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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的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参加了董事会审议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陈荣玲 张 波 周 红 毕晓方

2020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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