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朗源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双方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合作中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应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各方尚未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0年8月27日,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与中信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网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利用业务优势和特点,实现互相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为双方客户提供稳健的云端平台及多元化的云服务产品,以至一系列的数据通信及托管服务。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信网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606X2

法定代表人:罗宁

注册资本:448197.23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6007号安徽大厦1707-1710室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网络建设、管理、维护;软件、数据库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建设;对通信网络项目、数据网络项目、有线电视传输网项目的投资;通信网络项目、数据网络项目、有线电视传输网项目的技术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项下的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仅限网络元素出租、出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关联关系:中信网络与优世联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优世联合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履约能力分析:中信网络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全资子公司;中信网络综合实力雄厚,信誉度优良,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信网络有限公司乙方: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战略业务合作关系,凭借双方在数据中心领域和光纤网络领域的优势展开合作,促进各方在数据通信及数据中心业务的发展及部署,扩大所占市场份额,提升双方在大中华以至亚太区的市场竞争力。甲乙双方前期将在新基建、云计算、金融科技、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长期、广泛、紧密的合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取舍或调整)的合作:

(一)数据中心集群网络的互联互通合作。乙方及其国内合作伙伴拟计划逐步投资完成国内核心节点地市及三大湾区城市群的数据中心投资建设全覆盖,并通过甲方的网络线路把各城市数据中心之间连线,从而在多地实施“湾区一张网”的科技产业战略概念;乙方后续亦计划以各地市的数据中心为基础设施、拓展园

区开发与运营业务,在各地市建设数据孵化中心、数据产业工场、创新学校、研发中心和人才公寓等于一体的数据产业园。甲方将为乙方的数据中心集群提供骨干网服务,完善乙方各地数据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同时甲方将为乙方在全国所有数据中心设置网络、VPN、互联网及托管服务之据点(PoPs),让乙方客户不但可通过甲方的骨干网连接全国,享用专用宽带与高速网络,更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多元化托管服务。双方亦同意在数据中心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内、在符合市场化前提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择对方为合作对象。

(二)数据中心项目合作。甲方利用行业经验和资源优势协助乙方进行项目投资规划,并在乙方推荐的一个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已取得能评手续且具备成熟实施条件的大型数据中心及配套科技产业园项目展开全面战略合作,由甲方为该项目提供网络支持、业务咨询及项目实施建议,由乙方为该项目提供全生命期产业和增值服务。同时,该项目的建成将会进一步丰富甲乙双方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数据中心合作资源,能更快更广地为甲乙双方的客户提供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数据中心服务、增强服务覆盖范围。

(三)业务咨询服务。甲方和乙方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为对方提供相关的技术、产业、市场领域的咨询服务。

(四)信息共享。在不违背各自保密职责或义务的前提下,双方应积极分享相关领域的研究报告、专业资料以及相关的会议活动信息。

(五)人才交流。应对方请求,双方可互相推荐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或开展人员业务交流活动,推动提高各自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完善科技人才体系建设。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具体合作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以各自名义直接合作。

(二)甲乙双方安排各自所属或所能控制的企业、人员等开展合作。

(三)甲乙双方协调、调动各自所能影响的相关资源(企业、资金、人员等)促成合作。

三、保密义务

(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基于履行本协议而获取的对方任何未经公

开披露的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二)具体合作时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内容以该保密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四、其他事项

(一)协议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变化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或签署补充协议。

(二)协议终止。本协议有效期七年。任何一方如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协议效力。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双方不具备强制约束力,甲乙双方合作中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应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已经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效力。

(四)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五)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优世联合与中信网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拓展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业务。中信网络是拥有基础网络层建设及运营资质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其中心网络的网络基础设施与数据中心或者边缘数据中心结或者分布式数据中心的资源高度匹配,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可以实现双方在客户和资源方面的融合,提升优世联合的竞争力。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双方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合作中产生的

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应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七年。任何一方如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

序号协议名称披露日期进展
1公司与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杰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5月30日未签订后续合同。
2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智慧城市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3月1日合同正常履行中。
3优世联合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智慧物联城市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4月2日战略合作协议期限已届满;业务在持续开展。
4优世联合与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邢台北方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9日,优世联合与相关方签订了首期项目的落地合同。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股份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中信网络有限公司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