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6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陈惠仪女士。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0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惠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股东唐灼林先生
分别提名陈惠仪女士、何宝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以上监事候选人若通过了股东大会选举,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体现责任和有效激励的原则,并且充分调动监事的积极性,现根据《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监事陈惠仪女士、赵修河先生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8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惠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5年生,大学学历。曾任东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品管部助理。2010年入职东方精工,现任公司总经理秘书、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惠仪女士持有本公司的股票4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惠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大专学历,2002年加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售后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现任项目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票102,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宝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