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吕珏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吕珏清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公司对吕珏清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