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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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合称 “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承诺人所公开做出的各项承诺,应为可实现的事项,内容应具体、 |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时,如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予以承接。 第八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第九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相关方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相关方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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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