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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草酸电解制乙醛酸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草酸电解制乙醛酸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就《草酸电解制乙醛酸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达成一致,本公司作为受托方,接受中国化学委托开展草酸电解制乙醛酸技术开发,中国化学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430万元人民币,同时本公司配套研究开发经费1720万元;开发工期约为18个月,即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中试报告。 中国化学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本公司与中国化学签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20 年8月27日召开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草酸电解制乙醛酸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吴光美董事长、丁勇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发布于2020年8月28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0-040号《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决议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中国化学

中国化学成立于2008年9月,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56445,住所地在北京市东城

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为戴和根先生,注册资本4933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境外工程的承包,化工、石油、医药、电力、煤炭工业工程的承包,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和服务,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管线、线路及设备成套的制造安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装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等业务。

中国化学是我国化学工程领域内资质最齐全、功能最完备、业务链最为完整的工业工程公司之一,于2010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中国化学,股票代码为601117。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1亿元,2019年末净资产为351.42亿元。2020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65.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5亿元,2020年6月底净资产为

356.36亿元。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中国化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化学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本公司与中国化学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该技术开发合同,中国化学作为委托方,委托本公司研究开发草酸电解制乙醛酸技术,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本公司作为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并配套研究开发经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技术开发合同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

五、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经双方盖章,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生效。

2、工作计划:开发完成以草酸为原料,通过电解还原反应制备乙醛酸的先进工艺,解决传统乙二醛氧化法污染环境、成本高的问题;通过小试研究,中试放大、试验和数据采集,最终形成草酸电解制乙醛酸

技术,为后续工业化做技术储备。

3、研发工期:小试报告和中试电解槽CFD报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中试报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

4、合同价款及支付:中国化学支付研究开发总经费和报酬为430万元人民币,其中: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7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160万元。本公司应配套研究开发经费1720万元,其中:2020年12月31日前,应在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中支出108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应在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中支出640万元。

5、研发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专利权为双方共有,专利转让或许可收益的分配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中国化学按照所支付的研发经费在项目总经费中所占比例,可享有相应比例的收益分配权利。

6、其他方面: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已投入部分的损失。中国化学、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有关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0年。本合同还约定了不可抗力以及争议的解决等事项。

六、涉及到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形。

七、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本合同约定,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为430万元人民币,履行期限预计约为18个月,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06%。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2020-2021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通过专利转让或许可可取得一定的收益,对公司以后年度的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签订本合同有利于本公司获得乙醛酸技术开发相关知识产权,可丰富本公司化工行业的技术储备,为公司拓展该产品的工程业务提供有力的支持支撑。 八、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中国化学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向中国化学提供工程施工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为1834万元,即接受中国化学委托,对伊犁新天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工程项目的空分装置、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实施工程承包(详见东华科技2011-004号公告)。

九、其他相关说明

(一)风险提示

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草酸电解制乙醛酸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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