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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0-05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东重机股票代码00268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程锦蔡兴盛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0510-856277890510-85627789
电子信箱securities@hdhm.comsecurities@hdhm.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874,918,706.815,653,855,966.91-1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8,198,004.39104,737,319.54-4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7,481,146.6079,237,662.28-52.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6,717,294.57-21,606,918.37-486.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780.1039-44.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780.1039-44.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2.24%-1.0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252,838,533.447,345,792,577.40-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950,095,733.374,942,494,747.180.1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19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67%218,400,0000质押156,500,000
周文元境内自然人17.68%178,177,676133,633,257
翁耀根境内自然人10.62%106,966,66780,225,000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7%42,000,0000
王赫境内自然人3.44%34,639,9950质押7,900,000
翁霖境内自然人1.39%14,047,6190
孟其仙境内自然人1.38%13,892,3790
华学平境内自然人1.10%11,101,9000
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84%8,428,5710
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定增全周期资产管理产品其他0.82%8,261,28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华重集团股东是翁耀根和孟正华,振杰投资股东是华重集团、孟正华及翁杰。翁耀根和孟正华是夫妻关系,翁杰为翁耀根与孟正华之子,翁霖是翁耀根与孟正华之女。翁耀根、翁霖、华重集团、振杰投资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股东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年初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新冠疫情的爆发和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给公司的主要业务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影响。随着海外疫情的扩散,港机业务几大主要海外目标客户的项目招投标进度受到推迟,从而影响了新增订单的获取;数控机床业务方面,受疫情影响,下游的消费电子客户自身开工情况受到严重冲击,导致公司部分机床合同的获取和交付被迫延迟,对当期收入确认有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7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20万元,实现每股收益0.0578元。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坚持既定的经营方针,采用多项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后续复工复产的深入推进,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实体经济融资环境逐渐宽松,市场积极因素逐步增多,公司业务总体运行情况逐步改善。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港机)业务整体运营平稳,在港口码头自动化升级的市场趋势下,公司继续执行新加坡港务集团的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订单项目,报告期内集中采购了项目的大部分原辅材料。公司作为目前国际一线集装箱码头企业的设备供应商,已经开始积极准备新加坡港务集团潜在的后续项目招标以及海外其它地区的自动化港机设备的招标,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球各大港口码头自动化港机设备的市场份额。年初以来,全球智能手机整体出货量继续同比下滑,尤其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因素,消费电子制造产业链的运行受到较大冲击,进而导致下游机床等设备投资需求持续低迷,数控机床行业竞争仍然较为激烈,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星科技在报告期内采用稳健的经营策略,持续跟踪下游各行业复工复产情况,多渠道获取市场需求信息,确保重大合同订单获取与交付;同时加大原有客户的回款力度,巩固公司的优势产品和优势市场,进一步提升高速钻攻加工中心在相关领域内的领先地位;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以及下游产业链新增需求的释放,从二季度末开始公司数控机床业务新增订单出现明显的好转。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418,759,876.52290,837,263.37
合同负债418,759,876.52290,837,263.37

③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对2020年6月30日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6月30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对2020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2020年6月30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6月30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470,334,566.24263,485,661.44
合同负债470,334,566.24263,485,661.4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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