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史建伟 姜宗成 许维南
史 维 蒋永伟 王芳
陈文化 刘雪琴 陈议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姜宗成 史维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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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