,958,278.0522,207,907.0522,377,966.5865.15%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691,303.2184,646,366.2984,140,684.42-56.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80.04560.045832.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80.04560.04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8%2.02%2.04%0.4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999,600,692.492,750,107,194.412,768,910,307.118.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50,614,014.931,558,900,668.101,562,020,020.07-7.1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3,74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1.34%395,325,811质押394,359,700
欧阳玉元境内自然人3.81%24,580,113
湖南永旺置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8%5,642,610质押5,642,6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85%5,475,300
申晓东境内自然人0.69%4,444,2003,333,150
冯延林境内自然人0.68%4,374,0003,280,500
李世纯境内自然人0.59%3,793,500
郑建国境内自然人0.28%1,800,000
长沙金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24%1,551,717
张萍境内自然人0.24%1,550,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欧阳玉元为实际控制人刘正军的岳母;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长沙金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面对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的挑战和环保行业竞争加剧的局面,公司始终坚持“工程+运营”双核发展战略,打造创新型平台公司,巩固和完善 “国内领先的环境服务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对内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对外开拓创新业务,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继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扩大技术领先优势,聚焦和做实优质项目,力争成为细分领域的领跑者。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7,558.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9.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70%。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而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内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投资收益有所增加,同时公司内部管理费用控制取得了较大成效。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56.39%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的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较去年同期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如剔除收回的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对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概述如下:

1、土壤修复布局效果逐渐释放,耕地修复继续领跑市场

近年来,公司已先后在湖南、四川、浙江、河北、河南等地实施了10多个共计30多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项目,治理耕地总量稳居行业第一,针对不同污染区域、污染类型、污染程度的耕地都积累了丰富的治理经验。2020年公司已在重庆、江苏、广东等地连续中标多个农田修复项目,在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等重点区域都有突出的市场表现。上半年公司已经成功中标7个农田修复项目,巩固了国内农田修复第一的品牌。报告期内,土壤修复业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995.19万元,是公司收入占比较高的核心业务之一。总体来看,公司在土壤修复领域的前瞻布局、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工作的开展逐渐彰显成效。

2、收购优质危废项目,固废处置全产业链逐步完善

公司以工程加运营为战略发展导向,近年来在运营板块重点布局危废处置领域,将其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康博固废70%股权(报告期内已完成康博固废21%股权的工商变更),逐步完成固废处置全产业链布局。该项目完成后不仅能增厚公司业绩,同时通过整合该标的优秀的运营团队,为后续危废处置领域的业务布局奠定基础。此外,公司收购昌明环保51%股权,前瞻布局医废处置业务,同时培育优质的环保项目。

2020年公司稳步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垃圾清运收运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全资拥有衡阳、新余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参股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拥有前端垃圾清运收运项目共5个,目前均已投产运营。报告期内,衡阳、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处置规模合计1,600吨/日,其中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规模为600吨/日,2020年上半年入场垃圾量12.19万吨,发电3,847.76万度;衡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规模为1,000吨/日,2020年上半年入场垃圾量18.78万吨,发电6,917.40万度。以上项目成为公司业绩的重要保证。

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签订新余二期项目,将建设日处理垃圾300吨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将达到处理规模900吨/日。此外,衡阳生活垃圾发电厂二期扩建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将于2020年三季度投产发电。同时,甘肃禾希危废处置项目处于基建过程中,预计将于2020年下半年投产运营。

3、整合环境检测业务,环境咨询向多元化发展切换

2020年3月,公司收购华环检测100%股权,延伸布局前端环境检测业务,整合优势资源助力精准治理和实现业务协同发展,增强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保持公司在综合环境治理领域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环境工程服务和环境技术服务上逐步拓展,利用公司积累的客户优势、技术和人才优势,推动环境咨询业务向以包括环保管家服务、场地调查、环境规划等业务模式的多元化方向快速切换,促进环境咨询与公司其他业务协同发展,公司环境咨询业务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公司目前以北京、上海、长沙三地为支撑点,进行资源和人才的优化配置,将环境咨询板块提升为重要战略板块,争取在高端环境咨询市场抢占发展先机。

4、传统大气业务持续拓展,新能源板块稳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火电烟气治理市场的同时,继续积极开拓非电领域的烟气治理业务,斩获京津冀地区大型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公司已在郴州、益阳、衡阳等地投建多个光伏项目,目前均稳定运营,获得良好的环保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0年6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签订工程项目集采合同,项目涉及光伏支架采购、光伏电站技术服务、光伏电站施工,该项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拓展,增加公司经营业绩,为公司在该领域提供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部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0年03月09日,公司以1020万元收购湖南省昌明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1%,昌明环保收购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0年03月23日,公司以1426万元收购湖南华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华环检测收购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2020年03月19日,公司新设投资成立湖南净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18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净能环保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2)2020年04月26日,公司新设投资成立扎鲁特旗永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扎鲁特旗永旭新能源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3)2020年04月27日,公司新设投资成立扎鲁特旗通昇光伏发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扎鲁特旗通昇光伏发电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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