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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利达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公司代码:603828 公司简称:柯利达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柯利达60382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何利民魏星
电话0512-682578270512-68257827
办公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6号苏州高新区邓尉路6号
电子信箱zqb@kldzs.comzqb@kldzs.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4,139,734,840.023,993,201,484.49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9,505,022.861,144,297,959.6121.43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5,174,318.16-195,450,472.68-127.77
营业收入1,069,049,823.04851,052,326.312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85,666.4325,798,212.92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190,052.4613,568,198.2156.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92.38增加0.1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5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25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3.18181,677,9420质押140,721,000
顾益明境内自然人7.2239,542,4720质押19,000,000
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5.3629,326,72700
陈正华境内自然人5.1528,220,05800
朱彩珍境内自然人4.6525,441,99900
顾龙棣境内自然人4.6325,352,1080质押22,815,000
苏州弘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4.4124,138,27000
王秋林境内自然人2.1511,772,54000
鲁崇明境内自然人210,975,3840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1.679,134,93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顾益明、朱彩珍、顾龙棣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建筑行业基本面先抑后扬,行业整体涨跌幅主要受到疫情影响下市场对于政府是否以基建进行“托底”的预期变化所影响。从上半年主要政策脉络来看,主要特征为“中长期改革规划持续,短期快速托底难现”。从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央行与财政部相关表述来看,后续基建投入节奏主要以实际就业情况为锚,“大水漫灌”式托底难以重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9亿元,同比增加25.62%;公司新中标项目 12.24亿元,其中装饰工程 5.85亿元,幕墙工程 4.48亿元,新中标设计业务0.45 亿元,装配式装修业务1.46亿元。

(一)装配式装修领域取得重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进军装配化装饰领域,完成了装配化吊顶系统、墙面系统、地面系统、收边系统、厨卫系统及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设计,将对公司建筑装饰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2019年11月28日,公司已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扬州GZ100地块(扬州绿地健康城)批量住宅装配式装修及公共区域装修合同》,合同金额4.6亿元。2020年5月28日,柯依迪装配化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奠基仪式在相城区徐家观路东隆重举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万余平方米,总投资7.5亿元。

传统现浇建筑模式存在着设计、生产、施工各环节相互脱节、依赖单一技术推广应用、建造方式分散低效等特点。装配式建造模式则是整合设计、生产、施工整个产业链,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装配式建造模式在质量、效率、环保、建筑多样性等方面较传统建筑方式有明显的优势,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业工业化改革不可逆转的趋势。201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根据住建部出台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装配式建筑作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型建筑方式,其采用装配式产业化建造技术,将绝大部分构件、部品甚至节点和连接件在工厂工业化预制,现场采用流程化、工法化的连接、安装,不受建造季节气候影响,可以大幅提高部件的制作质量,稳定结构的整体建造技术水平,保障结构的整体建造质量,满足建筑业提高工业化水平、提高建造效率的需要。与传统的现场施工相比,装配式建筑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有利于大幅降低建造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二是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三是有利于显著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四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综合施工周期25%-30%;五是有利于促进形成新兴产业,促进建筑业与工业制造产业及信息产业、物流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深度融合,对发展新经济、新动能、拉动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而装配化装饰作为装配式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也随着装配式建筑的快速发展而日益增大,尤其在住宅精装及公共建筑装饰市场,其规模化、标准化及功能化的特点与装配化装饰具有良好的适配。

公司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在基础设施(机场、地铁等)、科教文卫(医院、学校、文体中心、图书馆等)、高档办公楼宇、商业综合体等细分装饰市场具有领先地位。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的落地将逐渐改变传统装饰方式,有效扩充公司在装饰业务领域的产能,有助于公司紧贴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需求,在公共建筑装饰领域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充分把握住宅精装业务所带来的机遇。同时,为了响应我国对于装配式建筑的鼓励政策及积极配合其产业集群发展,柯利达将以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为重要发展契机,一方面将充分把握装配化装饰的下游市场巨大潜力推动公司的业绩增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加快打造工业4.0解决方案和智能化工厂,全力建设集人才聚集、产业聚合于一体的智能产业聚集区,将对苏州乃至江苏制造业智能升级起到引领推动作用。

(二)深化区域事业部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发展框架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北京、成都、南昌三个区域的支持,完善事业部管理体制建设、人员调配,增强各事业部综合实力,为新区域和新领域业务的开拓奠定基础。对华北、中西部市场起到强有力的支撑辐射作用。

(三)提高管理效益,提升承建大型项目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据平台,整合内部资源,提升管理效率;业务团队的充分整合,充实了业务团队的力量,加强了全国业务市场的管理和开拓;投标中心的合并,精细了公司的投标管理,规范了投标流程。公司内部资源整合,提升了效率。公司先后承建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幕墙工程、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大剧院、吴江博览中心)幕墙工程、北京新机场旅客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精装修工程七标段等重点项目。

(四)完善业务模式,继续推动PPP、EPC业务发展

根据宏观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国家在基础设施等公共建设领域的改革方向,公司积极推动PPP、EPC模式在建筑装饰行业的应用和发展,先后发起设立了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收购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开拓建筑、园林古建和生态景观、建筑设计等PPP、EPC工程领域。2018年12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投标成员中标西昌市一环路历史风貌核心区二期及城区亮化工程二期

PPP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7,797.90万元,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

(五)参股发起设立证券公司,战略布局未来

公司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建筑装饰行业特点,探索产融结合的路径和方法,提出生产力金融计划,开拓财务供应链管理领域,提高全业务链的生产力效率。公司参股设立方圆证券,对公司金融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把握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分享证券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通过长期持有方圆证券股权获取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做出贡献。申报材料已于2018年12月29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受理。公司将积极协助控股股东在设立证券公司方面的筹建工作,争取该项目的尽快落地,开张营业,在服务于市场跟客户的同时,与资产管理、商业保理等业务协同打造金融平台,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

(六)积极探索智能管理模式,实施信息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互联网+”智能管理模式,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同时,公司的BIM系统也上了新台阶,并成功应用到北京机场、亚投行、吴江大剧院等重大项目。

(七)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进行了修改。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认购意见,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7月27日,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各方的沟通和确认,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完成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再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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