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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就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0年1—6月,公司与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阅和查验,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彭兆祺、李增耀、赵保卿

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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