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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留云路1号附41号的重庆保利花园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

销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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