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2.关于对外担保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03.63万元。1998年12月,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4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03.6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了反担保。2014年,公司与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和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和《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收回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银川市近郊、南环高速南侧、植兴公路南北两侧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由公司自行处理,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将按2011年12
月8日银川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中确定的债务清偿比例进行清偿。报告期内,此笔担保的状况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张文君、吴春芳、徐孔涛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