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