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