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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崔锋、崔琨冉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65股,同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7,485份。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8)。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4,597,715股减少至124,581,650股,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将由124,597,715股减少至124,581,650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

文件。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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