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李泳著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李泳著女士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马德伟发言:(1)希望给董事监事更多的时间审阅公司定期报告;(2)从本次分红争议的情况来看,本次分红决策的程序有瑕疵;(3)本次没有发现违反保密要求的相关情况。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几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将违规存放和使用的募集资金的本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它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基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