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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司文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石桂峰(召集人)、储西让、孙剑非;

提名委员会:唐海燕(召集人)、司文培、孙剑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公告》(2020-079)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080)刊载于2020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8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202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为91320500703676365K。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为91320500703676365K。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领

条件。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领导作用。

条件。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领导作用。导作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章程规定披露,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履行审批程序。有权国资部门另有规定的,按有权国资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

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应将党组织研究讨论意见作为重要决策依据,并据此作出决定。

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应将党组织研究讨论意见作为重要决策依据,并据此作出决定。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应将党组织研究讨论意见作为重要决策依据,并据此作出决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8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83)。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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