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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0-04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出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韧女士、宋衍蘅女士、欧阳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此次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宁波诚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苏

永安4.11%股权,此次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江苏永安也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持有江苏

永安95.89%股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充分了解江苏永安的经营情况,江苏永安经营情况稳健,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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