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文件。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住所地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李仕兵、独立董事王烨、尹中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及经营管理层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