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8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董事郭庆、殷筱华、郑兵、余可曼、陈连勇、张轶男、冯雁7人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86)。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殷筱华女士回避了表决。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0年6月19日到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均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290,220份。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7)。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鉴于2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其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65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37,485份。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殷筱华女士回避了表决。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3,28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49%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殷筱华女士回避了表决。
鉴于《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至,相应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17,665份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求变更经营范围,并依据变更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